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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示意圖(圖片引自網路)


題解
 
如果有個男子半夜陳屍家中,家裡錢財被偷,男子的小妾在當夜突然失蹤,隔天清早卻又被發現她與一個陌生年輕男子遠遊同行,男子身上的錢財,恰好又與家裡被偷的錢財數目吻合,那麼,誰是合謀殺死男子的兇手?看似真相早已呼之欲出的離奇命案,最後案情卻是急轉直下,原來真正兇手不是這對世人眼中的姦夫淫婦,反而是另一個早已浪子回頭、念佛持齋的更生人,但是水落石出的冤情昭雪,已喚不回官府錯殺了素昧平生、無辜受冤枉的二條人命......

〈錯斬崔寧〉就是在講述這樣一則離奇故事,它是宋代話本小説,是非常早期的白話文作品,作者不詳,最早收入元代《京本通俗小説》。本文到了明末被馮夢龍選入《醒世恆言》第三十三卷,內容稍加修改文字略有不同,題目也改為〈十五貫戲言成巧禍〉,稍後又被清初戲劇作家朱㿥(朱素臣)改編為傳奇〈雙熊夢〉,又名〈十五貫〉,劇本根據《醒世恆言》中的〈十五貫戲言成巧禍〉改編而成,但諸如時代、人名、當事人與被害人的身分關係、案件結果,均有所不同,至今仍是常演的戲曲劇目。
 
故事寫劉貴從丈人處借來十五貫錢,返家路上醉後戲言,告知小妾陳二姐被以十五貫錢典賣,明日即將把她送走,二姐信以為真,當晚借宿鄰家,準備偷跑回娘家。就在這天晚上,家中被人偷走十五貫錢,劉貴被人殺死。隔日清晨,陳二姐在途中遇見青年崔寧,二人正結伴同行,不久被趕來的鄰人捉拿送官,崔寧身上剛好也有他買賣所得十五貫錢,劉妻認定是崔寧誘切謀財行兇,而官府沒有深查,將陳二姐和崔寧二人屈打成招,處以斬刑。其後劉貴的妻子被山賊擄到山上,得知偷十五貫錢並殺死劉貴的正是這個山賊,最後上告官府,最後讓真兇伏法。故事在劉娘子告官後,將山賊處斬作為結局。作品暴露了封建吏治腐敗,濫殺無辜。
 
近年來,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的典型冤案,引起不少法學學者關注,本文是宋代公案話本的代表作,這類冤案產生的原因,論者認為主要是因為當時科技不發達,也沒有今日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無罪推定原則」,使得以刑訊逼供方式取得口供被認為是合理方式,加上〈錯斬崔寧〉故事情節實在過於巧合,導致官吏有足夠理由對涉嫌者提出合理的懷疑,從而作出錯誤判決。〈錯斬崔寧〉或〈竇娥冤〉中的官吏或許並非故意製造冤案,而是因為缺乏具體證據、審案能力不足、對於案情判決過於樂觀自信,在一個自然科技不發達、缺乏實證科學研究傳統,導致取得證據困難,加上沒有強而有力的法律職業傳統支持,這樣的司法制度中,就算審判者有道德良心,有無法查明真相主持公道,反而可能製造災難和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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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京本通俗小說(圖片引自網路)


十五貫戲言成巧禍

(一)暖場入話

◎形式 上一篇話本可分為三個部份:入話、正文、結尾。話本小說,顧名思義,是說書人的底本,說書人正式開場前要熱場,話本小說在結構上有一特別體制,即是進入主體故事「正話」之前,為等候觀眾,在正文正式開始之前,或先吟誦幾首詩詞,或先講述一個小故事,先以引子開場,稱為「入話」,或稱為「得勝頭回」、「笑耍頭迴」。「入話」裡可能包含著大眾的心理、作者的修辭、社會的傾向、雅俗共賞的審美情趣,以及市場經濟的多元現象等,具體呈現大眾藝術的多樣性。 「正文」是話本的主體,以白話文為主,常出現「話說」、「卻說」、「且說」等字樣以引出正文。
本大段是〈錯斬崔寧〉的入話。把同為話本小說的〈錯斬崔寧〉和〈碾玉觀音〉的入話部分做個比較,不同的是〈碾玉觀音〉的開頭是引用十幾首名人詩詞,雖有些文采,但與正話無太大關係,難免使人感到冗長無趣,還沒切入正題就沒了興趣。而〈錯斬崔寧〉一開始先講了一個與正文類似的魏鵬舉玩笑丟官的故事,既能吸引觀眾的注意力,又能為主旨做鋪墊,前後呼應,相映成趣。因此相較之下,〈錯斬崔寧〉的入話部分更值得欣賞。

聰明伶俐自天生,懵懂痴呆未必真(表面愚笨未必真的笨)
嫉妒每因眉睫(眼界)淺,戈矛時起笑談深(雙方笑談正深時,爭端已悄然隱藏)
九曲黃河心較險(人心難測),十重鐵甲面堪憎(一張臉善於為偽裝
時因酒色亡家國,幾見詩書誤好人?

這首詩,單表(單單表示)為人難處。只因世路窄狹,人心叵測(人心難測),大道既遠,人情萬端。熙熙攘攘(形容人來人往,喧鬧紛雜的樣子,都為利來;蚩蚩(音,癡傻)蠢蠢,皆納禍去。持身保家,萬千反覆。所以古人云:「(音ㄆ一ㄣˊ,皺眉)有為(通「偽」,虛偽)顰,笑有為笑。顰笑之間,最宜謹慎。」這回書,單說一個官人(有官位的人,用於對男子的敬稱,或妻子稱呼丈夫),只因酒後一時戲笑之言,遂至殺身破家,陷了幾條性命。且先引下一個故事來,權(暫且)做個德勝頭回(即「得勝頭回」。宋元時期說書人於開講前,先說一段小故事為引子,導出正文,稱為「得勝頭回」

