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氏孤兒.png
 

如果將《史記.趙世家》中關於「趙氏孤兒」的記載同更早的《春秋左傳》、《國語》,甚至同司馬遷本人記載晉國正史的《史記.晉世家》對讀,便會發現多處疑問和矛盾。

《趙氏孤兒》,在京劇中叫做《搜孤救孤》,這個名字比較一目了然。因為故事的主角並非襁褓中的嬰孩,而是同趙氏毫無血胤關係而全力「救孤」的程嬰與公孫杵臼。兩人為了所遵奉的人生信條,一個捨生取義,一個忍辱負重;知難而進,見義勇為,視死如歸,百折不回,可以說泯滅了人性中除執著以外的一切弱點。現代人對他們的蓋棺定論,所謂「燕趙之風」的前驅、「忠義文化」的代表等等,都不是過頭的讚譽。

當然,趙氏孤兒也並非只是道具。相反,他對故事的成立和推廣,起到了莫大的號召力的作用。原因十分簡單,就在於「趙氏」二字。「趙氏」,即春秋晉國正卿趙盾的家族。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同周天子一樣,實行的是家族制的國家統治,大小臣子七拐八彎,總能找到與某代國君的親戚關係。國君的同姓稱為公族,姻親稱為卿族。公族的發展脈絡單一,而卿族卻能通過再聯姻的方式滾雪球般不斷擴大隊伍,所以其勢力到頭來總能壓倒國君,造成國中或明或暗的權力轉移。趙盾便是春秋霸主晉文公連襟趙衰的長子(後來晉文公又把女兒趙姬嫁給趙衰,親上加親,關係更近一層),歷仕文公、襄公(文公子)、靈公(襄公子)、成公(文公子、襄公弟)四朝。他具有傑出的治國才幹,集軍政重權於一身,為晉國國務實際上的執政者,後兩位國君靈公、成公均由他主持迎立,其中靈公還因荒淫無道而被他的堂弟趙穿刺殺。趙盾逝於晉成公六年(前601),去世後不長時間便有所謂「趙氏孤兒」故事的發生,所以從歷史背景來看,這應當是繼君晉景公對趙氏勢力的反撲。而趙氏孤兒趙武劫後餘生,重返政治舞台,其實是卿族總體勢力強大的一條旁證。終於在一百多年之後,公元前453年,其四世孫趙毋恤會同其他卿族「三家分晉」,建立了趙、韓、魏國,趙武被尊為趙國的先祖。從其間所覆蓋的歷史涵面來看,可以說「趙氏」加上「孤兒」,才是「趙氏孤兒」的完整版。先前趙盾的德在人心,之後趙國的慘遭秦滅,都是「孤兒」情節萌生垂遠的助因。

故事考辨

「趙氏孤兒」的故事,最早見於《史記.趙世家》:晉景公三年(前597),司寇屠岸賈以清算已故趙盾弒君之罪為藉口,「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盾子)、趙同、趙括、趙嬰齊(均為趙盾異母兄弟),皆滅其族。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走公宮匿」,這生下的男孩便是趙氏孤兒。屠岸賈聽到風聲,入宮搜索,必欲斬草除根。趙朔的門客公孫杵臼與友人程嬰見情勢危急,密謀定計,設法搞到一名嬰兒穿上華麗衣服藏入山中,然後由程嬰故意出首告密,領屠岸賈殺了杵臼、嬰孩,以這種李代桃僵的縝密部署,保全了趙氏孤兒——趙武。十五年後晉景公得了重病,大夫韓厥說是趙氏冤魂作祟的緣故,並說出了趙氏孤兒的下落。景公從深山中召回了程嬰、趙武,讓他們攻滅了屠岸賈一族,重新恢復了趙武的爵位。程嬰志向已遂,自殺以謝公孫杵臼,趙武為兩人「齊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趙世家》的記載長逾千言,情節曲折,具有引人入勝的傳奇色彩,成為後世搜孤藏孤故事取材的母本。不幸的是將它同更早的《春秋左傳》、《國語》,甚至同司馬遷本人記載晉國正史的《史記·晉世家》對讀,便會發現多處疑問和矛盾。

從最小的地方看起,「趙朔妻成公姊」,是說趙朔的夫人(史稱趙莊姬,「莊」為趙朔諡號)是晉景公父親晉成公的姐姐。這不像是筆誤,因為《趙世家》此前便有「晉景公之三年……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的明載。成公為文公之子,莊姬則為文公之女。上文提到,晉文公曾把女兒趙姬嫁給了趙朔的祖父趙衰。祖孫分娶同一輩分的姊妹,實在匪夷所思,不合情理。文公卒於前628年,即使末年得女,莊姬照此推算至少也已三十多歲,在女子「十五適人」的春秋時代,國君宮中會留下如此一名「剩女」,是絕無這種可能的。

