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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孔乙己


被詬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時候該翻身了

摘要

孔乙己,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這位活在魯迅筆下的小人物,卑微得是個人都能嘲笑他。不知生於何年,卒於何月,在世唯一的「被官宣」(編按:對岸流行網路用語,意指被官方宣布,即被正式對外宣布)則是屈辱的竊書。有他在場就是笑料,無他生活還是照過。

有好友曾問過魯迅,最喜歡自己寫的哪篇文章?魯迅先生回答:〈孔乙己〉。

〈孔乙己〉是繼〈狂人日記〉之後,魯迅創作的第二篇白話小說。這篇作品堪稱其短篇小說中的經典之作,不僅在中國文壇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還被收錄進了語文課本(編按:兩岸均將〈孔乙己〉收入教科書)中。

「小說描寫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混度時日,最後被封建地主階級所吞噬的悲慘形象。篇幅不長,但是深刻揭露了當時科舉制度對知識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質。具有強烈的反封建意義。」

上段摘自網路,是對〈孔乙己〉普遍意義上的歸納和總結。

但是,被詬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時候該翻身了。

這篇文章雖然寫於1919年(編按:民國八年,五四運動發生前一個月),但故事內容描述的是20多年前窮困潦倒的知識分子生活。所有的人物分析都離不開社會背景與當時的生活環境。那麼,除了批判封建制度和封建地主階級外,我們應以新時代的格局和眼光再來重新審視他,度量他。

一、孔乙己:世人判我五宗罪,除了「竊書」,其餘何罪之有?

總結下來,人們對孔乙己的詬病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宗罪:迂腐頑固。總是不肯脫下長衫;第二宗罪:自恃清高。滿口「之乎者也」,愛用別人聽不懂的話為自己辯解;第三宗罪:刻板炫耀。教小夥計識字以及「茴」字的四種寫法,把無用的知識當本領炫耀;第四宗罪:死要面子。不肯承認「竊」書就算「偷」;第五宗罪:好吃懶做。不好好營生,連抄書都做不下去,越過越窮。

1.第一宗罪:迂腐頑固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惟一的人。」「站著喝酒」說明沒有進雅間(編按:對岸用語,意指較精緻典雅的包廂)的消費能力,「穿長衫」在當時代表一種身份和地位,而孔乙己的長衫「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

透過這件破舊的長衫,我們可以窺見一個舊時代知識分子雖然生活困窘,但執意清高的內心世界。

表面上,孔乙己不肯脫去的是長衫,實際上,他是不肯放下對夢想的執念

會有人批判,他堅持的這個「夢想」是想通過封建科舉考試達到往上爬的目的,是不正當的。但對於當時的知識分子來說,這有錯嗎?

我們都是社會的一分子,必然會跟著大環境走,每個身處其中的人,大多數都容易被趨勢洪流所左右。要說有錯的話,錯不在某個人,而在於那個時代


在孔乙己所處的時代,清政府腐敗,封建科舉制度仍然盛行。對於百姓來說,要提高社會地位,實現自己的抱負和理想,考取功名可以說是唯一的出路

多少有才能的人,在其有生之年過得窮困潦倒。如我們所熟知的孔子、梵高、卡夫卡等人。

還有詩聖杜甫,曾乞討度日。寄居於他人屋檐之下的杜甫曾寫過〈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描繪當時的凄涼:「朝扣富兒門,暮隨肥馬塵;殘杯與冷炙,到處潛悲辛。」杜甫也是個自視清高,高不成低不就的人,有《新唐詩》記載為據,稱杜甫為:「放曠不自檢,好論天下大事,高而不切。 」但這些都不妨礙文人對於人生準則的恪守。

孔乙己:堅守自己的信念,不應是被嘲笑的理由。

2.第二宗罪:自恃清高

「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很多人認為這是他自恃清高的表現,總愛用別人聽不懂的詞去說話。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見到這樣的現象:有人說話時習慣夾雜幾句英文,有人演講時喜歡引用名言警句,有人寫文章時文言經典信手拈來。我想問,孔乙己和他們有什麼不同嗎?