卻說故宋朝中,有一個少年舉子,姓魏名鵬舉,字沖霄,年方一十八歲。娶得一個如花似玉的渾家(妻子),未及一月,只因春榜動,選場開,魏生別了妻子,收拾行囊,上京取應。
 
臨別時,渾家吩咐丈夫:「得官不得官,早早回來,休(別,莫)拋閃了恩愛夫妻。」
 
魏生答道:「功名二字,是俺(音ㄢˇ,北方方言,我)本領(本事,能力)前程,不索(不需要)賢卿(此指愛妻)憂慮。」
 
別後登程到京,果然一舉成名,除授一甲第二名榜眼(進士第二名)及第。在京甚是華艷動人,少不得修了一封家書,差人接取家眷入京。
 
書上先敘了寒溫及得官的事,後卻寫下一行,道是:「我在京中早晚無人照管,已討了一個小老婆,專候夫人到京,同享榮華。」
 
家人(家奴)收了書程,一逕(一直)到家,見了夫人,稱說賀喜。因取家書呈上。夫人拆開看了,見是如此如此,這般這般,便對家人道:「官人直恁(直恁,竟然如此。恁,音ㄖㄣˋ,如此)負恩。甫能得官,便娶了二夫人。」
 
家人便道:「小人在京,並沒見有此事。想是官人(本指有官位的人,也用於對男子的美稱、女子稱呼丈夫、奴僕稱呼主人)戲謔之言。夫人到京,便知端的(端的,究竟,詳情。的,音ㄉㄧˋ,休得(不要)憂慮。」
 
夫人道:「恁地(恁地,如此。恁,音ㄖㄣˋ,如此)說,我也罷了。」卻因人舟未便,一面收拾起身,一面尋覓便人,先寄封平安家書到京中去。那寄書人到了京中,尋問新科魏榜眼寓所,下了家書,管待(款待)酒飯自回,不題(細節不再多說)

卻說魏生接書拆開來看了,並無一句閒言閒語,只說道:「你在京中娶了一個小老婆,我在家中也嫁了一個小老公,早晚同赴京師也。」
 
魏生見了,也只道是夫人取笑的說話,全不在意,未及收好,外面報說有個同年科舉時代稱同榜或同一年考中者)相訪。京邸寓中,不比在家寬轉,那人又是相厚的同年,又曉得魏生並無家眷在內,直至裏面坐下,敘了些寒溫。
 
魏生起身去解手(上廁所,那同年偶翻桌上書帖,看見了這封家書,寫得好笑,故意朗誦起來。魏生措手不及,通紅了臉,說道:「這是沒理的話。因是小弟戲謔了他,他便取笑寫來的。」
 
那同年呵呵大笑道:「這節事卻是取笑不得的。」別了就去。

那人也是一個少年,喜談樂道(形容口無遮攔),把這封家書一節,頃刻間遍傳京邸。也有一班妒忌魏生少年登高科的,將這樁事只當做風聞言事的一個小小新聞,奏上一本,說這魏生年少不檢(生活不檢點),不宜居清要之職,降處外任。魏生懊恨無及。後來畢竟做官蹭蹬(音ㄘㄥˋ ㄉㄥˋ,不如意不起,把錦片(比喻極美好)也似一段美前程,等閒(等閒,隨便,無端放過去了。

這便是一句戲言,撒漫(撒漫,丟掉了一個美官。今日再說一個官人(指下文的劉貴),也只為酒後一時戲言,斷送了堂堂七尺之軀,連累兩三個人,枉屈害了性命。卻是為著甚(著甚,音ㄓㄨㄛˊ ㄕㄣˊ,為何)的?有詩為證:
 
世路崎嶇實可哀,旁人笑口(隨便,無端)等閒開。
白雲本是無心物,又被狂風引出來。
◎一般的話本小說不是偏重於用詩詞歌賦來炫技,就是用妖魔鬼怪來駭人,趕考書生、紈絝子弟、貪官無賴、鬼妖美女、始亂終棄、報恩復仇等是必備元素。因此劇情發展的「套路」痕跡偏重,彷彿看了開端就能猜出結尾。但是這篇〈錯斬崔寧〉與眾不同,它講述的是尋常小人物的故事,卻比那些利用詩詞文采或妖鬼美女吸睛的小說更加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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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二)女婿劉貴生活困頓,老丈人一番好意,資助十五貫錢

卻說(說書人或章回小說中,在一個情節結束後,另起一個段落時,常用的發端詞)南宋時,建都臨安(杭州),繁華富貴,不減那汴京故國。去那城中箭橋左側,有個官人,姓劉名貴,字君薦,祖上原是有根基的人家,到得君薦手中,卻是時乖運蹇。先前讀書,後來看看不濟,卻去改業做生意。便是半路上出家的一般,買賣行中,一發不是本等伎倆,又把本錢消折去了。漸漸大房改換小房,賃(租借,音ㄌㄧㄣˋ得兩三間房子,與同渾家(妻子王氏,年少齊眉。後因沒有子嗣,娶下一個小娘子,姓陳,是陳賣糕的女兒,家中都呼為二姐。這也是先前不十分窮薄的時,做下的勾當(勾當,事情,多指壞事。勾,音ㄍㄡˋ。至親三口,並無閒雜人在家。
◎〈錯斬崔寧〉這個題目相對於整個故事來說,其實並不恰當。一個小說的題目是對整個故事的核心思想或事物的提煉,如珍珠衫〉〈李娃傳,起到的是提綱挈領的作用。而「崔寧」在故事中儘管枉死,但他畢竟是一個次要人物,也沒有十分特殊的身份,對小說情節發展起到的只是輔助作用而已,因此沒有必要把這個人的名字寫進題目,這容易誤導看客把他當成主要人物。當然作者的目的可能就是想讓人誤解,產生「崔寧是誰?」「他到底為什麼被錯斬?」的疑問,從而勾起讀者觀看的欲望,但這個設計不夠巧妙。

那劉君薦,極是為人和氣,鄉里見愛,都稱他劉官人:「你是一時運眼不好,如此落莫(落寞,寂寞),再過幾時,定須(一定有個亨通(飛黃騰達)的日子。」說便是這般說,那得有些些好處?只是在家納悶,無可奈何。
 
卻說一日閒坐家中,只見丈人(岳父)家裏的老王,年近七旬,走來對劉官人說道:「家間老員外生日,特令老漢接取官人娘子,去走一遭。」

劉官人便道:「便是我日逐愁悶過日子,連那泰山(岳父)的壽誕也都忘了。」便同渾家王氏,收拾隨身衣服,打疊個包兒,交與老王背了,吩咐二姐(指劉貴的小妾陳二姐):「看守家中,今日晚了,不能轉回,明晚須索(須索,必須,一定)來家。」說了就去。
 
