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獵鹿
陶淵明為彭澤令,不以家累自隨。送一力給其子,書曰:「汝旦夕之費,自給為難。令遺此力,助汝薪水之勞。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南史.隱逸傳.陶潛
題解
本文選自《裨海紀遊》〈卷下〉,作者郁永河,寫清康熙36年(公元1697年)作者奉命來台灣採硫礦,隨筆記錄下當時台灣原住民的風俗民情。
全文內容首先描述清初台灣原住民各個生活層面,是研究早期平埔族風俗文化重要的資料,作者接著話鋒一轉,控訴「社棍」對於原住民的欺騙壓榨,流露其強烈的人道主義精神,以及對原住民的無限同情。郁永河以一個短暫來臺的低階官員,卻能觀察細膩,同時在面對異文化時,能以平等包容的態度,而不是站在漢族本位觀點予以排斥,並未表現其文化的自我優越感,相當難能可貴。
文末「若亦人也!其肢體皮骨,何莫非人?」(他們也是人啊!肢體皮骨,哪裡不是人?)、「夫樂飽暖而苦飢寒,厭勞役而安逸豫,人之性也;異其人,何必異其性?」(人都是樂意吃飽居暖,而不樂意饑餓寒冷的,厭惡勞役而喜歡安逸,是人的本性,原住民難道天生喜歡挨餓受凍、天生喜歡辛苦勞役?;人的族群、外表容有不同,但人性又有甚麼不同?),與《南史》〈隱逸傳〉中所記,陶淵明說的「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有異曲同工的人道關懷。
原文無標題,標題為編者擬訂。
上圖:台灣原住民各族分布圖
裨海紀遊 臺灣原住民紀聞
諸羅、鳳山無民,所隸皆土著番人。番有土番、野番之別:野番在深山中,迭嶂如屏,連峰插漢,深林密箐,仰不見天,棘刺藤蘿,舉足觸礙,蓋自洪荒以來,斧斤所未入,野番生其中,巢居穴處,血飲毛茹者,種類實繁,其升高陟巔越箐度莽之捷,可以追驚猿,逐駭獸,平地諸番恆畏之,無敢入其境者。而野番恃其獷悍,時出剽掠,焚廬殺人;已復歸其巢,莫能向邇。其殺人輒取首去,歸而熟之,剔取髑髏,加以丹堊,置之當戶,同類視其室髑髏多者推為雄,如夢如醉,不知向化,真禽獸耳!譬如虎豹,遭之則噬;蛇虺,攖之則嚙;苟不近其穴,彼無肆毒之心,亦聽其自生自槁於雨露中耳。
客冬有趨利賴科者,欲通山東土番,與七人為侶,晝伏夜行,從野番中,越度萬山,竟達東面;東番知其唐人,爭款之,又導之游各番社,禾黍芃芃,比戶殷富,謂苦野番間阻,不得與山西通,欲約西番夾擊之。又曰:「寄語長官,若能以兵相助,則山東萬人,鑿山通道,東西一家,共輸貢賦,為天朝民矣。」又以小舟從極南沙馬磯海道送之歸。七人所得饋遺甚厚,謂番俗與山西大略相似,獨平地至海,較西為廣;使當事者能持其議,與東番約斯夾擊,剿撫並施,烈澤焚山,夷其險阻,則數年之後,未必不變荊棘為坦途,而化盤瓠𤏡筰為良民也。
若夫平地近番,冬夏一布,粗糲一飽,不識不知,無求無欲,自游於葛天、無懷之世,有擊壤、鼓腹之遺風。亦恆往來市中,狀貌無甚異,惟兩目拗深瞪視,似稍別。其語多作都盧嘓轆聲,呼酒曰「打剌酥」,呼煙曰「篤木固」,略與相似。相傳台灣空山無人,自南宋時元人滅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為颶風飄至,各擇所居,耕鑿自贍,遠者或不相往來;數世之後,忘其所自,而語則未嘗改。
男女夏則裸體,惟私處圍三尺布;冬寒以番毯為單衣,毯緝樹皮雜犬毛為之。亦有用麻者,厚可一錢,兩幅連綴,不開領脰,衣時以頭貫之,仍露其臂;又有袒挂一臂,及兩幅左右互袒者。婦人衣以一幅雙迭,縫其兩腋,僅蔽胸背;別以一副縫其兩端以受臂,而橫擔肩上。上衣覆乳露腹;中衣橫裹,僅掩私,不及膝;足不知履,以烏布圍股;一身凡三截,各不相屬。
老人頭白,則不挂一縷,箕踞往來,鄰婦不避也。髮如亂蓬,以青蒿為香草,日取束髮,蟣虱繞走其上。間有少婦施膏沐者,分兩綹盤之,亦有致;妍者亦露倩盼之態,但以鹿脂為膏,戲不可近。男子競尚大耳,於成童時,向耳垂間各穿一孔,用筱竹貫之,日以加大,有大如盤,至於垂肩撞胸者。項間螺貝累累,盤繞數匝,五色陸離,都成光怪。胸背文以雕青,為鳥翼、網罟、虎豹文,不可名狀。人無老少,不留一髭,並五毛盡去之。