按照漢儒賈逵的修正,「成公姊」當作「成公女」,降了一輩,那麼莊姬該是景公的姐妹。新婚燕爾,晉景公便忍心違背父親的選擇,讓自己的姐妹當寡婦,絕後代,也實在有違常情。《趙世家》文中將景公寫成不知情的局外人,把事件責任全盤推在屠岸賈身上,說他是「不請而擅」,並介紹其背景,「屠岸賈者,始有寵於靈公,及至於景公而賈為司寇」。司寇負責民間的治安管理,攻打趙氏的「下宮」(《史記·晉世家》:「成公元年,賜趙氏公族。」故居邸稱「宮」)已是越權,更何況還去搜索莊姬所匿的「公宮」,那可是景公的住所!更不可思議的是,如此一位炙手可熱,據說從靈公至景公三朝得寵的權臣,翻遍《史記·晉世家》,竟然如蒸發一般,不見片言隻字,自然我們也找不到程嬰、公孫杵臼及爭奪「趙氏孤兒」的任何記載。

尤為要害的是趙氏滅族的時間。在所謂「盡滅其族」的晉景公三年後,《左傳》與《晉世家》卻多次記錄了趙同、趙括、趙穿、趙嬰齊活動的情形,包括趙嬰齊與趙朔遺孀趙莊姬通姦遭驅逐的穢事。《晉世家》對「族滅」的敘述是:

十七年(前583),誅趙同、趙括,族滅之。韓厥曰:「趙衰、趙盾之功豈可忘乎?奈何絕祀!」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復與之邑。

司馬遷在這裡將「下宮之變」足足推遲了十四年,卻極為正確,因為他符合經傳的說法。《春秋》魯成公八年(前583)《經》:「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左傳》:「晉趙莊姬為趙嬰(齊)之亡故,譛之於晉侯,曰:『原(趙同)、屏(趙括)將為亂。』欒(欒書))、郤(郤錡)為徵(作證)。六月,晉討趙同、趙括。(趙)武從姬氏(趙莊姬)畜於公宮。」

至於「趙氏孤兒」趙武,《左傳》在以後的記載中提供了他年齡的線索,說他於前543年時「未盈五十」。杜預注「蓋四十七八」,照此扣除虛歲,則趙武當出生於公元前590或589年,「下宮之變」時已七八歲,與「嬰兒」的說法相去甚遠。《國語·晉語》「昔先主文子(趙武諡文子)少釁於難,從姬氏於公宮」的記載,也是一條旁證。有此種種顯跡,無怪後人聲稱《趙世家》記事「妄誕不可信,而所謂屠岸賈、程嬰、杵臼,恐亦無此人矣」(清梁玉繩《史記志疑》)。

由此可見,《趙世家》與《晉世家》的內容出入巨大,幾如出於二人之筆。前人很早就對此大惑不解,如毛奇齡就斷言《晉世家》為司馬遷父親司馬談所作,「凡《史記》中其說多有矛盾處,皆談創而遷改之也」(《經問》);崔東壁則以為是劉向父子的增補(《史記探原》),這都是缺乏根據的。《漢書》記司馬遷撰寫《史記》,「據《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接其後事」(《漢書·司馬遷傳》),足見其廣聞博採,而《世本》就是趙國史官的作品。秦始皇焚書做不到「靡有孑遺」,太史公完全有可能見過趙國其他的國史或野記。而其中的「趙氏孤兒」故事,有聲有色,令他不忍割愛。故事在整篇《趙世家》中占了絕大篇幅,頗顯突兀,支持了迻錄現成作品的可能。司馬遷逝世四十年後,劉向奉詔整理內閣秘書,著《新序》,其中也收有大同小異的趙氏孤兒故事,足證《趙世家》所載為戰國趙國人的記載。