離城二十餘里,到了丈人王員外家,敘了寒溫。當日坐間客眾,丈人女婿,不好十分敘述許多窮相。到得客散,留在客房裡宿歇。

直至天明,丈人卻來與女婿攀話,說道:「姐夫(岳父對女婿的稱呼),你須不是這般算計(考慮,謀劃),坐吃山空,立吃地陷,咽喉深似海,日月快如梭。你須計較一個常便(長久妥善的辦法)。我女兒嫁了你,一生也指望豐衣足食,不成(不能,不該)只是這等就罷了。」
 
劉官人歎了一口氣道:「是。泰山在上,道不得個上山擒老虎易,開口告人難。如今的時勢,再有誰似泰山這般憐念我的。只索(只能)守困,若去求人,便是勞而無功。」

丈人便道:「這也難怪你說。老漢卻是看你們不過,今日賚(音ㄌㄞˋ,賞賜)助你些少本錢,胡亂(隨便)去開個柴米店,撰(賺)得些利息來過日子,卻不好麼?」

劉官人道:「感蒙泰山恩顧,可知是好。」

當下吃了午飯,丈人取出十五貫錢來,付與劉官人道:「姐夫,且將(拿)這些錢去,收拾起店面,開張有日,我便再應付你十貫。你妻子且留在此過幾日,待有了開店日子,老漢親送女兒到你家,就來與你作賀,意下如何?」

劉官人謝了又謝,馱了錢一逕(一直出門,到得城中,天色卻早晚了,卻撞著一個相識(熟識的朋友),順路在他家門首經過。那人也要做經紀(交易買賣)的人,就與他商量一會,可知是好。便去敲那人門時,裡面有人應喏(音ㄋㄨㄛˋ,應答聲),出來相揖(拱手行禮),便問:「老兄下顧,有何見教?」劉官人一一說知就裏。

那人便道:「小弟閒在家中,老兄用得著時,便來相幫。」

劉官人道:「如此甚好。」當下說了些生意的勾當。

那人便留劉官人在家,現成杯盤,吃了三盃兩盞。劉官人酒量不濟,便覺有些朦朧起來,抽身作別,便道:「今日相擾,明早就煩老兄過寒家(敝宅),計議生理(生意,買賣)。」那人又送劉官人至路口,作別回家,不在話下(事情理所當然或告一段落,不用多說

若是說話的同年生、並肩長,攔腰抱住,把臂拖回,也不見得受這般災悔。卻教劉官人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李克用的養子李存孝,唐末名將,與五代時朱溫的部將王彥章,兩人均勇猛有力,李存孝尤在王彥章之上,故以「 有了存孝,不顯彥章 」比喻光彩壓倒別人或兩雄不共存,李存孝從未打過敗仗,後來作戰時與李存信發生矛盾,李存信誣告李存孝有二心,李存孝不自安,叛離李克用,李克用親自出兵討伐,李存孝出降,李克用本不想殺他,但諸將因嫉妒無人為李存孝求情,後遭車裂之刑處死,《漢書》中彭越(彭越,秦末漢初軍事政治人物,本為漁夫,後聚眾為盜,舉兵抗秦,與韓信、英布(黥布)並稱漢初三大名將,在消滅異姓王風潮時,漢高祖命其討伐陳豨,彭越出力甚少,後遭到高祖整肅流放,途中向呂后求情,卻反遭呂后處死滅族,屍體遭到醢刑,剁為肉醬,朝廷用這些肉醬來恫嚇各諸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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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時玩笑開不得,劉貴酒後戲言惹來殺身之禍

卻說劉官人馱了錢,一步一步捱到家中。敲門已是點燈時分,小娘子二姐獨自在家,沒一些事做,守得天黑,閉了門,在燈下打瞌睡。劉官人打門,他哪裏便聽見。敲了半晌(片刻,一會兒。晌,音ㄕㄤˇ,方才知覺,答應一聲來了,起身開了門。

劉官人進去,到了房中,二姐替劉官人接了錢,放在桌上,便問:「官人何處挪移(挪借移來)這項錢來,卻是甚用?」

那劉官人一來有了幾分酒,二來怪他開得門遲了,且戲言嚇他一嚇,便道:「說出來,又恐你見怪;不說時,又須通你得知。只是我一時無奈,沒計可施,只得把你典(典當)與一個客人,又因捨不得你,只典得十五貫錢。若是我有些好處,加利(利息)贖你回來。若是照前這般不順溜,只索罷了。」
◎因為小說情節過於曲折離奇,個別地方禁不起推敲,有些穿鑿之感。比如既然劉貴已經醉了,而且是開玩笑,怎麼能把一個臨時的玩笑想得那麼周全呢?陳二姐問一句,他答一句,思路清晰、語言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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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四)月黑風高,加上家門沒有關上

那小娘子指劉貴的小妾陳二姐)聽了,欲待(想要)不信,又見十五貫錢堆在面前;欲待(想要)信來,他平白與我沒半句言語,大娘子(指劉貴的正妻)又過得好,怎麼便下得這等狠心辣手。疑狐不決,只得再問道:「雖然如此,也須通知我爹娘一聲。」

劉官人道:「若是通知你爹娘,此事斷然(絕對)不成。你明日且到了人家,我慢慢央(求)人與你爹娘說通,他也須怪我不得。」

小娘子又問:「官人今日在何處吃酒來?」

劉官人道:「便是把你典與人,寫了文書,吃他的酒,纔來的。」

小娘子又問:「大姐姐(指劉貴的正妻)如何不來?」

劉官人道:「他因不忍見你分離,待得你明日出了門才來,這也是我沒計奈何,一言為定。」說罷,暗地忍不住笑,不脫衣裳,睡在床上,不覺睡去了。

那小娘子好生擺脫不下:「不知他賣我與甚色樣(色樣,種類,樣子)人家?我須先去爹娘家裡說知。就是他明日有人來要我,尋到我家,也須有個下落(著落,去處)。」
◎如果陳二姐與崔寧真有姦情,為何她甚至要預先告知去向,這種自投羅網的行徑,豈非反常?

