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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清官、漢奸與黃河:《老殘遊記》中的治理想像

提要

上個世紀初以來,被歸類為「譴責小說」的《老殘遊記》,一向以批評剛愎自用、殘酷嚴苛的清官聞名。然而,這樣一部以清官批評為主軸的小說,卻是以治理黃河與為漢奸辯護的寓言作為開頭。這樣的敘事安排有何作用?而這一安排對於我們理解作者劉鶚以及《老殘遊記》又有何意義?本文指出,十九世紀中期以後的黃河氾濫,不只重塑了華北的地理景觀,也形塑了劉鶚認識世界的視野。無論是《老殘遊記》所批判的清官問題,或者劉鶚在現實中所遭遇到的困境與「漢奸」罵名,無一不與黃河氾濫,以及劉鶚對於黃河問題的應對策略密切相關。小說不只揭示清官、漢奸與黃河是小說最關切之處,同時也說明了三者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

關鍵詞: 劉鶚 老殘遊記 黃河 清官 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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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劉鶚(圖片引自網路)


一、前言

劉鶚(1857-1909)寫於上個世紀初的《老殘遊記》,自成書以來就被學者從各種角度加以解讀。小說對於玉賢及剛弼這兩名道德上極端苛刻、行事追求效率、執法嚴酷的清官的批評,則吸引了眾多學者的關注。(1)這個現象並不令人意外,畢竟劉鶚自己就稱:「歷來小說皆揭贓官之惡,有揭清官之惡者,自《老殘遊記》始。(2)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也以為《老殘遊記》「摘發所謂清官者之可恨,或尤甚於贓官,言人所未嘗言,雖作者亦甚自憙」。(3)批評清官之惡因此成了百年來《老殘遊記》的文學史定位。有意思的是,雖然小說似乎將清官視為一個普遍的問題,或者如夏志清所說的,是將小說清官所影射的晚清官員毓賢(1842-1901)與剛毅(1837-1900)作為暴虐政權的主要象徵,(4)但小說的場景設定卻一反這樣的普遍性宣稱。我們不難發現,小說由初編第四回老殘從山東濟南開始他的旅程之後,就沒有踏出過山東省一步。如此根植於山東的小說敘述視角,提醒了我們必須從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前後劉鶚在山東的活動──治理黃河──入手理解這部小說。十九世紀中期以後是黃河有史以來決口氾濫最為頻繁的時期,也是清政府推動政治革新與工業化最為積極的時期。在這一歷史情境中,治河工程成為了中國工業化與現代化的重要部分。(5)劉鶚是清末最頂尖的治河專家,參與了水利工程現代化的過程,山東的黃河氾濫以及因為洪災所帶來的地方治理困境,順理成章地在他的小說中成為重要的主題。

(1)關於《老殘遊記》中的「清官」問題討論者眾,但至今為止最深入並具代表性的是夏志清以及王德威的研究。見夏志清:〈《老殘遊記》新論〉,載林明德(編):《晚清小說研究》(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8年),頁285-311;王德威(著)、宋偉杰(譯):《被壓抑的現代性:晚清小說新論》(臺北:麥田出版,2003年),頁166-93。王德威將《老殘遊記》置於俠義公案小說的系譜,指出小說對清官的批判代表了《老殘遊記》與傳統公案小說迥異,是以反諷與顛覆的方式處理正義、英雄主義以及政治作用等概念。
(2)劉鶚(原著)、徐少知(新注):《老殘遊記》(臺北:里仁書局,2013年),頁296。本文所
引《老殘遊記》皆出自此版本。
(3)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收入《魯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頁260。
(4)夏志清:〈《老殘遊記》新論〉,頁297。
(5)中國工業現代化中具有重要影響的電報局的設立,就與晚清山東河工有密切關係。1899到1903年之間,山東省設立的官電局大部分屬於河工專用。山東黃河險工極多,汛情瞬息萬變,必須依賴電報通信來掌握全河汛情。見張玉法:《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究──山東省,1860-1916》(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7年再版),頁500-504。近年晚清黃河水利史研究可見阿梅龍(Iwo Amelung)(著)、沈馥音(譯):〈19世紀後期山東黃河流域的環境動態〉,載阿梅龍(著)、孫青等(譯):《真實與建構:中國近代史及科技史新探》(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頁3-18。