有病不知醫藥,惟飲溪水則愈。婦人無冬夏,日浴於溪,浴畢汲上流之水而歸。有病者浴益頻。孕婦始娩,即攜兒赴浴。兒患痘,盡出其漿,復浴之,曰:「不若是,不愈也。」
婚姻無媒妁,女已長,父母使居別室中,少年求偶者皆來,吹鼻簫,彈口琴,得女子和之,即入與亂,亂畢自去;久之,女擇所愛者乃與挽手。挽手者,以明私許之意也。明日,女告其父母,召挽手少年至,鑿上齶門牙旁二齒授女,女亦鑿二齒付男,期某日就婦室婚,終身依婦以處。蓋皆以門楣紹瓜瓞,父母不得有其子,故一再世而孫且不識其祖矣;番人皆無姓氏,有以也。
番室仿龜殼為制,築土基三五尺,立棟其上,覆以茅,茅簷深遠,垂地過土基方丈,雨暘不得侵。其下可舂可炊,可坐可臥,以貯笨車、網罟、農具、雞棲、豚柵,無不宜。室前後各為牖,在脊棟下,緣梯而登。室中空無所有,視有幾犬。為置幾榻,人惟藉鹿皮擇便臥;夏並鹿皮去之,藉地而已。
壁間懸葫蘆,大如斗,旨蓄毯衣納其中;竹筒數規,則新醅也。其釀法,聚男女老幼共嚼米,納筒中,數日成酒,飲時入清泉和之。客至,發婦傾筒中酒先嘗,然後進客,客飲盡則喜,否則慍;慍客或憎之也,又呼其鄰婦,各衣毯衣,為聯袂之歌以侑觴,客或狎之,亦不怒。其夫見婦為客狎,喜甚,謂己妻實都,故唐人悅之(海外皆稱中國為大唐,稱中國人為唐人)。若其同類為奸,則挾弓矢偵奸人射殺之,而不懟其婦。地產五穀,番人惟食稻、黍與稷,都不食麥。其饔飧不宿舂,曉起待炊而舂;既熟,聚家人手摶食之。山中多麋鹿,射得輒飲其血;肉之生熟不甚較,果腹而已。
出不慮風雨,行不計止宿;食云則食,坐云則坐;喜一笑,痛一顰。終歲不知春夏,老死不知年歲。寒然後求衣,飢然後求食,不預計也。村落廬舍,各為向背。無市肆貿易,有金錢,無所用,故不知蓄積。雖有餘力,惟知計日而耕,秋成納稼;計終歲所食,有餘,則盡付曲蘗;來年新禾既植,又盡以所餘釀酒。番人無男女皆嗜酒,酒熟,各攜所釀,聚男女酣飲,歌呼如沸,累三日夜不輟;餘粟既罄,雖飢不悔。屋必自構,衣需自織,耕田而後食,汲澗而後飲,績麻為網,屈竹為弓,以獵以漁,蓋畢世所需,罔非自為而後用之。腰間一刃,行臥與俱,凡所成造,皆出於此。惟陶冶不能自為,得鐵則取澗中兩石夾槌之,久亦成器,未嘗不利於用。剖瓠截竹,用代陶瓦,可以挹酒漿,可以胹餴饎。我有之,我飲食之,鄉黨親戚,緩急有無不相通;鄰人米爛粟紅,飢者不之貸也。
社有小大,戶口有眾寡,皆推一二人為土官。其居室、飲食、力作,皆與眾等,無一毫加於眾番;不似滇廣土官,征賦稅,操殺奪,擁兵自衛者比。其先不知有君長,自紅毛始踞時,平地土番悉受約束,力役輸賦不敢違,犯法殺人者,剿滅無孑遺。鄭氏繼至,立法尤嚴,誅夷不遺赤子,並田疇廬舍廢之。其實土番殺人,非謀不軌也,曲蘗誤之也。群飲之際,誇力爭強,互不相下,杯斝未釋手,白刃已陷其脰間;有平時睚眥,醉後修怨,旦日酒醒,曾不自知,而討罪之師已躡其門矣。故至今大肚、牛罵、大甲、竹塹諸社,林莽荒穢,不見一人,諸番視此為戒,相率謂曰:「紅毛強,犯之無噍類;鄭氏來,紅毛畏之逃去;今鄭氏又為皇帝剿滅,盡為臣虜,皇帝真天威矣!」故其人既愚,又甚畏法。
曩鄭氏於諸番徭賦頗重,我朝因之。秋成輸榖似易,而艱於輸賦,彼終世不知白鏹為何物,又安所得此以貢其上?於是仍沿包社之法,郡縣有財力者,認辦社課,名曰社商;社商又委通事伙長輩,使居社中,凡番人一粒一毫,皆有籍稽之。射得麋鹿,盡取其肉為脯,並收其皮。日本人甚需鹿皮,有賈舶收買;脯以鬻漳郡人,二者輸賦有餘。然此輩欺番人愚,朘削無厭,視所有不異己物。平時事無巨細,悉呼番人男婦孩稚,供役其室無虛日。且皆納番婦為妻妾,有求必與,有過必撻,而番人不甚怨之。苟能化以禮義,風以詩書,教以蓄有備無之道,制以衣服、飲食、冠婚、喪祭之禮,使咸知愛親、敬長、尊君、親上,啟發樂生之心,潛消頑憝之性,遠則百年、近則三十年,將見風俗改觀,率循禮教,寧與中國之民有以異乎?
古稱荊蠻斷髮文身之俗,乃在吳越近地,今且蔚為人文淵藪。至若閩地,叛服不常,漢世再棄而復收之;自道南先生出,而有宋理學大儒競起南中。人固不可以常俗限,是在上之人鼓舞而化導之耳!今台郡百執事,朝廷以其海外勞吏,每三歲遷擢,政令初施,人心未洽,而轉盼易之,安必蕭規曹隨,後至者一守前人繩尺,不事更張為?況席不暇暖,視一官如傳舍,孰肯為遠效難稽之治乎?余謂欲化番人,必如周之分封同姓及世卿採地,子孫世守;或如唐韋皋、宋張詠之治蜀,久任數十年,不責旦暮之效然後可。噫!蓋亦難言矣!