沉吟了一會,卻把這十五貫錢,一垛兒堆在劉官人腳後邊,趁他酒醉,輕輕的收拾了隨身衣服,款款(徐緩的樣子)的開了門出去,拽上了門。
◎劉貴醉了,又嫌棄陳二姐開門慢了,所以跟她開玩笑說把她給賣了,他的語氣狀態和神情再加上貨真價實的十五貫錢,使陳二姐信以為真,又氣又怕,不想再跟這個薄情的人待在一起,所以離家出走,而門只能從裡面拴上,所以導致了後面的慘劇。其實從某個層面說,劉貴的死,很大一部分原因怪他自己,禍從口出不是沒有道理的。玩笑可以開,但得分時機、分場合、分身份等。而且如果對方產生了氣憤等負面情緒,一定要解釋清楚,以免引起誤會,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小說開頭魏鵬舉和妻子玩笑丟官的小故事還算輕的,真到了十五貫這個故事的地步也不是完全沒可能的。
◎整個案件實在太過巧合,府尹的推理和判決建立在合理懷疑的基礎上,劉貴之後竊賊被殺害,當晚陳二姐卻棄門外出,站在旁觀者角度來看,若與此案無關,又何故「逃走」

卻去左邊一個相熟的鄰舍,叫做朱三老兒家裏,與朱三媽宿了一夜,說道:「丈夫今日無端(無緣無故)賣我,我須先去與爹娘說知。煩你明日對他說一聲,既有了主顧(買主,顧客),可同我丈夫到爹娘家中來討個分曉(事情的底細或結果),也須有個下落。」
◎因為小說情節過於曲折離奇,個別地方禁不起推敲,有些穿鑿之感。陳二姐一個女人晚上離開家,去鄰居朱三老兒家住了一晚上,從情節發展上說,是為了顯示她煩亂的心思;從故事設計上說,是為了給鄰居留下抓她的把柄,不過這裡確實不太合理,她一個女子為什麼不在家早睡,第二天早走,而是到別人家住一晚?而且既然鄰居願意留她一宿,說明鄰里關係非常好,但後來怎麼說翻臉就翻臉呢?

那鄰舍道:「小娘子說得有理,你只顧自去,我便與劉官人說知就理。」過了一宵,小娘子作別去了不題。正是:

鰲魚脫卻金鉤去,擺尾搖頭再不回。

放下一頭。卻說這裡劉官人一覺,直至三更方醒,見桌上燈猶未滅,小娘子不在身邊。只道他還在廚下收拾家火,便喚二姐討茶吃。叫了一回,沒人答應,卻待掙扎起來,酒尚未醒,不覺又睡了去。

不想(不料,沒想到)卻有一個做不是(做不法勾當)的,日間賭輸了錢,沒處出豁(解決困難之道),夜間出來掏摸些東西,卻好到劉官人門首(門前)。因是小娘子出去了,門兒拽上不關。那賊略推一推,豁地(一下子)開了,捏手捏腳,直到房中,並無一人知覺。到得床前,燈火尚明。周圍看時,並無一物可取。摸到床上,見一人朝著裡床睡去,腳後卻有一堆青錢,便去取了幾貫。

不想驚覺了劉官人,起來喝道:「你須不近道理。我從丈人家借辦得幾貫錢來養身活命,不爭(不爭,想不到)你偷了我的去,卻是怎的計結(了結,處理)。」

那人也不回話,照面一拳,劉官人側身躲過,便起身與這人相持。那人見劉官人手腳活動,便拔步出房。劉官人不捨,搶出門來,一逕(一直趕到廚房裏,恰待聲張(大聲張揚,使眾人知曉)鄰舍,起來捉賊。

那人急了,正好沒出豁(解決困難之道),卻見明晃晃一把劈柴斧頭,正在手邊:也是人極計生,被他綽(抓取)起,一斧正中劉官人面門,仆地倒了,又復一斧,斫(砍)倒一邊。眼見得劉官人不活了,嗚呼哀哉,伏惟尚饗(舊時祭文中的套語,意為恭請亡靈前來享用祭品,此指劉貴一命嗚呼

那人便道:「一不做,二不休,卻是你來趕我,不是我來尋你。」索性(乾脆,直接了當)翻身入房,取了十五貫錢。扯條單被,包裹得停當,拽扎得爽俐,出門,拽上了門就走,不題。

次早鄰舍起來,見劉官人家門也不開,並無人聲息,叫道:「劉官人,失曉(不知天亮,多指人晚起)了。」

裏面沒人答應,捱將(了)進去,只見門也不關。直到裏面,見劉官人劈死在地:「他家大娘子,兩日家前已自往娘家去了,小娘子如何不見?」免不得聲張起來。

卻有昨夜小娘子借宿的鄰家朱三老兒說道:「小娘子昨夜黃昏時到我家宿歇,說道:劉官人無端賣了他,他一逕先到爹娘家裏去了,教我對劉官人說,既有了主顧,可同到他爹娘家中,也討得個分曉。今一面著人去追他轉來,便有下落;一面著人去報他大娘子到來,再作區處。」

眾人都道:「說得是。」

先著人去到王老員外家報了凶信。老員外與女兒大哭起來,對那人道:「昨日好端端出門,老漢贈他十五貫錢,教他將(拿)來作本,如何便恁的被人殺了?」

那去的人道:「好教老員外大娘子得知,昨日劉官人歸時,已自昏黑,吃得半酣,我們都不曉得他有錢沒錢,歸遲歸早。只是今早劉官人家,門兒半開,眾人推將(了)進去,只見劉官人殺死在地,十五貫錢一文也不見,小娘子也不見蹤跡。聲張起來,卻有左鄰朱三老兒出來,說道他家小娘子昨夜黃昏時分,借宿他家。小娘子說道:『劉官人無端把他典與人了。』小娘子要對爹娘說一聲,住了一宵,今日逕自去了。如今眾人計議,一面來報大娘子與老員外,一面著人去追小娘子。若是半路裡追不著的時節,直到他爹娘家中,好歹(無論如何)追他轉來,問個明白。老員外與大娘子,須索去走一遭,與劉官人執命(償命)。」