歷史復原

現在我們根據《左傳》、《晉世家》,儘可能復原「趙氏孤兒」相關的一段歷史,當然必須從「趙氏」的代表人物趙盾說起。

公元前621年,晉襄公以中軍將(正職)賈季與中軍佐(副職)趙盾職位互換,揭開了趙盾專權,趙氏家族一枝獨大的序幕。趙盾其時兼任執政大夫,晉國因而第一次出現了同時擔任軍政一把手的「正卿」。同年襄公去世,將自己的愛子夷皋鄭重託孤於趙盾,所謂「此子之才(成才),吾受子之賜;不才,吾唯子之怨(只埋怨你)」云云,至今讀來也令人感動。夷皋繼位為晉靈公,不幸竟然屬於「不才」一類,不僅在國務上經常掣肘趙盾,私生活中也貪圖享受,殘虐非常。一次因熊掌沒有燉爛,他就砍下廚師的雙足雙手,讓宮女放在竹籃里出門扔掉。結果讓趙盾看到了,自然正色規諫。前607年,靈公終於按捺不住,決心拔除這顆眼中釘。他先派刺客鉏霓乘夜去暗殺趙盾。鉏霓不忍下手,觸槐自盡。到了九月,靈公請趙盾喝酒,席間埋伏甲士,被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發覺,將主人從虎口中挾出。靈公放出「靈獒」,狗高四尺,西戎進口,當是類似今日藏獒的品種,被提彌明一腳踢斃。甲士湧出,寡不敵眾,提彌明戰死。危急之時,突然有一名叫靈輒的甲士反戈,保護趙盾撤退,原來當初他在翳桑挨餓,曾受過趙盾的慷慨救濟。晉靈公不能像對廚師那樣隨心所欲,將趙盾大卸八塊,固然是因為春秋國君要接受「禮」的制約,「刑不上大夫」;但他不敢明正典型,公開討伐,只能採用這些下三濫的手段,也從側面反映出當時晉國君權的衰落。

趙盾於是選擇逃亡,未及走出國境又調頭返回都城,因為當月月底,靈公就在遊玩桃園時被趙盾堂弟、襄公女婿趙穿殺死。《左傳》用了「攻靈公於桃園」的筆法,可見是堂堂正正的討伐。趙穿的起事是否得到趙盾的授意,史無明載,但晉靈公與趙氏家族為敵必然自取滅亡,則是不爭的事實。司馬遷就說「趙盾素貴,得民和」,靈公「民不附,故為弒易」。這樣便發生了著名的「董狐筆」事件:史官董狐大書「趙盾弒其君」,在朝堂公布。趙盾不服,董狐云:「子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討賊,非子而誰?」趙盾容忍了這一記載。可能他認為應當尊重史官的職守,卻不曾料想到這種口實竟會對趙氏家族日後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

「亡不越境(越境是不問國事的標誌)」的罪名恐怕是對趙盾的冤枉,不過他確實「返不討賊」,不僅不討,還讓趙穿作為使節去周朝迎回襄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黑臀繼位,即晉成公。他倒不是故意示威,而是認為既然一名國君死了,又來不及生下兒子,就應該儘早補上空缺,以保持國家的正常運作。成公繼位元年,即前606年,便發布了一項奇特的法令:恢復公族大夫制度,並且各卿(執政大夫,上中下三軍中的六卿)的嫡子(正妻所生子,特指其中的法定繼承者)均可得此職爵。原來晉國自獻公時期起,便規定除太子外,國君的其他兒子以及上代國君的血胤都要移居國外,未經召請不得隨便回國,故有「晉國無公族」之說。公族大夫一職,本是掌管公族事務,兼管卿族,至此則巧妙地轉換概念,使卿族也能參加國家的祭祀與推舉活動,大大提高了地位與權力。毫無疑問,這是趙盾的主張。這一法令不僅為後世的歷史學家所矚目,它也竟然成了日後「趙氏孤兒」悲劇的起因。

趙盾是在晉文公重耳十九年流亡時期出生的,從小生活在狄地。趙衰流亡後回到晉國,娶文公女兒趙姬,生下趙同、趙括、趙嬰齊。趙姬賢惠,堅持讓丈夫把趙盾接回來,並把正妻的位置讓給趙盾的生母叔隗,趙盾這才成為趙氏嫡子,掌握收族之職。這回重設公族大夫,他沒有傳給自己的兒子趙朔,而是推舉了趙括,讓趙同、趙嬰齊、趙朔只任下一等的「公族餘子」。他作出這種決定,固然是真誠為了報答趙姬之恩,卻也顯示出他對趙氏家族多年赫揚的現實和前途信心滿滿。至於趙括掌握宗主權後驕橫坐大,趙括、趙同與趙朔、嬰齊感情不和以至勢同水火,這些後果當然是他預料不到的。

前601年,趙盾病逝。第二年,晉成公去世,其子據繼位,是為景公。前時潛伏著的危機終於一一爆發。

晉景公不甘像成公那樣明哲保身,他的應對是利用卿族間的矛盾傾軋,各個擊破。他上台第三年,前597,「趙盾弒其君」的舊話就被重新拾起。這未必定是起於屠岸賈(從職務中推見。《趙世家》反覆強調「景公三年」,是年荀林父擢升正卿,荀的可能性最大),也未必有什麼實際的制裁動作,卻對趙氏成員的心理產生威懾,從此家族變得低調。作為三朝正卿嗣子的趙朔,雖仍躋身於卿,卻長期只任下軍將,排名僅列第五。前589年可見的名單上其職已被欒書代替,趙朔銷聲匿跡,可知此時他已去世了。