然又有暗阻潛撓於中者,則社棍是也。此輩皆內地犯法奸民,逃死匿身於闢遠無人之地,謀充伙長通事,為日既久,熟識番情,復解番語,父死子繼,流毒無已。彼社商者,不過高臥郡邑,催餉納課而已;社事任其播弄,故社商有虧折耗費,此輩坐享其利。社商率一二歲更易,而此輩雖死不移也。此輩正利番人之愚,又甚欲番人之貧:愚則不識不知,攫奪惟意;貧則易於槌挾,力不敢抗。匪特不教之,且時時誘陷之。即有以冤訴者,而番語侏離,不能達情,聽訟者仍問之通事,通事顛倒是非以對,番人反受呵譴;通事又告之曰:「縣官以爾違通事伙長言,故怒責爾。」於是番人益畏社棍,事之不啻帝天。
其情至於無告,而上之人無由知。是舉世所當哀矜者,莫番人若矣。乃以其異類且歧視之;見其無衣,曰:「是不知寒」;見其雨行露宿,曰:「彼不致疾」;見其負重馳遠,曰:「若本耐勞。」噫!若亦人也!其肢體皮骨,何莫非人?而云若是乎?馬不宿馳,牛無偏駕,否且致疾;牛馬且然,而況人乎?抑知彼苟多帛,亦重綈矣,寒胡為哉?彼苟無事,亦安居矣,暴露胡為哉?彼苟免力役,亦暇且逸矣,奔走負戴於社棍之室胡為哉?夫樂飽暖而苦飢寒,厭勞役而安逸豫,人之性也;異其人,何必異其性?仁人君子,知不吐於言。
【文章出處】
《裨海紀遊》卷下
〈臺灣原住民紀聞〉
(編按:原文無篇名,篇名由編者暫擬訂)
原作者:郁永河
註釋翻譯
(一)
諸羅(編按:嘉義及以北)、鳳山(編按:高雄及以南)無民,所隸皆土著番人。番有土番(編按:平地平埔族)、野番之別:
譯文:
諸羅縣、鳳山縣並沒有漢人移民,所管轄的都是土著番人。番人有土番、野番的分別:
野番在深山中,迭嶂如屏,連峰插漢,深林密箐(音ㄑㄧㄢˋ,竹林),仰不見天,棘刺藤蘿,舉足觸礙,蓋自洪荒以來,斧斤所未入,野番生其中,巢居穴處,血飲毛茹者,種類實繁,其升高陟巔越箐度莽之捷,可以追驚猿,逐駭獸,平地諸番恆畏之,無敢入其境者。
譯文:
野番在深山之中,層層疊疊的山脈彷彿屏風,連綿山峰插入雲霄,在茂密森林或大竹林裡仰頭看不見太陽,荊棘藤蘿使得舉步都感到困難;這個原因是自從洪荒以來,沒有遭到人類刀斧的砍伐。加上野番又生活在裡面,居住在樹上或山洞中,茹毛飲血過日子,種類很多,他們爬升高山、攀過峻巔、越度竹林莽草的快速,簡直可以追過驚嚇的猿猴,趕上駭怕的野獸,平地的番民恆常畏懼他們,不敢進入野番的疆界。
而野番恃其獷悍,時出剽掠,焚廬殺人;已復歸其巢,莫能向邇(近)。
譯文:
而野番靠著他們強悍,時常出來剽掠,焚屋殺人;事情做完了又回到他們巢穴,無法接近他們。
其殺人輒取首去,歸而熟之,剔取髑髏,加以丹堊(音ㄜˋ,白色土),置之當戶,同類視其室髑髏多者推為雄,如夢如醉,不知向化,真禽獸耳!
譯文:
當他們殺人的時候,常常取走人的首級,回去煮熟,剔除皮肉後,變成髑髏,塗上紅白顏料,放在屋前,社裡的人看到誰的屋子裡髑髏多,就推誰為雄為大,他們對殺人的行為如夢如醉,不知道教化,真是禽獸啊!
譬如虎豹,遭之則噬;蛇虺,攖(觸)之則嚙;苟不近其穴,彼無肆毒之心,亦聽其自生自槁於雨露中耳。
譯文:
就好比說遇到虎豹就被吞噬;遇到蛇蟲就被咬齧;假如不靠近牠們的巢穴,牠們就不毒害人,最終也只不過是在大自然中自生自滅的物種罷了。
(二)
客冬有趨利賴科(編按:賴科,清初台灣北部著名墾戶及通事,里籍不詳)者,欲通山東土番,與七人為侶,晝伏夜行,從野番中,越度萬山,竟達東面;東番知其唐人,爭款之,又導之游各番社,禾黍芃芃(音ㄆㄥˊ,繁茂),比戶殷富,謂苦野番間阻,不得與山西通,欲約西番夾擊之。
譯文:
我客居在這裡的冬天,有一個生意人叫做賴科的,想要與山脈東邊的土番聯絡,就與七個人結伴,白天潛伏晚上趕路,從野番的疆界中,越過重重山脈,最後到了東部;東邊的土番知道他們是漢人,爭相款待他們,又引導他們遊歷各個番社,只見禾、黍長得茂盛,毎一戶人家都很富足,土番說他們苦於野番從中阻隔,所以無法與西邊相通,他們很想要邀請西邊的土番夾擊野番。
又曰:「寄語長官,若能以兵相助,則山東萬人,鑿山通道,東西一家,共輸貢賦,為天朝民矣。」
譯文:
又說:「希望給當權的長官們瞭解,假若官方軍隊能相助,那麼靠著東邊一萬人,鑿通山間的通道,東邊與西邊就能合成一家,一起繳納賦稅,做天朝的子民了。」
又以小舟從極南沙馬磯(編按:恆春半島鵝鑾鼻及貓鼻頭,另有一說為小琉球)海道送之歸。
譯文:
之後,東邊的土番用小舟從極南的沙馬磯海道送他們回到西邊。
七人所得饋遺甚厚,謂番俗與山西大略相似,獨平地至海,較西為廣;使當事者能持其議,與東番約斯夾擊,剿撫並施,烈澤焚山,夷其險阻,則數年之後,未必不變荊棘為坦途,而化盤瓠𤏡筰為良民也。
譯文:
七個人所得到的饋贈品豐厚,說東邊土番的習俗與西邊的土番大略相同,只是平地到海,比西邊更為寬廣;假使主事者能夠接受這個建議,與東邊番人約定夾擊野番,使用剿撫並施的策略,就能夠焚燒野番的溪流高山,剷平當中的險阻,那麼幾年之後,未必不能把荊棘道路變成坦途,同化野番變成良民了。
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
(三)
若夫平地近番,冬夏一布,粗糲一飽,不識不知,無求無欲,自游於葛天(傳聞上古帝王)、無懷(傳聞上古帝王)之世,有擊壤、鼓腹(鼓腹而遊)之遺風。
譯文:
至於平地的土番,冬、夏都穿同一件衣服,吃粗礪的食物,沒有知識,沒有欲求,每日都生活在太古時代,有太古之民所留下來的風尚習慣。
亦恆往來市中,狀貌無甚異,惟兩目拗深瞪視,似稍別。
譯文:
他們在市集中出入往來的時候,面貌、身形和我們並沒有甚麼差別;只是兩隻眼睛深陷,瞪視的時候稍有差別罷了。
其語多作都盧嘓轆聲,呼酒曰「打剌酥」,呼煙曰「篤木固」,略與相似。
譯文:
他們的語言有很多都、盧、嘓、轆的聲音。酒就叫做「打喇酥」;煙就叫做「篤木固」。
相傳台灣空山無人,自南宋時元人滅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為颶風飄至,各擇所居,耕鑿自贍(供給、供養),遠者或不相往來;數世之後,忘其所自(起源),而語則未嘗改。
譯文:
相傳台灣本來是空山無人的地方,元朝滅了金人以後,金人就有些人逃入海中去躲避元朝的統治,後來被颶風颳到台灣,於是各人就選擇居住地,耕種土地謀生;幾代以後,就忘記他們的原鄉,只是語言還沒有改變。
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
(四)
男女夏則裸體,惟私處圍三尺布;冬寒以番毯為單衣,毯緝樹皮雜犬毛為之。
譯文:
男女夏天都裸露身體,只在私處圍上三尺的布;冬寒用番毯當做單衣,毯子就用樹皮雜入犬毛織成。
亦有用麻者,厚可一錢,兩幅連綴,不開領脰(頸),衣時以頭貫之,仍露其臂;又有袒挂一臂,及兩幅左右互袒者。
譯文:
也有用麻織的布,像一個銅錢那麼厚,把兩塊布幅連綴起來,不做領子,穿衣時從頭上套進去,仍然露出手臂;也有袒露一臂的,也有兩幅左右臂都袒露的。
婦人衣以一幅雙迭,縫其兩腋,僅蔽胸背;別以一副縫其兩端以受臂,而橫擔肩上。
譯文:
婦人衣服用一幅布折疊起來,在兩腋下縫合起來,僅僅遮蔽胸、背;另外用一副布縫其兩端能使臂伸出來,橫掛在肩膀上。
上衣覆乳露腹;中衣橫裹,僅掩私,不及膝;足不知履,以烏布圍股;一身凡三截,各不相屬(音ㄓㄨˇ,連接)。
譯文:
上衣覆住雙乳、露出肚腹;中衣就是橫向裹住軀體,僅掩到私處,還不到膝蓋部位;腳不穿鞋子,用黑布圍住臀股;一個身子分成三段來穿衣服,各不連接。
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
(五)
老人頭白,則不挂一縷,箕踞(兩腿舒展而坐)往來,鄰婦不避也。
譯文:
老人頭髮白了,就不穿任何衣物,自由自在蹲坐或走路往來,鄰居的女人看了,並不走避。
髮如亂蓬,以青蒿為香草,日取束髮,蟣虱繞走其上。
譯文:
女人頭髮好像散亂的蓬草,用青蒿當成香草,每天取來束髮,虱子在髮上爬行。
間(偶爾)有少婦施膏沐者,分兩綹(音ㄌㄧㄡˇ,繩線)盤之,亦有致;妍者亦露倩盼之態,但以鹿脂為膏,戲不可近。
譯文:
偶而有少婦沐浴後施了脂粉,把頭髮分成兩綹,盤起來,有一種風味;漂亮的女子也露出巧笑顧盼的姿態,但是用鹿的脂油做成髮油,味道濃重得無法讓人願意與她親近。
男子競尚大耳,於成童時,向耳垂間各穿一孔,用篠竹貫之,日以加大,有大如盤,至於垂肩撞胸者。
譯文:
男子崇尚大耳朵,在童年的時候,在兩個耳垂各穿一個孔洞,先用小竹子貫穿它們,日後慢慢加大,到最後耳朵有大到如一個盤子的,乃至於垂到肩膀或胸部的。
項間螺貝累累,盤繞數匝(音ㄗㄚ,圈),五色陸離,都成光怪。
譯文:
頸項間掛著累累的螺類貝殼,盤繞了好幾圈,五花十色,光怪陸離。
胸背文以雕青,為鳥翼、網罟、虎豹文,不可名狀。
譯文:
胸、背刺青,有鳥翼形、網罟形、虎豹文彩,難以形容。
人無老少,不留一髭,並五毛盡去之。
譯文:
人不分老少,不留一點鬍髭,凡是體毛都除去。
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獨木舟(邵族)
(六)
有病不知醫藥,惟飲溪水則愈。
譯文:
有病不知道使用醫藥治療,只有飲用溪水就會痊癒。
婦人無冬夏,日浴於溪,浴畢汲上流之水而歸。
譯文:
婦人無論冬夏,每天在溪流沐浴,浴後汲取上游的水回家。
有病者浴益頻(頻繁)。
譯文:
有病的人沐浴得更頻繁。
孕婦始娩,即攜兒赴浴。
譯文:
孕婦剛分娩,就帶著嬰兒去沐浴。
兒患痘,盡出其漿,復浴之,曰:「不若是,不愈(痊癒)也。」
譯文:
小孩患了痘症,把膿都擠出來,又帶他去沐浴,說:「不如此做,不會痊癒的啊。」
上圖:早期台灣平埔族婦女
(七)
婚姻無媒妁,女已長,父母使居別室中,少年求偶者皆來,吹鼻簫,彈口琴,得女子和之,即入與亂(發生關係),亂畢自去;久之,女擇所愛者乃與挽(牽拉)手。挽手者,以明私許之意也。
譯文:
婚姻不需媒妁撮合,女兒長大後,父母就叫她住在另一個房子中,求偶的年輕人都來了,一來就吹鼻簫、彈口琴,得到女方的回應後,就進屋子同住,發生關係,然後離去;久了,女子就選擇所愛的人,與對方牽手。所謂的牽手,就是表明私許終身的意思。
明日,女告其父母,召挽手少年至,鑿上齶門牙旁二齒授女,女亦鑿二齒付男,期某日就婦室婚,終身依婦以處。
譯文:
第二天,女子告訴她的父母,父母就召來牽手的少年,少年就鑿掉上齶門牙旁的二顆牙齒給女方,女方也鑿二顆牙齒給男方,約定某日到女子的家玩婚,就終身在婦家住了下來。
蓋皆以門楣紹瓜瓞,父母不得有其子,故一再世而孫且不識其祖矣;番人皆無姓氏,有以(原因)也。
譯文:
大抵都是以男子入贅、女子的門楣來繁衍子子孫孫,父母因此不能擁有他的兒子,所以經過兩個世代後,到了孫輩時,已經不認識他的祖父;番人都沒有姓氏,是有原因的啊!
上圖:台灣平埔族(凱達格蘭族武勞灣社)(伊能嘉矩攝)
(八)
番室仿龜殼為制,築土基三五尺,立棟其上,覆以茅,茅簷深遠,垂地過土基方丈,雨暘(日光)不得侵。
譯文:
有一些番人的房屋模仿了龜殼的形狀來建築,先用土堆築地基三、五尺,樹立棟樑在地基上,用茅草覆蓋,茅屋的屋簷大而闊,垂向地面超出了地基一丈,由於屋簷廣大,雨水、陽光都無法侵入屋宇。
其下可舂可炊,可坐可臥,以貯笨車、網罟、農具、雞棲、豚柵,無不宜。
譯文:
在屋簷下可以舂米、炊煮,可以閒坐也可以睡臥,平常用來放置笨車、網罟、農具、雞籠、豚柵,沒有不適合的。
室前後各為牖,在脊棟下,緣(攀爬)梯而登。室中空無所有,視有幾犬。為置幾榻,人惟藉鹿皮擇便臥;夏並鹿皮去之,藉(鋪墊)地而已。
譯文:
房子的前後各有一個窗子,就在屋脊底下,可以爬梯子上去。房子裡空空的,要看養了多少狗,就為狗設了幾個床榻;人只睡在鹿皮上,方便就睡,夏天就不睡在鹿皮上,只睡在地上而已。
上圖:早期台灣平埔族
(九)
壁間懸葫蘆,大如斗,旨蓄毯衣納其中;竹筒數規,則新醅(音ㄆㄟ,未過濾的酒)也。
譯文:
牆壁間懸掛葫蘆,大如斗器,目的在於把毯子、衣服儲藏在裡面;有好幾個圓形竹筒,裝的是新釀的酒。
其釀法,聚男女老幼共嚼米,納筒中,數日成酒,飲時入清泉和之。
譯文:
釀酒的方法是:聚集男女老幼一起把米嚼碎,納入竹筒中,幾天以後就出酒,飲用時再放入清水混合。
客至,發婦傾筒中酒先嘗,然後進客,客飲盡則喜,否則慍;慍客或憎之也,又呼其鄰婦,各衣毯衣,為聯袂之歌以侑觴,客或狎之,亦不怒。
譯文:
客人叫婦女倒出筒中的酒,主人先嘗好壞,然後請客人喝,客人都喝完了,就高興,否則就免不了要生氣;對客人生氣或許是認為客人不喜歡他們的人,所以又呼叫鄰居的婦人們,各人穿著毯、衣,一起唱歌勸酒,客人也許會調戲她們,也不生氣。
其夫見婦為客狎,喜甚,謂己妻實都(音ㄉㄨ,美),故唐人悅之(海外皆稱中國為大唐,稱中國人為唐人)。
譯文:
番婦的丈夫看見妻子被客人調戲,非常高興,就說自己的妻子是漂亮的,所以唐人才會喜歡她(注解:海外都稱中國是大唐,稱中國人是唐人)。
若其同類為奸(通姦),則挾弓矢偵(偵查)奸人射殺之,而不懟(怨)其婦。
譯文:
假若他們的同類與自己的妻子通姦,就帶著弓箭偵查姦夫的行蹤,射殺他,卻不怨恨自己的妻子。
地產五穀,番人惟食稻、黍與稷,都不食麥。其饔飧不宿(事前)舂,曉起待炊而舂;既熟,聚家人手摶食之。
譯文:
土地生產的五穀,番人只吃稻、黍、稷,不吃麥子。平常的米不先舂好,早上起床要煮飯時,才舂米;等到成熟時,集合家人用手抓取來吃。
山中多麋鹿,射得輒飲其血;肉之生熟不甚較,果腹而已。
譯文:
山中有許多麋鹿,射到時,就地吸飲鹿血;不太計較肉的生熟,只是為了果腹而已。
上圖:小米
(十)
出不慮風雨,行不計止宿;食云則食,坐云則坐;喜一笑,痛一顰(音ㄆㄧㄣˊ,皺眉)。
譯文:
外出時,不憂慮有風有雨,行路不計較在哪裡過夜;吃就吃,坐就坐;高興時就笑,痛苦時就皺眉。
終歲不知春夏,老死不知年歲。寒然後求衣,飢然後求食,不預計也。
譯文:
一整年都不知什麼春夏季,老死也不知有年歲。寒冷了才尋找衣服,饑餓了才找食物,不預先做計劃。
村落廬舍,各為向(面對面)背(面對面)。
譯文:
村落房屋,每兩間都是面對面或背對背。
無市肆貿易,有金錢,無所用,故不知蓄積。
譯文:
沒有市場可以交易,身上有金錢,也不知道使用,所以他們不知道蓄積金錢。
雖有餘力,惟知計日而耕,秋成納稼;計終歲所食,有餘,則盡付曲蘗(穀粒發芽);來年新禾既植,又盡以所餘釀酒。
譯文:
種植時,雖然還有力氣,卻只知按照一定的時日耕種,秋天時是莊稼收成的季節;先算好一年所吃的,存下來,剩下的,就全都拿去釀酒;等到第二年新的稻子種植了,又把所餘剩餘的糧食拿去釀酒。
番人無男女皆嗜酒,酒熟,各攜所釀,聚男女酣飲,歌呼如沸,累三日夜不輟;餘粟既罄(完盡),雖飢不悔。
譯文:
番人無論男女都嗜酒如命,酒釀好了,各自攜帶所釀造的酒,聚集男女一起高興喝飲,歌聲歡呼沸騰,經過三天三夜還不停止;僅管剩餘的米粟用完了,雖然不免饑餓也不後悔。
屋必自構,衣需自織,耕田而後食,汲澗而後飲,績麻為網,屈竹為弓,以獵以漁,蓋畢世所需,罔非(無不)自為而後用之。
譯文:
番人的房屋必須自己搭構,做衣服必須自己織布,耕田種植後才有得吃,到溪流汲水後才有得喝,他們把麻織成魚網,把竹子折彎做成弓箭,一方面打獵,一方面耕種,大抵人生所需,無不出於自己製造而後使用。
腰間一刃,行臥與俱,凡所成造,皆出於此。
譯文:
他們的腰間插著一把刀,行走睡覺都帶著,凡是他們的製品,都用刀子做。
惟陶(製陶)冶(冶煉)不能自為,得鐵則取澗中兩石夾槌之,久亦成器,未嘗不利於用。
譯文:
只是自己不會製造陶器或冶煉金屬;不過,取得鐵器以後,就在溪裡取兩顆石頭來夾槌,夾槌久了,也變成器具,不能說對於日常生活沒有幫助。
剖瓠截竹,用代陶瓦,可以挹酒漿,可以胹(音ㄦˊ,煮)餴饎。
譯文:
剖開瓠瓜,曬乾;截取竹子,编製,就可以掬酒漿,可以煮食物。
我有之,我飲食之,鄉黨親戚,緩急有無不相通;鄰人米爛粟紅,飢者不之貸也。
譯文:
我有的,我就吃,鄉里的親戚,不論經濟狀況的緩急都不相互輸通;即使富有到米爛粟紅的地步,就是不借給鄰居饑餓的人。
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
(十一)
社有小大,戶口有眾寡,皆推一二人為土官(頭目)。
譯文:
番社雖然有小有大,戶口數目雖然有眾有寡,都推一、二人當土官。
其居室、飲食、力作,皆與眾等,無一毫加於眾番;不似滇廣土官,征賦稅,操殺奪,擁兵自衛者比。
譯文:
土官的房子、飲食、耕作,都與一般人相同,沒有一點點需要眾番代勞的;與雲南、廣東的土官,可以向社民徵賦稅,擁有審判權,甚至能擁兵自衛是不同的。
其先不知有君長,自紅毛(荷蘭人)始踞(盤據)時,平地土番悉受約束,力役輸賦不敢違,犯法殺人者,剿滅無孑遺(殘餘。孑,音ㄐㄧㄝˊ)。
譯文:
最初,台灣番人是沒有官長的,自從紅毛人佔據台灣後,平地的土番都受到了約束,凡是服勞役、繳賦稅都不敢違背,犯法或殺人的都被剿滅到沒有後代的地步。
鄭氏繼至,立法尤嚴,誅夷不遺(遺漏)赤子,並田疇廬舍廢之。
譯文:
鄭氏繼續統治,立法特別嚴格,不但誅夷子孫,並且連田地房子都毀掉。
其實土番殺人,非謀不軌也,曲蘗(代指酒)誤之也。群飲之際,誇力爭強,互不相下,杯斝(音ㄐㄧㄚˇ,酒器)未釋手,白刃已陷其脰間;有平時睚眥(音ㄧㄚˊ ㄗˋ,仇視),醉後修(興)怨,旦日酒醒,曾不自知,而討罪之師已躡其門矣。
譯文:
其實土番殺人,不是圖謀叛亂不軌,不過是嗜酒的習慣耽誤了他們。比如說:當土番成群聚飲的時候,有時不免會彼此誇口爭強,互不相讓,酒杯都還沒有放下來,白亮的利刃已經劃破頸子;還有平時彼此呲牙裂嘴,醉後又彼此結怨,也會犯下錯誤,不過酒醒過來,卻不知道自己犯下錯誤,這時,向他討罪報仇的人已經來到家門了。
故至今大肚、牛罵(編按:台中清水)、大甲、竹塹(編按:新竹)諸社,林莽荒穢,不見一人,諸番視此為戒,相率謂曰:「紅毛強,犯之無噍類(活著的人。噍,音ㄑㄧㄠˋ,吃);鄭氏來,紅毛畏之逃去;今鄭氏又為皇帝剿滅,盡為臣虜,皇帝真天威矣!」故其人既愚,又甚畏法。
譯文:
所以大肚、牛罵、大甲、竹塹諸社到今天,還是草林莽莽,見不到有一人居住,番人們把這些壞習慣看成一種戒律,相互警告說,許多番民都說:「鄭氏來台灣,紅毛人畏懼逃離;如今鄭氏又被滿清剿滅,黃帝真是具有天神的威力啊。」所以說番人不但愚昧,又很怕王法。
上圖:早期台灣平埔族
(十二)
曩鄭氏於諸番徭賦頗重,我朝因之。秋成輸榖似易,而艱於輸賦,彼終世不知白鏹(音ㄑㄧㄤˇ,銀子,指貨幣)為何物,又安(怎)所得此以貢其上?