老員外與大娘子急急收拾起身,管待來人酒飯,三步做一步,趕入城中,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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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陳二姊與崔寧(圖片引自網路)


(五)這下麻煩可大了,小妾巧遇同鄉崔寧,二人結伴而行

卻說那小娘子清早出了鄰舍人家,挨上路去,行不上一、二里,早是腳疼走不動,坐在路旁。

卻見一個後生(晚輩,年輕人),頭帶萬字頭巾,身穿直縫寬衫,背上馱了一個搭膊(搭膊,一種長形布袋),裏面卻是銅錢,腳下絲鞋淨襪,一直走上前來。

到了小娘子面前,看了一看,雖然沒有十二分顏色,卻也明眉皓齒,蓮臉生春,秋波送媚,好生動人。正是:

野花偏艷目,村酒醉人多。

那後生放下搭膊,向前深深作揖:「小娘子獨行無伴,卻是往哪裏去的?」

小娘子還了萬福,道:「是奴家要往爹娘家去,因走不上,權(暫且)歇在此。」因問:「哥哥是何處來?今要往何方去?」

那後生叉手不離方寸:「小人是村裡人,因往城中賣了絲帳,討得些錢,要往褚家堂那邊去的。」

小娘子道:「告哥哥則個(則個,源自宋元時期的加強語氣的語助詞就是「怎麼樣」「怎樣」的意思,只是比「怎麼樣」的生硬多了許多委婉,商量、祈求、撒嬌的口氣),奴家爹娘也在褚家堂左側,若得哥哥帶挈(攜帶)奴家(舊時女子自稱),同走一程,可知是好。」

那後生道:「有何不可。既如此說,小人情願伏侍小娘子前去。」

兩個廝(廝,對人輕侮的稱呼。兩個廝,此指兩個人)趕著,一路正行,行不到二、三里田地(路程),只見後面兩個人腳不點地(腳不點地,形容奔跑速度飛快),趕上前來。趕得汗流氣喘,衣襟敞開,連叫:「前面小娘慢走,我卻有話說知。」小娘子與那後生看見趕得蹊蹺(音ㄒㄧ ㄑㄧㄠ,事情怪異而有違常情),都立(停)住了腳。
◎整個案件實在太過巧合,府尹的推理和判決建立在合理懷疑的基礎上,陳二姐與陌生年輕男子同路而行,在「男女授受不親」的傳統保守年代,站在旁觀者角度來看,二人若無姦情之嫌,又何故相伴同行

後邊兩個趕到跟前,見了小娘子與那後生,不容分說,一家扯了一個,說道:「你們幹得好事。卻走往哪裏去?」小娘子吃了一驚,舉眼看時,卻是兩家鄰舍(兩個鄰居),一個就是小娘子昨夜借宿的主人。

小娘子便道:「昨夜也須告過公公得知,丈夫無端賣我,我自去對爹娘說知;今日趕來,卻有何說?」

朱三老道:「我不管閒帳,只是你家裏有殺人公事(刑事案件),你須回去對理(對質處理)。」

小娘子道:「丈夫賣我,昨日錢已馱在家中,有甚殺人公事?我只是不去。」

朱三老道:「好自在性兒。你若真個不去,叫起地方有殺人賊在此,煩為一捉,不然,須要連累我們。你這裡地方也不得清淨。」

那個後生見不是話頭(不是話頭,情勢不妙或不對勁),便對小娘子道:「既如此說,小娘子只索(須)回去,小人自家去休。」

那兩個趕來的鄰舍,齊叫起來說道:「若是沒有你在此便罷,既然你與小娘子同行同止,你須也去不得。」

那後生道:「卻也古怪,我自半路遇見小娘子,偶然伴他行一程路兒,卻有甚皂絲麻線(比喻細微的糾葛或牽連,要勒掯我回去?」

朱三老道:「他家現有殺人公事,不爭放你去了,卻打沒對頭官司。」當下不容小娘子和那後生做主。

看的人漸漸立(站)滿,都道:「後生你去不得。你日間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不吃驚,便去何妨(就算去有什麼關係)。」

那趕來的鄰舍道:「你若不去,便是心虛,我們卻和你罷休不得(不善罷甘休)。」四個人只得廝挽著一路轉來。

到得劉官人門首,好一場熱鬧。小娘子入去看時,只見劉官人斧劈倒在地死了,床上十五賞錢分文也不見。開了口合不得(形容驚嚇得無法閉口),伸了舌縮不上去。

那後生也慌了,便道:「我恁的晦氣(倒楣)。沒來由和那小娘子同走一程,卻做了干連人(關係人)。」眾人都和哄著。

正在那裡分豁不開,只見王老員外和女兒一步一顛走回家來,見了女婿身屍,哭了一場,便對小娘子道:「你卻如何殺了丈夫?劫了十五貫錢,逃走出去?今日天理昭然,有何理說。」

小娘子道:「十五貫錢,委是有的。只是丈夫昨晚回來,說是無計奈何,將奴家典與他人,典得十五貫身價在此,說過今日便要奴家到他家去。奴家因不知他典與甚色樣人家,先去與爹娘說知,故此趁他睡了,將這十五貫錢,一垛兒堆在他腳後邊,拽上門,借朱三老家住了一宵,今早自去爹娘家裏說知。臨去之時,也曾央朱三老對我丈夫說,既然有了主顧,便同到我爹娘家裡來交割(交代清楚),卻不知因甚殺死在此?」

那大娘子道:「可又來。我的父親昨日明明把十五貫錢與他馱來作本,養贍妻小,他豈有哄你說是典來身價之理?這是你兩日因獨自在家,勾搭上了人,又見家中好生不濟(不足),無心守耐,又見了十五貫錢,一時見財起意,殺死丈夫,劫了錢,又使見識(計謀,手段),往鄰舍家借宿一夜,卻與漢子(男人,指崔寧)通同計較,一處逃走。現今你跟著一個男子同走,卻有何理說,抵賴得過。」

