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情節
武士帶著妻子前往若狹國,在途中遇見強盜,強盜見女人美貌起了色慾之心,於是用計誆騙武士,一番打鬥之後將武士綑綁,再欺騙女人前來尋夫,而女人慘遭強盜欺凌。以後的發展,直到武士陳屍於竹林中,便是難解的謎團,因三人皆承認自己為凶手,過程也就完全不同,其動機為何,值得探討。
作者就法官的盤問展開,如拼貼般把一片片情節拼組完整故事。武士死在誰的手中?作者採重複矛盾的鋪陳,呈現截然不同的情節,是本篇小說最大的特色。在矛盾重複中,使情節變得撲朔迷離。
二、前四人供詞的客觀與主觀
=>連【局外人】也難以客觀。
全文以相關七個人證的自白方式,交叉說明事情經過。幾個重要關係人的說詞,使人難辨真相,卻又能自圓其說,故事最後也沒明確指出凶手,結局只有靠讀者自己的判斷,並推敲三人的心理狀態,追究事情的真相。這些說法有重複,也有矛盾之處,但從其他配角的供詞,也可以尋出一些端倪。
說明:
1.樵夫看到竹林中落葉被踐踏,推測武士被殺之前一定經過一場激烈的拚鬥,這說法引導讀者相信強盜殺人的可能性提高。而樵夫支支吾吾提到證物只有繩子和梳子,卻避開凶刀的下落,對照武士靈魂「不知誰拔走胸口上的刀」的說法,也讓讀者推斷可能是發現屍體的樵夫,抽走了那把插在死者胸口的刀,並且據為己有。
2.老媼的供詞重點在女人,也就是自己的女兒。其「性情剛烈、不讓鬚眉」,可見她的自尊心極強,呼應了「武士的輕蔑眼神使女人難堪」,雖然「老嫗愛女」與「衙役恨盜」都把凶手的認定推向強盜多襄丸,但是女人的激烈性格,也使讀者認為她涉案的可能性反而提升了。
三、後三人供詞的不同立場
=>而【當事人】更難客觀。
四、每人可能想掩飾的真相
真相只有一個,文中每個人卻各執一詞,都藉著說謊來展現理想中的自己,掩飾現實中的自己。武士的供詞 顯示他想保持自己的貴族形象,與被殺相比,自殺更是一種表現出武士道的行為。
強盜的供詞 多襄丸希望表現出武藝高強的形象,武士不過是跟他在決鬥時不敵他的輸家。
五、供詞的相互印證與各說各話
強盜、妻子、武士在法官面前都聲稱自己是凶手,三者證詞難以分辨真相,卻又可自圓其說。三人說法有部分重複,也有矛盾處,每個當事人因立場、情感的因素不同,使真相無法明確呈現。
說明:
強盜坦率地承認自己是凶手,反而令人可疑,他的話諷刺了判案者,也隱含作者想要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多襄丸說:「我殺人,是用腰間的大刀;但是你們殺人不用大刀,只用權力、用金錢,甚至只憑一張嘴就夠了。……如果要論罪孽的深重,是你們可惡,還是我可惡呢?」判案者僅憑自己的認知推論凶手,但若是誤判,這不也是誤殺一條人命?法官手上更不知曾枉送過多少性命,豈不是比起殺害一條性命的罪人,更罪孽深重?強盜提到女人手中確實有一把匕首,也曾試圖防身,文中「女人慫恿強盜殺害武士」,是強盜與武士共同確定的事實,只有女人避談,而文過飾非是人之習性,因此女人為慫恿者的可能性相當高。強盜強調自己是真心要娶女人,這與武士靈魂之言「女人被強盜所迷惑,願意隨強盜而去」的說法吻合,女人的說詞完全沒有提到自己移情別戀,其原因應是相同,因此女人隱瞞對自己名譽不利的部分是可能的。
六、各人供詞的疑問
武士的供詞:
疑點 1.如果強盜放了他,他應當立即與強盜打鬥,但他反而選擇自殺,武士為什麼說謊?