劉鶚父親劉成忠(1818-1883)在河南擔任河道副督,劉鶚少年時即受其影響,研讀以現代經緯度為基礎的地理學、算學(特別是幾何、三角)、機器、光學、河工等學問,以治河事業自許。1887年,黃河鄭州段決口,時年三十的劉鶚以候補同知的身分前往投效時任河南山東河道總督的吳大澂(1835-1902),隔年協助吳大澂將河南鄭州黃河決口合龍。1889年,劉鶚獲吳大澂委為三省河圖提調官,為測繪黃河河道,踏遍山東境內的黃河流域,為中國以新法測繪黃河之始。1891年,在吳大澂的推薦下,山東巡撫張曜(1832-1891)調劉鶚赴山東以同知任魯河下游提調,負責實際的黃河治理工程。

如同胡適在上個世紀初就已經指出的,《老殘遊記》的景色描寫受到劉鶚治河經驗的影響。(6)但是,劉鶚治河經驗所影響的卻不只是小說對於景色的描寫。小說在第十二到十四回以大篇幅描寫山東齊河縣段黃河凌汛,以及敘述齊河縣城遭決堤河水淹沒一事,就是出自劉鶚在山東期間的親身經歷。更重要的是,小說以老殘醫治山東大戶黃瑞和(黃河)的寓言開頭,說明了《老殘遊記》的寫作一開始就是為了回應十九世紀中期以降黃河氾濫的問題。為甚麼這樣一部以回應黃河氾濫為起點的小說,會將清官之惡當作敘述重點?而小說對於清官的敘述又是如何與黃河氾濫的問題相關?再者,小說開頭揭示全書主旨的文字,除了一個醫治黃河的寓言,還有一個海中危船的寓言。這個寓言講述老殘在夢中試圖協助遭遇危機的大帆船靠岸,卻因為身上攜帶著西方儀器而被船員誣為外國派來的漢奸。這一寓言顯然是劉鶚因為投身買辦事業,而被批評為漢奸的自喻。(7)換句話說,這部小說關於清官的敘述是同時在「治河」與「漢奸」的主題中開展出來的。過去學者對於小說中治河、漢奸與清官這三個主題分別進行過相當豐富的研究,(8)但是我們如何從一個整體的角度來看待這三個主題在小說敘述當中的關係?這一敘事安排對於我們理解劉鶚與《老殘遊記》有甚麼意義?這是本文試圖回答的問題。


(6)胡適:〈亞東版《老殘遊記》序〉,載劉鶚(撰)、田素蘭(校注)、繆天華(校閱):《老殘遊記》(臺北:三民書局,2007年第2版),頁365。
(7)劉鶚從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後期開始被指「售國」,「漢奸」之名就伴隨著他直到逝世。劉鶚參與的山西、河南煤礦、鹽業、地皮買賣等事,都引起相當大的爭議。劉鶚因被指「漢奸」而被捕一事的研究,見劉素芬:〈劉鶚罹禍原因再探〉,《揚州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5期,頁80–92;劉素芬:〈晚清條約體制下的鹽務交涉與中韓貿易〉,《地域文化研究》2018年第2期,頁20-38、154。

(8)王學鈞對於小說中清官、漢奸與治河三個主題與劉鶚生平經歷之間的聯繫有詳細的分析,但是並非從小說敘事的層面上探討三者之間的關聯。見王學鈞:〈劉鶚的自辯狀──《老殘遊記》〉,《南京理工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年第3、4期,頁48-54。

本文的討論分為三個部分,就上述問題進行探討。第二節首先分析小說關於清官的敘述,說明小說所提出的替代性地方治理方案與劉鶚的河工技術觀點之間的關係。第三節將進一步檢視劉鶚的河工技術觀點,與他對於國家以至於邊境治理的想像的連結,以及此一治理想像如何導致其「漢奸」爭議。第四節則集中探討劉鶚將河工技術與政治治理加以類比的認知基礎。本文試圖說明,黃河氾濫與劉鶚投入黃河治理,形成了劉鶚認識世界的視野。《老殘遊記》對於清官的批評,以及劉鶚投注最多心力的煤、鐵事業,甚至劉鶚所遭遇的「漢奸」罵名,都與黃河治理脫不了關係。小說對於清官的批評,並不只是單純的對於晚清官僚惡行的揭露,而是從環境治理的視野出發,對於晚清官方、民間與外國勢力之間複雜關係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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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康熙繪本黃河圖(局部)(台北故宮博物院藏)(圖片引自網路)