眾人齊聲道:「大娘子之言,甚是有理。」

又對那後生道:「後生,你卻如何與小娘子謀殺親夫?卻暗暗約定在僻靜處等候一同去,逃奔他方,卻是如何計結(了結,處理)。」
劉貴的玩笑首先就是一個巨大的隱患,但劉貴一家的鄰居們也是釀成慘劇的罪魁禍首之一,他們是愚昧自私的圍觀者。有個成語叫三人成虎。街上本沒有老虎,一個跟你說街上有老虎你不信,那兩個人跟你說呢?三個人呢?你會不會漸漸信以為真?劉貴的鄰居們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提出本案的疑點,全都為了撇清嫌疑而一口咬定是陳二姐和姦夫謀財害命!可見聲援的力量是多麼強大──既能推動正義的革命成功,又能迫害一個甚至多個無辜的人命喪黃泉。所以身為一個成熟的人,我們一定要肩負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是非有自己明確清醒的判斷,不要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因為量變引起質變,輿論可以救人於水火,也能害人於無形。

那人道:「小人自姓崔名寧,與那個娘子無半面之識。小人昨晚入城,賣得幾貫絲錢在這裏,因路上遇見小娘子,小人偶然問起往哪裏去的,卻獨自一個行走。小娘子說起是與小人同路,以此作伴同行,卻不知前後因依(原委,緣由)。」

眾人哪裡肯聽他分說(分說,辯白,細說),搜索他搭膊中,恰好是十五貫錢,一文也不多,一文也不少。
◎整個案件實在太過巧合,府尹的推理和判決建立在合理懷疑的基礎上,劉貴丟錢十五貫,而崔寧身上又恰巧搜出十五貫,數額完全一致,站在旁觀者角度來看,這若不是贓款,又是什麼?

眾人齊發起喊來道:「是天網恢恢(寬闊廣大的樣子),疏而不漏。你卻與小娘子殺了人,拐了錢財,盜了婦女,同往他鄉,卻連累我地方鄰里打沒頭官司。」
◎仔細分析以上三個從旁觀者角度會質疑的觀點,看似合理的懷疑,其實均建立在表象的基礎上,並不必然將司法官員導向有罪的判定。

當下大娘子結扭了小娘子,王老員外結扭了崔寧,四鄰舍都是證見(證人),一哄都入臨安府中來。

錯斬崔寧.png
上圖:錯斬崔寧(劇照)(圖片引自網路)


(五)結果竟然......陳二姐與崔寧雙雙枉死在昏官之手

那府尹聽得有殺人公事,即便升廳,便叫一干(一干,一群)人犯,逐一從頭說來。

先是王老員外上去,告說:「相公在上,小人是本府村莊人氏,年近六旬,只生一女。先年嫁與本府城中劉貴為妻,後因無子,取了陳氏為妾,呼為二姐。一向三口在家過活,並無片言。只因前日是老漢生日,差人接取女兒女婿到家,住了一夜。次日,因見女婿家中全無活計,養贍不起,把十五貫錢與女婿作本,開店養身。卻有二姐在家看守。到得昨夜,女婿到家時分,不知因甚緣故,將女婿斧劈死了,二姐卻與一個後生,名喚崔寧,一同逃走,被人追捉到來。望相公可憐見老漢的女婿,身死不明,奸夫淫婦,贓證現在,伏乞相公(對讀書人的敬稱,此指府尹)明斷。」

府尹聽得如此如此,便叫陳氏上來:「你卻如何通同奸夫殺死了親夫,劫了錢,與人一同逃走,是何理說?」

二姐告道:「小婦人嫁與劉貴,雖是做小老婆,卻也得他看承(看承,對待)得好,大娘子又賢慧,卻如何肯起這片歹心?只是昨晚丈夫回來,吃得半酣,馱了十五貫錢進門。小婦人問他來歷,丈夫說道,為因養贍不周,將小婦人典與他人,典得十五貫身價在此,又不通我爹娘得知,明日就要小婦人到他家去。小婦人慌了,連夜出門,走到鄰舍家裡,借宿一宵。今早一逕先往爹娘家去,教他對丈夫說,既然賣我有了主顧,可到我爹娘家裡來交割。才走得到半路,卻見昨夜借宿的鄰家趕來,捉住小婦人回來,卻不知丈夫殺死的根由(原因)。」
◎根據陳二姐反駁眾人對她的指控:「小婦人嫁與劉貴,雖是做小老婆,卻也得他看承得好,大娘子又賢慧,卻如何肯起這片歹心?」她以人情之常為自己提出有力理由,卻未能引起府尹應有的注意。

那府尹喝道:「胡說。這十五貫錢,分明是他丈人與女婿的,你卻說是典你的身價,眼見得沒巴臂的說話了。況且婦人家,如何黑夜行走?定是脫身之計。這樁事須不是你一個婦人家做的,一定有奸夫幫你謀財害命,你卻從實說來。」
◎府尹偏聽一面之詞,固執己見,將一系列巧合想當然耳當作案件的事實,違背宋朝法律對於司法過程的程序性規範。

那小娘子正待分說,只見幾家鄰舍一齊跪上去告道:「相公的言語,委是青天。他家小娘子,昨夜果然借宿在左鄰第二家的,今早他自去了。小的們見他丈夫殺死,一面著人去趕,趕到半路,卻見小娘子和那一個後生同走,苦死不肯回來。小的們勉強捉他轉來,卻又一面著人去接他大娘子與他丈人,到時,說昨日有十五貫錢,付與女婿做生理的。今者女婿已死,這錢不知從何而去。再三問那個娘子時,說道:他出門時,將這錢一堆兒堆在床上。卻去搜那後生身邊,十五貫錢,分文不少。卻不是小娘子與那後生通同作奸?贓證分明,卻如何賴得過?」
◎陳二姐長時間與鄰居的相處,理當了解她平日的為人與作為,若一貫未見姦情,則怎麼可能在丈夫外出未回的一二天內認識勾引姦夫?
◎如果陳二姐與崔寧真有姦情,為何她不和「姦夫」一起連夜出逃,豈非反常?