妻子的供詞:
疑點1.過程中昏倒二次,每次昏倒都是關鍵時刻,似乎太過巧合。
=>武士與妻子都說沒有決鬥,強盜卻說發生過決鬥。
武士的供詞:完全不承認兩人有決鬥,甚至反而想寬恕強盜。
「決鬥」是否發生是一個關鍵。回顧樵夫所言,再對照強盜或女人說法,「決鬥」關鍵在於武士繩子是否解開,如果是強盜解開,打鬥一定在所難免,如果是女人解開,女人便無法殺死他。
八、到底三人誰先逃走
=>兩個男人都說女人先逃走。只有女人說強盜先逃走。
武士的供詞:女人先逃走,而後強盜把他的繩子解開後,也跟著逃走。
妻子的供詞:女人自己是凶手,強盜侵犯她後,他就逃走了。
強盜的供詞:他在與武士打鬥時,女人先逃走。
九、到底是誰解開了繩子
=>兩個男人都說強盜解開綑綁武士的繩子,只有女人說是她解開繩子。
武士的供詞:在女人逃走後、強盜善意幫他解開繩子。
妻子的供詞:殺害丈夫之後,妻子替丈夫解開繩子。
強盜的供詞:強盜自己替武士解開繩子,因為他要和武士決鬥。
說明:
女人與強盜之間奇特的情感發展,展露女人性情。不讓鬚眉的她,面臨武士輕蔑不屑的態度,對一個身心受創的高傲女人而言,她再也得不到丈夫的愛了,回到現實,與丈夫嫌惡的眼神交會,她以後要怎麼面對婚姻的不幸?因此女人剎那間對丈夫的愛轉變為恐怖的恨,是合理的。
十、到底誰是凶手
=>強盜與妻子都說是人他/她殺的,武士卻說是自己自殺。
武士:對武士而言,「自殺」是一種光榮、有尊嚴的榮譽死法,可以保全別人對他死的好評,因為不論是被強盜所殺(決鬥失敗)或妻子所殺(被一個女人殺害),都是一件不名譽的事。武士說他是自殺,他一定有極力要隱瞞的事,武士的供詞加強他並非自殺的可能。
女人:如果凶手是女人,強盜為了愛而扛罪,可推斷女人與強盜之間有曖昧便可成立。
強盜:如果凶手是強盜,女人為他而扛罪,則證明了女人對強盜的愛。
十一、凶刀的下落
=>連凶刀都有二種講法:武士和妻子說是匕首,強盜說是大刀。
武士的供詞:武士透過靈媒提到,不知哪個人的手,躡手躡腳把胸口的匕首取走。
妻子的供詞:妻子把匕首刺進武士的胸膛。
強盜的供詞:在第二十三回,大刀刺進武士胸膛,自己提著血淋淋的大刀,進京前把大刀賣了。
說明:
樵夫也說沒看見凶刀,若不是樵夫偷了刀,那便與強盜吻合。但是武士靈魂說法若屬實,而凶刀原本留在屍體上,以此認定女人是凶手的可能性便提高。凶刀的下落是重要判斷凶手的關鍵,然而全文沒有對凶刀的追查做出結論。
十二、結論
文中複雜的三角關係耐人尋味。妻子不恨強盜,武士也不恨強盜,對他而言更痛苦的反而是妻子的背叛,武士勇敢說出女人真正戀愛的表情是自己從沒見過,更加強這段戀情的真實性。文中鋪陳武士因為強盜沒受到妻子唆使而殺害自己,強盜甚至想為他殺死妻子感到欣慰,武士從而轉變對強盜的態度,忘了自己被騙的愚蠢,忘了強盜設陷阱的卑鄙、忘了妻子被侵犯的羞恥,他對強盜的寬容,遠遠超過妻子,這是一種荒謬。而失去貞潔的女人,沒有得到丈夫疼惜,還得到厭惡的眼神,這眼神一步步把妻子推離武士身邊,罪惡都由無辜的女人來承擔,到最後女人受花言巧語影響轉移對丈夫的愛戀,又是另一種荒謬。這案件到底是情殺?仇殺?財殺?自殺?的確啟人疑竇。
好的小說是作者故意製造矛盾難解的情節,過程中對於凶手是誰,沒有明確答案,對人物心理的描寫細膩幽微,角色說話的口吻恰如其分,情節發展曲折生動,以推理手法一步步追究真相,充滿懸疑張力。原本單純的事實,卻因為當事者的信念、自尊心和愛恨而難以清楚呈現。作者意圖表達:同一事實可能因為個人的觀念、自尊、利益考量的不同,每人所陳述的說詞大多是對自己最有利、可以維護自己名譽的部分事實,甚至是捏造出來之事,沒有人是客觀而誠實的,這就需靠讀者用自己智慧去判斷,不管誰為真正的凶手,都有其合理與矛盾之處,因此可從多種角度,來欣賞懸疑衝突的精彩,享受蓄意安排的情節迷宮,最後把作者想表達的暗諷深意,抽絲剝繭地委婉尋找出來。這篇小說使讀者有多角度的思考方向:人們往往只顧自己的尊嚴、立場、目的,不分是非和真相,不僅故事中的人物如此,讀者也往往因自己的角色投射而有偏見。一個強盜的出現,擾亂了夫妻之間原有的情感連結,超越了是非對錯、真愛的意義,人們容易被既有的觀念箝制,「愛」「說謊」「扛罪」讓這篇小說更有吸引力,讓讀者想猜測凶手是誰,然而主觀的臆測,使人無法客觀保留「不知」的部分,也混淆真相的呈現,深陷在矛盾的泥淖中。那麼,我們不如就好好地體會作者的心意,以及這顆難以捉摸的人心。
Q:兇殺案件中,最後是誰死了?【 】
Q:誰是死者生前的最後目擊者?【 】
Q:誰是第一現場誰先發現屍體?【 】
Q:七個人中,在法官面前聲稱自己是凶手的當事人是誰?【 】【 】【 】
Q:誰一心求死?【 】
Q:誰卻害怕死?【 】
Q:請依多襄丸供詞「凌辱、鬆綁(者)、踢倒、決鬥、殺人(凶器)、逃走(者)」六個轉折點,畫出事發經過。
〈竹藪中〉中譯原文請參見:誰才是真正兇手?----芥川龍之介:竹藪中(小說全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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