二、河工觀點下的地方治理策略

《老殘遊記》對清官的批評雖然是小說史上首見,但卻不是甚麼新鮮論調。(9)中國吏治史中,向來不乏小說中玉賢與剛弼這類的「清刻」官員。這類官員時遭批評,反映出「清官」現象在官僚體系中並非罕見。(10)到了清代中期以後,官僚體系對於這種追求效率的「清官」需求愈見增加。清代中期以後,中國人口大量增長,導致生存壓力提高,對傳統治理體系的統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難。地方事務被劣紳、胥吏把持控制,結構性的貪污成為常見現象。十九世紀中期開始的太平天國戰爭,進一步造成地方基層社會秩序混亂。太平天國戰爭之後,地方盜賊以及假團練之名的武裝組織,更成為清帝國統治中令人頭痛的問題。同時,十九世紀五十年代開始大規模的水旱災,也為帝國統治帶來嚴峻的挑戰。在這樣的情況下,小說中玉賢及剛弼這類嫻熟法令、不貪污、辦事幹練、甚至是不惜代價地追求效率的官員,成為了受到帝
國中央歡迎的地方官吏類型
(11)從這個角度來看,清官是官僚系統對於地方問題的解決手段。而小說對於清官的批評,與其說是對地方問題的批評,不如說是對地方問題解決方案的批評


(9)學者指出,《老殘遊記》對清官的批評,很可能是源自泰州學派代表人物李贄(1527-1602)的《焚書.黨籍碑》對於王安石的批評。見田同旭:〈《老殘遊記》清官批判源於李贄說〉,《明清小說研究》2002年第2期,頁218-26。然而,小說對於清官的批評顯然不能只從思想史的脈絡來理解,官吏清廉與否無疑也是政治社會史的問題。
(10)康熙諭大學士等曰:「清官多刻,刻則下屬難堪;清而寬,方為盡善。」諭雲南巡撫施世綸(1659-1722)曰:「爾居官聲名甚好,但過於偏執,不度事理,惟以己所知者為是。天下凡事當中道而行,今為封疆大臣,理宜盡改前非,不可拘執己性。……至馭下屬,務以寬恕為本。」見清馬齊等(纂修):《聖祖仁皇帝實錄》,收入《清實錄》,查詢自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明實錄、朝鮮王朝實錄、清實錄資料庫》(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6年),卷二六一,頁575-2、576-2。乾隆即位諭群臣更番入對,曹一士(1678-1736)時任監察御史,上疏論地方守令之賢能曰:「顧其〔守令〕中皆有賢者、有能者,賢能兼者上也,賢而不足於能者次之,能有餘而賢不足者又其次也。……今督撫舉守令,約有數端:曰年力富強,曰治事勤慎,曰不避嫌怨。徵其實蹟,則錢糧無欠,開墾多方,善捕盜賊。果如所言,洵所謂能吏也。乃未幾而或以贓汙著,或以殘刻聞,舉所謂貪吏、酷吏者,無一不出於能吏之中,彼誠有才以濟其惡耳。」見趙爾巽等:《清史稿》(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卷三百六〈曹一士傳〉,頁10525-26。汪輝祖(1730-1807)《學治續說》云:「清特治術之一端,非能是遂足也。嘗有潔己之吏,傲人以清,為治務嚴,執法務峻。雌黃在口,人人側目。一事偶失,環聚而攻之。不原其禍所由起,輒曰廉吏不可為,夫豈廉之過哉!葢清近於刻,刻於律己可也,刻於待人不可也。」見汪輝祖:《學治續說》,收入王雲五(主編):《叢書集成初編》(長沙:商務印書館,1939年),頁8。
(11)清官雖然因為嚴苛與不近人情而屢受批評,但其所代表的政治教化功能在統治秩序發生危機時,能被轉化為有效的社會整合能力,有利於維護統治秩序。見陳旭:〈清帝眼中清官的行政能力及其政治教化功能〉,《社會科學輯刊》2004年第5期,頁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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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歷代黃河河道變遷圖(圖片引自網路)