府尹聽他們言言有理,便喚那後生上來道:「帝輦之下(皇帝所在的地方,指京城),怎容你這等胡行?你卻如何謀了他小老婆,劫了十五貫錢,殺死了親夫,今日同往何處?從實招來。」
◎府尹也沒有仔細考慮鄰居眾人為何有作證的衝動?他們是否張正具備證人的資格?為何二個鄰人居為何在出現殺人公事時,為了追捕嫌犯,「腳不點地,趕上前來。趕得汗流氣喘,衣襟敞開。」這已不是單純的助人或救困行為,主因在於受到當時保甲制度影響,保甲制度以株連方式讓民眾互相實施監視,否則施以連坐刑罰。

那後生道:「小人姓崔名寧,是鄉村人氏。昨日往城中賣了絲,賣得這十五貫錢。今早偶然路上撞著這小娘子,並不知他姓甚名誰,哪裡曉得他家殺人公事?」

府尹大怒喝道:「胡說。世間不信有這等巧事。他家失去了十五貫錢,你卻賣的絲恰好也是十五貫錢,這分明是支吾(漢混牽強的言語)的說話了。況且他妻莫愛,他馬莫騎,你既與那婦人沒甚首尾,卻如何與他同行共宿?你這等頑皮賴骨(形容頑固倔強,不肯認罪),不打如何肯招?」

當下眾人將那崔寧與小娘子,死去活來,拷打一頓。那邊王老員外與女兒併一干鄰右人等,口口聲聲咬他二人。

府尹也巴不得了結這段公案。拷訊一回,可憐崔寧和小娘子,受刑不過,只得屈招了,說是一時見財起意,殺死親夫,劫了十五貫錢,同奸夫逃走是實。
◎府尹除了動用酷刑,迫使陳二姐、崔寧二人承認犯罪事實外,並未派人去查訪崔寧的真實身分,包括他是否賣絲?其十五貫錢是否真是討帳所得?若按照崔寧提供的辯詞,府尹可以追查與崔寧有生意往來的商人,從而證明其十五貫錢的合法來源,從而證明他的無辜。但是,府尹什麼線索都沒追查,只有動用酷刑。

左鄰右舍都指畫了「十」字,將兩人大枷枷了,送入死囚牢裡。將這錢,給還原主,也只好奉與衙門中人做使用,也還不勾哩。

府尹疊成文案,奏過朝廷,部覆申詳,倒下聖旨,說:「崔寧不合奸騙人妻,謀財害命,依律處斬。陳氏不合(不該)通同奸夫,殺死親夫,大逆不道,凌遲(古時一種極刑)示眾。」

當下讀了招狀,大牢內取出二人來,當廳判一個斬字,一個剮字,押赴市曹,行刑示眾。兩人渾身是口,也難分說。正是:

啞子謾嘗黃蘗(一種中藥,味極苦。蘗,音ㄅㄛˋ味,難將(把)苦口對人言。

看官聽說:這段公事,果然是小娘子與那崔寧謀財害命的時節,他兩人須連夜逃走他方,怎的又去鄰舍人家借宿一宵?明早又走到爹娘家去,卻被人捉住了?這段冤枉,仔細可以推詳出來。誰想問官糊塗,只圖了事,不想捶楚(捶楚,一種用木杖鞭打的古代刑罰之下,何求不得。冥冥之中,積了陰德,遠在兒孫近在身。他兩個冤魂,也須放你不過。所以做官的切不可率意斷獄,任情用刑,也要求個公平明允。道不得個死者不可復生,斷者不可復續,可勝嘆哉!

閒話休題。卻說那劉大娘子到得家中,設個靈位,守孝過日。父親王老員外勸他轉身,大娘子說道:「不要說起三年之久,也須到小祥(小祥,喪禮周年的祭祀)之後。」父親應允自去。

錯斬崔寧.png
上圖:錯斬崔寧(劇照)(圖片引自網路)


(六)劉貴妻子被迫當上壓寨夫人

光陰迅速,大娘子在家,巴巴結結(勉勉強強),將近一年。父親見他守不過,便叫家裡老王去接他來,說:「叫大娘子收拾回家,與劉官人做了周年,轉了身去罷。」

大娘子沒計奈何,細思父言亦是有理,收拾了包裹,與老王背了,與鄰舍家作別,暫去再來。一路出城,正值秋天,一陣烏風猛雨,只得落路,往一所林子去躲,不想走錯了路。正是:

豬羊入屠宰之家,一腳腳來尋死路。

走入林子裡來,只聽他林子背後,大喝一聲:「我乃靜山大王在此。行人住腳,須把買路錢與我。」

大娘子和那老王吃那一驚不小,只見跳出一個人來:

頭帶乾紅凹面巾,身穿一領舊戰袍,腰間紅絹搭膊裹肚,腳下蹬一雙烏皮皂靴,手執一把朴刀。

舞刀前來。那老王該死,便道:「你這翦徑(翦徑,攔路搶劫)的毛團(禽獸,畜生)。我須是認得你,做這老性命著,與你兌(拚)了罷。」一頭撞去,被他閃過空。老人家用力猛了,仆地便倒。

那人大怒道:「這牛子(對鄉下人的蔑稱,意近於鄉巴佬)好生無禮。」連搠(刺)一兩刀,血流在地,眼見得老王養不大(指死亡)了。

那劉大娘子見他兇猛,料道脫身不得,心生一計,叫做脫空(脫身)計,拍手叫道:「殺得好。」

那人便住了手,睜圓怪眼,喝道:「這是你甚麼人?」

那大娘子虛心假氣的答道:「奴家不幸喪了丈夫,卻被媒人哄誘,嫁了這個老兒,只會吃飯。今日卻得大王殺了,也替奴家除了一害。」

那人見大娘子如此小心,又生得有幾分顏色,便問道:「你肯跟我做個壓寨夫人麼?」

大娘子尋思,無計可施,便道:「情願伏侍大王。」

那人回嗔(怒)作喜,收拾了刀杖,將老王屍首攛(音ㄘㄨㄢ,拋投)入澗中,領了劉大娘子到一所莊院前來,甚是委曲。只見大王向那地上,拾些土塊,拋向屋上去,裏面便有人出來開門。到得草堂之上,吩咐殺羊備酒,與劉大娘子成親。兩口兒且是說得著。正是:

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隨。

不想那大王自得了劉大娘子之後,不上半年,連起了幾主大財,家間也豐富了。大娘子甚是有識見,早晚用好言語勸他:「自古道:『瓦罐不離井上破,將軍難免陣中亡。』你我兩人,下半世也夠吃用了,只管做這沒天理的勾當,終須不是個好結果。卻不道是梁園(漢代梁孝王所營建的園囿雖好,不是久戀之家,不若改行從善,做個小小經紀(生意),也得過養身活命。」

