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有媒體拼湊了一篇討論「語言癌」的報導〈「進行一個XX的動作」 你得語言癌了嗎?〉,宣稱這篇文章是「本報剖析『語言癌』的生成原因及治療解方,還給語言乾淨、健康。」我說「拼湊」不是因為它掛了好幾位記者的名字,而是它慘不忍睹的論證方式:短短一篇千把字的文章,它引用了12個例證,有現象觀察(阿基師)、有名人說法(余光中、李家同)、有教育人員的判斷(彰師大教授、景美女中教師),而且這12個說法基本上還是一盤散沙,除了指責現代人語言使用不正確以外,毫無共通之處。
到底問題出在網路用語還是媒體用語?到底這種問題的根源是西化還是滑手機?到底問題是「現在的年輕人」,還是二十七年來都如此?
而且為什麼到了文章最後,語言使用不正確的議題又拉出了「無法思考論述」?哈囉,你用這種水準的「思考」、「論述」來指責別人不會思考論述,這是某種行動藝術嗎?
不管啦,反正罵他們不會講話就對了。
我把這種觀念稱之為「國文老師的『正確語言』迷思」。這是一種好發於國文老師,或者幻想自己是國文老師的社會賢達,腦袋裡常出現的幻覺。(請有水準的國文老師不要生氣,如果你一眼就知道「語言癌」這篇文章有多扯,那就不是在說你。)在他們的幻覺世界裡,這個世界上有一套絕對正確的語言用法,只要學生或所謂的「時下年輕人」日常使用的不是這套語言,他們就憂心不已,開始找各種年輕人的文化習性麻煩:一定是因為你們都上網啦,用智慧型手機啦,看漫畫啦,打電動啦……
已經有不少人批評這種錯誤的歸因方式,都很有道理,但我想要談的是更根本的問題:這種「正確語言」的假設從頭到尾都是錯的。
這世界上根本沒有「正確」的語言,只有「適合」的語言。
讓我們從文學語言和日常語言兩個層面來觀察,就會明白國文老師們的迷思為何毫無道理了。文學語言基本上不是純粹為了溝通存在的,它為了展示語言的美感、探索特定幽微的情感、或者是情緒,本來就允許各種對語言大刀闊斧的改造。
在台灣的小說家當中,至少就有王禎和、王文興、七等生、舞鶴、施明正等人,是因為文字上的詭異精奇而名列文學史經典的。在他們的小說裡,「正確」的語言基本上不存在,只有「如何錯、往哪錯、錯出什麼特殊效果」的問題。比如施明正〈指導官與我〉就有這樣的句子:
「接受看似曾經學過正統軍法訓練,或許也甚把這種全世界最嚴厲的嚴刑峻法的職責視為應該神聖,可是不曉得到底有過幾個能夠客觀、無私地不摻一絲絲從十三年前的民國三十八年大陸淪陷,因之當然視匪為人間極惡,非加以剝皮袋粗糠而又無逮到正在蹂躪錦繡河山殘殺同胞的罪魁惡首,只好畫餅充飢製造一些酷愛自由、不知天多高地多厚、在戒嚴令下不應碰這也不能踩那,要不然就會在細作密告獎金之下經過偵訊處的烤爐被壓揉成扁扁的一塊餅,加了發粉成為一座澎澎的麵包。」
超奇怪的對吧?如果覺得自己的短期記憶很強的人,你可以挑戰一口氣唸完,然後看看自己最後是否能夠記得前面在說什麼。
我們當然可以把它改寫成簡單明瞭、符合文法的「正確」句型,但是施明正這個夾纏不清的版本,卻很生動地凸顯出了我們小說主角被長期跟蹤、審問、囚獄之後,整個人心神崩壞的樣子。
你光是唸過去,就會覺得正在敘述的這個人怪怪的,「壞掉了」吧?這就是「錯誤」語言的效果──是的,如果要用不正確的說話方式才能表達作者想要表達,就意味著這種方式才是最合適的。
再舉個沒那麼激進,比較接近「正常」小說的例子。
陳映真的〈山路〉寫一名老婦人,在少女時就因為愧疚和愛慕,委身於一個被逮捕的政治犯的家庭,孤獨、辛勞地工作了幾十年,終於撐起這個家;然而那個政治犯最後被槍斃了,終究沒能回來。
在她臨死之前,回想到當年自己做下這個決定的心情,她說:「我以渡過了五十多年的歲月的初老的女子的心,想著在那一截山路上的少女的自己,清楚地知道那是如何愁悒的少女的戀愛著的心(切ないこの女の戀心)!」
你看這裡出現了好幾個「的」,超冗贅的是吧?讓我們把它改成精簡的版本吧:「五十年後想起來,我很清楚知道少女時的我戀愛了。」
你可以感覺一下有什麼差別。相信你的直覺:哪個版本的少女比較有戀愛感?比較有憂傷感?比較有回憶當年,甜美與苦澀一起湧上,但仍不後悔的執著感?我讀陳映真版本的時候是很想哭的,如果他改成精簡不冗贅版本我應該會真的哭出來。第二個版本顯然很正確,但一點都不適合這個故事情境。所以,對文學語言來說,得到好的文學效果是最重要的,正不正確根本不需要考慮。
也許有些人會說:可是你說的這是文學的例子啊,比較特殊,如果日常語言不正確的話,會造成溝通上的阻礙。
真的嗎?