當在公司開會時,做報告的人中英雙語運用自如,我是應該指責他「裝B」(編按:對岸用語,又寫為「裝逼」,意指賣弄、矯情、做作),還是應該自嘆弗如?

董卿在節目中詩詞歌賦能脫口而出,我是應該罵她「賣弄」,還是應該提高自己的文學素養?

馬未都、梁宏達,高曉松等人說話時常常引經據典,博古通今,我是應該指責他們「顯擺」(編按:對岸口語,意指炫耀、誇耀),還是應該笑話我自己太粗陋寡聞了?

孔乙己的話在毫無文學儲備的人面前,也就只是聽不懂的外來之語,是「不說人話」,那聽不懂的人為什麼就不反思一下自己呢?

如果說,引用古代先哲的經典名句也叫「自恃清高」的話,不知道現在有多少人都躺槍(編按:對岸流行網路用語,意指躺著也中槍)了。

孔乙己:我愛說什麼,是我的自由。你聽不懂是你的事,與我何干。


3.第三宗罪:刻板愛炫耀

孔乙己問:「茴香的茴字,怎樣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地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帳要用。」

除了以上孔乙己上杆子要教小夥計寫字外,還想教他「回」字的四種寫法,很多人以此認為孔乙己是個很刻板的人,他愛把無用的知識當本領炫耀

他真的是「刻板」,「愛炫耀」的人嗎?未必!

先說「炫耀」。作為一介書生,自然認為作學問才是人生的頭等大事。當看到成天無所事事,虛度青春的小夥計時,他發自內心地替這個孩子著急。試想,一位長輩勸說不愛求學、不思進取的年輕人也算「愛炫耀」嗎?

再來說「刻板」。探究「回」字四種寫法的意義與之無異。如果說研究中國傳統文化已經無關緊要了,那為什麼中小學的語文課上還要學習字體的演變過程?

眾所周知,中國的漢字是表意文字,從甲骨文、金文、大小篆、隸書,到楷書的字形變化,承載的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的演變和發展。

現代有一種思潮叫「無用論」。孩子在看課外書時,老師會指責:「別看那些沒用的,考試的時候會考嗎」;孩子覺得數學太難時,家長會抱怨:「真不知道數學學那麼深有什麼用,買菜時別算錯就可以了」;有人業餘時喜歡畫畫彈琴,也會被打擊:「搞這些有用嗎?不如把時間花在業務能力的提升上。」

有人認為孔乙己研究「回」字的四種寫法沒用,但何謂「有用」和「無用」?這個界限需要去做嚴格的定義嗎?

人生應是飽滿的、立體的,我們自己可以不去做,但請不要以個人的標準去貶低他人的喜好。

孔乙己:國學文化雖有糟粕,但也有很多精髓。尊重傳統多元包容,更是我們需要做的。

4.第四宗罪:死要面子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到,「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有人認為,孔乙己一直不肯承認「竊」就是「偷」,也拒不承認自己偷書的事實,死要面子活受罪。

但在古代文人看來,「竊」在詞義的嚴重程度上,確實不等同於「偷」。


古時「偷」通「媮」,比如偷人、偷情、偷歡,都會用「偷」字,它有「苟且」之意。古文中的「且」為象形字,指代男性的生殖器。苟且之事,意為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係,該成語取自於《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中的一句話:「我只要委曲周全你家主一樁大事,並無欺心,若有苟且,天地不容。」

孔乙己正是深知兩字的差別,因此認為被定義為「偷」,是對他人格上的侮辱,所以才有了「漲紅了臉,青筋綻出」的憤怒反應,只是他的憤怒如此卑微,在眾人的嘲笑中毫無力度。

隨著時代的變遷,文字的很多本意如大浪淘沙一般沉溺於深海,人們越來越喜歡更為簡單、直接的表意。但正如我前面所說,孔乙己的行為與其所處的時代和他的經歷密不可分,自然要以那個時代的眼光去分析他。