譯文:
從前鄭氏對於番人所課的賦稅、勞役都很重,我朝沿襲下來。秋天收穫稻米時要繳納稻米似乎比較容易,但是要繳錢就必較困難,因為番人並不知道貨幣是什麼東西,豈能知道去哪裡取得貨幣來繳納?
於是仍沿包社之法,郡縣有財力者,認辦社課,名曰社商;社商又委通事伙長輩,使居社中,凡番人一粒一毫,皆有籍(名冊、檔案)稽(稽查)之。
譯文:
因此,官方就採用前朝「包社」的方法,凡是郡縣中有財力的漢人,開始買到能承辦番社包稅業務的職位,名叫「社商」。社商又派通事人員去結合拉攏番社裏的長輩,使自己居住在番社中。凡是番人一點點東西,都造冊可以清查。
射得麋鹿,盡取其肉為脯(音ㄈㄨˇ,肉乾),並收其皮。日本人甚需鹿皮,有賈舶收買;脯以鬻(賣)漳郡人,二者輸賦有餘。然此輩欺番人愚,朘(音ㄐㄩㄢ,剝削)削無厭,視所有不異(無異於)己物。
譯文:
當番人獵到麋、鹿,社商就把鹿肉拿光,做成鹿肉脯,還拿走鹿皮。日本人非常需要鹿皮,有商船收買,肉乾賣給漳州人,社商只要拿這兩種東西來給付官方的稅額就足夠了。然而社商剝削無厭,把所有番社所有的東西都看成是自己的財產。
平時事無巨細,悉呼番人男婦孩稚,供役其室無虛日。
譯文:
平常有事情,不分大小,都叫社裏的男女孩童去出差服役。
且皆納番婦為妻妾,有求必與,有過必撻(音ㄊㄚˋ,鞭打),而番人不甚怨之。
譯文:
並且還娶番人女子當妻妾,當妻妾有所求就給她,做錯了就打她,還好番人並沒有太大的怨恨。
苟能化以禮義,風以詩書,教以蓄有備無之道,制以衣服、飲食、冠婚、喪祭之禮,使咸知愛親、敬長、尊君、親上,啟發樂生之心,潛消頑憝之性,遠則百年、近則三十年,將見風俗改觀,率循禮教,寧(豈)與中國之民有以異乎?
譯文:
假使能夠教導番人禮義,教他們讀詩書,再給他們制定衣服、飲食、結婚、喪禮、祭拜這些禮制,使他們都知道愛親、敬長、尊君、親上,啟發他們愛好生命的心,消滅牠們玩劣的本性,最多百年,最少三十年,將可以看到番人風俗改觀,能遵循禮教,和中土的人民還有差別嗎!
上圖:早期台灣平埔族(鳥居龍藏攝)
(十三)
古稱荊蠻斷髮文身之俗,乃在吳越近地,今且蔚為人文淵藪(聚集之處。藪,音ㄙㄡˇ)。至若閩地,叛服不常,漢世再棄而復收之;自道南先生(楊時,號龜山,南宋理學家,世居福建將樂縣龜山)出,而有宋理學大儒競起南中。
譯文:
古人說南方蠻人斷髮文身的風俗,發生在吳越附近的地區,今天卻已經成為人文教化鼎盛的地方。至於福建地區,還叛服無常,漢代曾多次放棄又再收入版圖;不過從楊道南先生出現之後,宋朝有許多理學大師競相崛起於福建。
人固不可以常俗限,是在上之人鼓舞而化導之耳!
譯文:
人類總是不能被固有習俗所限制,能不能改變,端看官方能不能鼓舞他們、化導他們來決定罷了!
今台郡百執事,朝廷以其海外勞吏,每三歲遷擢,政令初施,人心未洽,而轉盼易之,安必蕭規曹隨,後至者一守前人繩尺,不事更張(改變)為(呢)?
譯文:
今天,台灣成百的官員,朝廷用海外勞吏的眼光來看他們,每經過三年就遷調一次,這些官員剛來台灣,他的政令剛剛發布下去,人心還無法融入這些政令中,卻轉眼之間被調走,後到的台灣官員怎能做到蕭規曹隨,謹守前人的規劃,而不去更改它呢?
況席不暇暖,視一官如傳舍(驛站旅社),孰肯為遠效難稽(稽考)之治乎?
譯文:
更何況官員席不暇暖,官舍彷彿旅舍,哪個人還肯做長遠才能收到效果卻無法考核的事情呢?
余謂欲化番人,必如周之分封同姓及世卿採地,子孫世守;或如唐韋皋(人名,唐代官員)、宋張詠(人名,宋代官員)之治蜀,久任數十年,不責旦暮之效然後可。
譯文:
我建議假如要同化番人,一定要採用周朝的分封同性為諸侯以及世襲公卿采邑制度,讓子孫世代守住他的封疆采邑;或者像唐朝的韋皋、宋朝的張詠治理四川,長久在那裏任職幾十年,不必計較短暫時間的果效,然後才會有成就。
噫!蓋亦難言矣!
譯文:
哎呀!真是很難說得清楚啊!