前587年,趙嬰齊被指控同趙朔遺孀莊姬通姦,遭宗主趙括驅除出晉。嬰齊提到自己走了,兩位哥哥會受到正卿欒書的禍害,趙括、趙同卻不以為然。《左傳》記錄人物對話往往有預言的意味,果然沒過幾年,前583,莊姬出面揭發趙同、趙括打算叛亂,欒書、郤錡立即出來充當偽證。趙同、趙括固然狂妄自大(《左傳》前594年載「趙同獻狄俘於周不敬」就是一例)),但兩人眼光短淺,苟於安樂,我們實在找不出他們作亂的理由。晉景公卻正中下懷,下令討伐。卿族除韓厥(他小時曾由趙盾帶大)外,全都參加了對下宮的攻打。結果趙同、趙括慘遭滅族,趙氏的宗祠采邑全部沒收。趙莊姬作為舉報人,又是景公的姐妹,自然能安然無恙地帶著兒子置身事外,「畜於公宮」。兩年後,經韓厥說情,景公也需要制約別的卿族膨大,「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復與之邑」。

這麼說來,程嬰杵臼,搜孤救孤之類,莫非真是子虛烏有?卻也未必盡然。推據只有一條,即《趙世家》「服其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的數句。這是趙人的記述,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也說:「今河東趙氏祠先人,猶別舒一座祭二士焉。」趙國人其他可以造假,對祖先的祭祀卻不容含糊。古人不允許家祀沒有血緣關係的外姓,因為這等於剝奪祖宗的血食,是最大的不敬。《五禮通考》就對「越族而祀」程嬰杵臼的合法性作過辯論。「別舒一座」如果屬實,那必定是對保存宗族作出極大貢獻的外人。就趙氏而言,只有在趙武這一代上才有可能,也只有「存孤」的這一行為才最符條件。

如此考察趙武的生年便成了關鍵。趙武在「下宮之變」前早已出生,這是沒有疑問的。我們只能把發現趙莊姬通姦的前587年定為一個坐標。姦情的發展與敗露需要一定時間,姑且定為半年。而此前莊姬還必須同趙武一起「服齊衰三年」,這是僅次於「斬衰三年」的重孝,想必莊姬至少在前面的兩年中沒有輕舉妄動的膽量。把這些加在一起,上文提到過前590、前589的趙武生年,便是不中不遠的了。再按照《趙世家》「遺腹」的提示,可以認定趙朔正是在莊姬懷胎期間去世的。

這樣推理便指向唯一的結論:莊姬是受到了家族內部趙同、趙括的迫害!他們利用趙朔去世的時機,設法剝奪趙武的生命,以取得趙朔名下的采邑和權力。於是才有了程嬰、公孫杵臼的用武之地,帶著孤兒匿藏宮外,掉包嬰兒以杜絕危險,都成了可能的情節。也許正因掉包過程中的「謀取他人嬰兒負之」,牽涉民事案件,才會輪到司寇屠岸賈的介入(《國語》載文公時有大夫名屠岸夷,屠岸賈恐為其後代)。最後想是由於趙嬰齊的斡旋,在公孫杵臼付出生命的代價下,趙氏孤兒終於平安回到母親身邊,而程嬰則自殺以謝友人,趙朔一支遂以兩人為祭祀對象。作亂是滅門的罪名,莊姬捏詞告發趙同、趙括,明顯是要置二人於死地,單為情人拆散的緣故,不至於下此毒手。其中正透出了「深仇大恨」的訊息。

宋神宗時因趙氏為大宋國姓,而程嬰、公孫杵臼保全有功,在山西太平((今襄汾)找到二人墳墓,下詔為他們封侯立祠。而今傳藏孤的所在(當然不止一處,此擇最著名者)卻在千里之外的盂縣。盂縣屬晉國東部邊邑,當時為狄人聚居處,而狄人恰為趙朔祖父的娘家。這樣看來,程嬰確實可能有匿嬰入山的經歷,只是時間不長而已。

話說回來,趙莊姬通姦叔伯、挾嫌誣告,趙氏家族內部喋血紛爭,畢竟都是大辱門風的事。「為尊者諱」,自成為趙氏後人的任務。所以即使以上的推測成立,我們讀到的《趙世家》也仍是另一副筆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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