曾經看過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篇文章〈我的「偷書」經歷〉。林海音曾自曝,她的童年有許多「偷書」的經歷,即使感覺尷尬屈辱,有時甚至還心驚膽戰,但熱愛看書又想去偷書的癮始終無法戒掉(編按:林海音該文題目應為〈竊讀記〉,內容所寫並非「偷書」,而是買不起書而每天去到書店「只看不買」的經歷,引述失義,令人懷疑作者是否真的看過該篇文章。延伸閱讀:愛看書的小女孩----林海音:竊讀記(賞析)

偷書這個行為確實很不光彩,但因偷書就被一個舉人打折了腿。我們不去指責仰仗權勢濫用刑罰的人,反而嘲笑一個「不欠酒錢」,熱愛看書又不可得只能去偷書的人,未免太過冷漠了吧。退一萬步講,孔乙己如果生活在我們這個新時代,一定會幸福得每天扎在圖書館裡「免費」看書了。

孔乙己:你們可以貶低我,嘲笑我,但萬不可侮辱我。

5.第五宗罪:好吃懶做

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吃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

魯迅在文中描述眾人對孔乙己的議論中寫道:「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但同時,魯迅還以孔乙己之口說出了「君子固窮」這個詞。

「君子固窮」出自《史記.孔子世家》(編按:應為《論語.衛靈公》),孔子曰:
「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意為「君子即使窮途末路,依然固守節操和本分;小人身處逆境,就容易想入非非,胡作非為。」


對於孔乙己來說,博覽詩書追求學問是比掙錢更要緊的事,於是才有了接連不斷的「失蹤」。此時的他可能是在「竊書」的路上,也可能是在讀書的角落裡,卻不管不顧地砸了自己的飯碗。

對於一個學者來說,如果守不住清貧,把時間花在盈利,而非求知上,是否又會受到大家的非議和譴責呢?

孔乙己對著一眾粗人道出一句「君子固窮」,表達了自己的信仰和堅守,卻無人能懂。加上他卑微的身份,知識分子的風骨在淺薄的鬨笑聲中顯得輕飄綿軟,豪無底氣。

孔乙己:你們所見非我本來面目。我雖然喜好喝些小酒,卻並不貪杯;我不「好吃」,也不「懶做」,我的夢想只是飽讀詩書,何罪之有?

二、看客心態,以無知當有知

〈孔乙己〉這篇文章通過第一人稱的手法,以小夥計的視角去觀察評說孔乙己。我們應明確一點,「我」並不代表魯迅的觀點,而是小夥計的想法,他代表了那個時代的一類人這類人在評價他人或事物的時候,只會「我看到」,「我聽說」,從不曾真正去走近、去思考


這類人以無知當有知,不探究竟,人云亦云。他們畏懼惡人,才有了「竟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麼」的言論;同時他們又欺凌弱小,才有了對孔乙己再三的當眾羞辱:「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如果我們在品讀〈孔乙己〉時,以小夥計的觀點去評價主人公,恐怕就與魯迅的本義背道而馳了。

魯迅批判的重點不在孔乙己,而是以小夥計、掌柜、食客為主的「無知冷漠」的平庸之輩,以丁舉人為主仗勢欺人的官僚階層,更鞭笞了當時不公平、人吃人的罪惡制度。

在魯迅筆下,孔乙己其實是善良的:他雖然窮,但從不拖欠酒錢;他是愛孩子的,可以把自己最愛的茴香豆分一部分給孩子們吃;他寫得一手好字,可以替人家抄書;他知道「竊」與「偷」的本質區別,以及「回」字的四種寫法,說明他對文學有一定的探究。

文中孔乙受到酒館眾人的三次嘲笑,分別有三種不同的反應:

第一次:「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清筋條條綻出,爭辯道:」

第二次:「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

第三次:「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辨,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斷的!』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櫃,不要再提。」

以上三次被嘲笑後的反應表現了孔乙己從「爭」到「不爭」,從清高到絕望的心理變化

魯迅對於當時的中國和國民,抱以深深的愛,才有了「愛之深,責之切」與「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悲憤。

魯迅將這些感嘆都融在了最後一句的留白中「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孔乙己.png
上圖:孔乙己


【文章出處】
《每日頭條》
〈被詬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時候該翻身了

網址:

https://daydaynews.cc/zh-tw/history/235334.html
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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