上圖:早期台灣平埔族
(十四)
然又有暗阻潛撓於中者,則社棍是也。此輩皆內地犯法奸民,逃死匿身於闢遠無人之地,謀充伙長通事,為日既久,熟識番情,復解番語,父死子繼,流毒無已(停止)。
譯文:
不過,今天的番社裡,總是有暗中阻撓的人,那就是社棍了。此輩皆是內地犯法的奸民,為了逃避死亡藏匿在這個僻遠無人的地方,設計充當夥長、通事,任職的時間一久,就熟識番情,又能瞭解番人語言,他們的職位是父死子繼,結果導致流毒無法停止。
彼社商者,不過高臥郡邑,催餉納課而已;社事(番社之事)任其播弄,故社商有虧折耗費,此輩坐享其利。
譯文:
那些社商,不過只是高臥在府城、縣城,對番人催繳稅餉而已;番社的事情卻由社棍們任意播弄,社商包社還有虧損的時候,但是這些社棍永遠坐享其利。
社商率一二歲更易,而此輩雖死不移(換)也。
譯文:
社商大約一、二年就更換,社棍卻到死都不換。
此輩正利番人之愚,又甚欲番人之貧:愚則不識不知,攫奪惟意;貧則易於槌挾,力不敢抗。
譯文:
社棍們正是使番人愚昧,又極力要使番人貧困的人:因為番人一旦愚昧就沒有知識,就能任意奪取;番人一旦貧窮就容易壓榨,不敢抗具高壓。
匪特(非但)不教之,且時時誘陷之。
譯文:
因此,社棍非但匪不教化導番民,而且時時設計誘陷番民。
即有以冤訴者,而番語侏離(異族語言),不能達情,聽訟者仍問之通事,通事顛倒是非以對,番人反受呵譴;
譯文:
即使有一些番人有冤情,道官府提告,但是因為番語難懂,無法完全表達他的意思,官方聽就仍然要問通事,通事就顛倒是非來告訴官方,番人反而受到譴責;
通事又告之曰:「縣官以爾(你們)違通事伙長言,故怒責爾。」於是番人益畏社棍,事之不啻(如同。啻,音ㄔˋ)帝天。
譯文:
通事又告訴那些番人說:「因為你們違反通事、夥長的吩咐,所以縣官就憤怒地責備你們!」於是番人更加畏懼社棍,對待他們好像天上皇。
上圖:早期台灣平埔族(鳥居龍藏攝)
(十五)
其情至於無告,而上之人(指上層官員)無由(無法)知。
譯文:
番人就因如此到了冤情無告得地步,而官方的人是不會知道的。
是舉世所當哀矜者,莫番人若矣。
譯文:
舉世的人應該哀傷憐憫的事,沒有比番人這種情況更緊急了啊。
乃以其異類(異族)且歧視之;見其無衣,曰:「是不知寒」;見其雨行露宿,曰:「彼不致疾(生病)」;見其負重馳遠,曰:「若本耐勞。」
譯文:
就因為他們是異民族類就歧視他們;看到他們不穿衣服,就說:「他們對寒冷沒有感覺。」;看到他們雨中行、露中宿,就說:「他們不會生病。」看到他們背著重物走遠路,就說:「他們本性能夠耐勞。」
噫!若亦人也!其肢體皮骨,何莫非人?而云若是乎?
譯文:
唉!他們也是人啊!肢體皮骨,哪裡不是人?怎麼能如此說呢?
馬不宿馳(整夜不睡奔馳),牛無偏駕(不正確的駕駛),否且致疾;牛馬且然,而況人乎?
譯文:
唉!縱使是馬兒,當它不睡覺奔走遠路;縱使是牛也同樣不能有不正確的駕駛,否則就都生病了,何況是人!
抑(或)知彼苟多帛,亦重(看重)綈(音ㄊㄧˊ,絲織品)矣,寒胡(何)為哉?彼苟無事,亦安居矣,暴露胡(何)為哉?彼苟免力役,亦暇且逸矣,奔走負戴於社棍之室胡(何)為哉?
譯文:
他們也知道布帛的用處,也很看重絲織品,受寒又為了什麼?假如他們能沒有事情,也知道安居的好處,暴露自己於大自然之中又為了什麼?假如能夠免勞役,就會有閒而安逸,負重奔走在社棍的奴役下又為了什麼?
夫樂飽暖而苦飢寒,厭勞役而安逸豫,人之性也;異其人(人的外貌、族群各有差異),何必異其性(人性)?仁人君子,知不吐(摒棄)於言。
譯文:
提到人都是樂意吃飽居暖而不樂意饑餓寒冷的,厭惡勞役而喜歡安逸,是人的本性啊;人的外表容有不同,人性又有甚麼不同?對於這一點,凡是仁人君子,都不能反駁我的話!
上圖:早期纏頭的台灣平埔族(鳥居龍藏攝)
【文章出處】
《台文戰線》
〈〈裨海紀遊卷下〉白話翻譯〉
(編按:段落重新安排,少部分漏譯處及錯字補譯)
2016-05-27
網址:
https://twnelclub.ning.com/profiles/blogs/3917868:BlogPost:38923
原作者:郁永河
翻譯者:宋澤萊
【譯者簡介】
宋澤萊(1952年2月15日-),本名廖偉竣,台灣作家,雲林縣二崙鄉大義村的詔安客家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學士、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博士。曾任教於彰化縣福興國中,獲吳三連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時報文學獎小說推薦獎、聯合報小說獎(今改稱聯合報文學大獎)、台灣國家文藝獎等獎項。宋澤萊的創作以小說、論述為主,也有新詩及散文問世,是70年代鄉土文學論戰末期的代表性作家,也是台灣佛教批判文學的先驅。宋澤萊相當關注台灣本土意識及新文化的發展,往後開始走向台語文學之母語書寫的道路,是台灣本土意識及新文化運動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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