那大王早晚被他勸轉,果然回心轉意,把這門道路撇了,卻去城市間賃下一處房屋,開了一個雜貨店。遇閒暇的日子,也時常去寺院中,念佛持齋。
◎因為小說情節過於曲折離奇,個別地方禁不起推敲,有些穿鑿之感。小說後半段,山大王就是當年的小偷,這個巧之又巧的安排我們尚且容忍,而大娘子竟然三言兩語就能使一個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還道出了當年的罪行?
◎為了轉折而轉折,未免生硬。眾多巧合堆砌而成的小說,似乎嚴重缺乏真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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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示意圖(圖片引自網路)


(七)真相終於大白,兇手繩之以法

忽一日在家閒坐,對那大娘子道:「我雖是個翦徑(翦徑,攔路搶劫)的出身,卻也曉得冤各有頭,債各有主。每日間只是嚇騙人東西,將(拿)來過日子,後來得有了你,一向買賣順溜,今已改行從善。閒來追思既往,止(只)曾枉殺了兩個人,又冤陷了兩個人,時常掛念。思欲做些功果,超度他們,一向未曾對你說知。」

大娘子便道:「如何是枉殺了兩個人?」

那大王道:「一個是你的丈夫(指大娘子娘家的老僕──老王,此為靜山大王誤解),前日在林子裡的時節,他來撞我,我卻殺了他。他須是個老人家,與我往日無仇,如今又謀了他老婆,他死也是不肯甘心的。」

大娘子道:「不恁地(恁地,如此,這樣。恁,音ㄖㄣˋ時,我卻那得與你廝守?這也是往事,休題了(別說了)。」

又問:「殺那一個,又是甚人?」

那大王道:「說起來這個人,一發天理上放不過去,且又帶累了兩個人無辜償命。是一年前,也是賭輸了,身邊並無一文,夜間便去掏摸(偷竊)些東西。不想到一家門首,見他門也不閂。推進去時,裡面並無一人。摸到門裏,只見一人(指劉貴)醉倒在床,腳後卻有一堆銅錢,便去摸他幾貫。正待要走,卻驚醒了。那人起來說道:『這是我丈人家與我做本錢的,不爭你偷去了,一家人口都是餓死。』起身搶出房門。正待聲張起來,是我一時見他不是話頭,卻好一把劈柴斧頭在我腳邊,這叫做人極計生,綽起斧來,喝一聲道,『不是我,便是你。』兩斧劈倒。卻去房中將十五貫錢,盡數取了。後來打聽得他,卻連累了他家小老婆(指劉貴小妾陳二娘),與那一個後生,喚做崔寧,說他兩人謀財害命,雙雙受了國家刑法。我雖是做了一世強人,只有這兩樁人命,是天理人心打不過去的。早晚還要超度他,也是該的。」

那大娘子聽說,暗暗地叫苦:「原來我的丈夫也吃這廝殺了,又連累我家二姐與那個後生無辜被戮。思量起來,是我不合(不該)當初執證他兩人償命,料他兩人陰司中,也須放我不過。」

當下權且歡天喜地,並無他話。明日捉個空(找個時間),便一逕到臨安府前,叫起屈(委屈,冤枉)來。

那時換了一個新任府尹,才得半月,正值升廳,左右捉將那叫屈的婦人進來。劉大娘子到於階下,放聲大哭,哭罷,將那大王前後所為:「怎的殺了我丈夫劉貴。問官不肯推詳,含糊了事,卻將二姐與那崔寧,朦朧償命。後來又怎的殺了老王,奸騙了奴家。今日天理昭然,一一是他親口招承。伏乞相公高擡明鏡,昭雪前冤。」說罷又哭。

府尹見他情詞可憫,即著人去捉那靜山大王到來,用刑拷訊,與大娘子口詞一些不差。即時問成死罪,奏過官裏。待六十日限滿,倒下聖旨來:「勘(查)得靜山大王謀財害命,連累無辜,准律: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斬加等,決不待時。原問官斷獄失情,削職為民。

崔寧與陳氏枉死可憐,有司(有司,主管的官員)訪其家,諒(體察)行優恤。王氏既係強徒威逼成親,又能伸雪夫冤,著將賊人(指靜山大王)家產,一半沒(沒收)入官,一半給與王氏養贍終身。」

劉大娘子當日往法場上,看決(處決)了靜山大王,又取其頭去祭獻亡夫,並小娘子及崔寧,大哭一場,將這一半家私(家產),捨(捐)入尼姑庵中,自己朝夕看經念佛,追薦亡魂,盡老百年而絕。有詩為證:

善惡無分總喪軀,只因戲語釀殃危;
勸君出話須誠實,口舌從來是禍基。
小說全篇的情節發展都是用一個接一個的巧合推動的。從劉貴開玩笑說把陳二姐賣了開始,劉貴開玩笑導致陳二姐不拴門就離了家;不拴門導致小偷進來了;如果劉貴沒有追逼小偷就不會被殺;而崔寧如果沒有搭訕陳二姐,兩人就不會一起走;兩人不並行就不會被鄰居誤會成姦夫淫婦;如果崔寧沒有背著十五貫錢,官府也許會因為找不到證據而從長計議;大娘子如果沒有被山大王擄走,也不會得知山大王就是兇手;最後,如果府尹仍然是之前那個昏官,沒有換新的呢?可能別提翻案,大娘子的性命都會受到威脅。
這種蝴蝶效應般環環相扣的情節設計,讓人感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這應該是此篇小說廣受歡迎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十五貫.png
上圖:十五貫(圖片引自網路)


【作品出處】
《醒世恆言》
十五貫戲言成巧禍
(轉引自《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內容文字稍有修改)
原作者:不詳(馮夢龍改寫)
【解析出處】
1.
《中國法制史學會》
《錯斬崔寧》中的冤案發生學
網址:
http://www.clegalhistory.org/upload/download/attach/20170305220400.pdf
作者:鄧建鵬
2.
《壹讀》
我讀《錯斬崔寧》
2018-05-16
網址:
https://read01.com/gga3MyN.html
作者:不詳
【作者簡介】
鄧建鵬,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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