有空的話你可以做個實驗,隨便找兩個對話中的人,然後錄音。不用長,錄20分鐘就好,接著你可以試著把它寫成逐字稿,每個字都要「原音重現」。你就會發現,我們日常的語言真的是混亂到不行,充滿了贅字、虛字、省略、跳躍、文法錯誤、前後顛倒、斷手斷腳……但神奇的是,我們每天都活在這樣的災難裡,卻幾乎不會誤解對方的意思。如果日常語言的目的是溝通,顯然正確性不是溝通的必要條件;至少不必「很正確」。
比起正確,更重要的是「脈絡」,也就是在什麼場合、對什麼人、我要講什麼話。
你要考慮對方是否有足夠的背景資訊能理解你在說什麼,你要考慮話說出去的情感效果,考慮彼此的關係,考慮你的自我形象,考慮你是否有求於他或者他是否有什麼目的……,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我們說話的方式,文法是否正確相較之下,是非常低階的考慮,如果能夠到達溝通的基本需求,被犧牲掉也是無妨的。
而且在中文的習慣裡(我懷疑這有日語的影響,但不確定,留待語言學家解答),通常越長的句子就顯得越溫和、謹慎、禮貌、帶感情;越短的句子就越冷淡、理智、果斷、無感情。所以考慮脈絡和習慣之後,你會發現在某些場合,贅字是必要的,比如說下列的句子:
「去吃飯。」
「去吃點東西嘛,好不好?」
第一句話就比較像是父母命令不乖的小孩;第二句話比較可能出現在說服不想吃東西的男女朋友的場合。如果你用第二句話跟不乖的小孩說話,我們會覺得你很寵他。如果你用第一句話跟不想吃東西的男女朋友說話,我們會覺得你很霸道或不善於表達感情。這裡沒有對錯的問題,只有你是什麼樣的人的問題──你想寵小孩卻用第一句話,你的語言使用就是失敗的。不是因為不正確,而是因為不適合。
如果加上網路上大家慣用表情符號就更讚了,你可以感覺一下:
去吃飯^ ^
去吃飯: )
去吃飯: (
去吃飯= =
去吃飯。
如果你不熟悉這類符號,你可以猜猜看這幾個例子裡面,哪一個態度最兇,哪一個最友善。網路的語言真的比較粗糙嗎?我不這麼認為。至少比某些東拼西湊的新聞報導細膩多了。
而在〈「進行一個XX的動作」 你得語言癌了嗎?〉舉出的例子裡,很多時候真的只是脈絡和習慣的問題──說實話,我想大部分的台灣人,應該還是比較喜歡聽到服務生對你說:「現在我們為您進行一個點餐的動作。」而不是站在你旁邊,然後說:「請點餐。」即使後者有個請字,聽起來還是很硬,好像是他在命令你而不是為你服務。
當記者、主播在直播的壓力下,卻又必須把句子說得長一點,好營造慎重的氛圍時:「府院高層將對爭議已久的內閣人事案進行協商。」會比:「府院高層將協商爭議性的內閣人事案。」更適合。
當然,後者充滿了語言瑕疵,而且真正的說話專家必然能夠找到又慎重、句子夠長、又不會充滿廢話的表達方式──但是要求每一個人都是說話專家,真的不會太過份嗎?更別說,你到底付人家多少薪水做這件事啊?對於時薪110的外場服務生和月薪50K的記者來說,他們已經運用自己有限的語言素養,盡可能地敬業了,這份心意,一個真正對語言有深刻理解的專家是該感受到的。(是的,這也是脈絡。)
正確的語言並不存在,請仍抱持著這樣幻想的國文老師們醒醒吧。繼續在這方面執著、挑毛病,然後想出一大堆莫名奇妙的「原因」,只是讓人知道你們不懂文學,也不懂日常生活,卻狂妄得想要指導別人的語言而已。
---30雜誌30+BLOG 2014-12-19 朱宥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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