劉鶚在十九世紀六十至九十年代初期之間,主要活動範圍為江蘇、山東、河南三省。三省在這個時期最大的問題,即是黃河氾濫所帶來的地方秩序崩壞(編者註:河南東部、安徽北部、江蘇西北部、山東西南部、河北東南部所圍起來區域為自古黃河氾濫最嚴重地區,稱為黃氾區)。黃河氾濫是中國歷代以來令中央以及地方政府頭痛的問題。自明代晚期開始,黃河沿岸堤防決口的頻率大幅提高,使得整治黃河成為中國內政上最大的挑戰。這個問題至清代中期變得更加嚴峻。清代中期以後是中國歷史上黃河決堤最為頻繁、次數最多的時期,一直到了1855年,終於出現了令人長期憂心的結果。咸豐五年(1855)六月十九日,黃河在河南銅瓦廂決堤,河水從此處開始分成數股往不同方向流瀉。黃河主流不再循原本向東南的河道經江蘇入黃海,而是北遷山東奪大清河河道由東營入渤海,銅瓦廂決口門以下的舊河道則逐漸斷流。這是自1128年以來,最嚴重的一次黃河決口以及改道。1855年黃河決口改道對於山東的影響是長久而深遠的,河道長期的南北遷徙、漫流,使得山東西部平原上原本的河道被沖斷、奪取、遷改,在黃河漫流的範圍內造成大量的泥沙淤積,加上華北蝗災、澇災與旱災並作,造成人民生命、農作和財產極為嚴重的損失。

雖然黃河河道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後期漸趨穩定,但是山東境內的河道淤積以及連帶造成的河水泛漲與堤防決口,使得大小水患長達數十年不斷。更糟的是,在黃河改道向北之後,「
下游自下北缺口以至曹單,舊河數百里間,無涓滴之水,儼然平陸,可以萬眾馳驅」。(12)原本因黃河天險無法北渡的捻軍(活躍於1851-1868年間),遂得以長驅直入山東,導致「曹州、兗州、沂州、泰安、濟甯等屬二十六州縣,均有匪蹤出沒」。(13)此前的歷史上,或許沒有任何一個時期、任何一處地方的人民,遭受到如此嚴苛且大規模的自然災害。在嚴峻的生存條件下,華北淪為盜匪的民眾不可勝數。小說寫「治盜疾惡如仇」的玉賢所治的曹州府,「幾乎無一天無盜案」,而曹州府恰恰正是因黃河改道、決口之害嚴重而盜賊群起的區域。老殘離開濟南府之後聽聞到的第一起地方案件──于學禮被強盜栽贓案,就發生在緊鄰黃河口岸的曹州府治菏澤縣董家口(今鄄城董口)。小說中為了捕盜甚至虧空官款的城武縣,則是與緊鄰菏澤縣同屬黃河氾濫的重災區。另一名「清廉得格登登」的清官剛弼負責審案的所在,則是在1889年黃河下游山東段洪災受害最嚴重地區之一的齊河縣。《老殘遊記》當中關於清官的敘述,基本上就是圍繞著劉鶚測繪黃河的區域,或者更精確地說,是圍繞著黃河大改道後的山東的重受災區,而組織起來的

(12)潘遹(撰)、王有立(主編):《山東軍興紀略》(臺北:華文書局據上海申報館仿聚珍版影印
本影印,1969年),頁66。

(13)王先謙:《東華續錄》,清光緒十六年(1890)陶氏籀三倉室刻本,咸豐九十七,頁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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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黃氾區(圖片引自網路)


這一地方治理與黃河氾濫之間的關係,也可以在小說第七回當中清楚看見。第七回寫城武縣知縣申東造,因為治盜的棘手問題,問津於老殘。老殘向他分析盜賊的活動範圍,指出盜賊以「河南、山東、直隸三省及江蘇、安徽的兩個北半省,共為一局」。(14)老殘將數個省視為一局並非毫無來由,因為這一局剛好就是被黃河改道氾濫嚴重波及的區域。黃河大改道之前,其下游流經河南中北部、山東南部、安徽北部及江蘇北部。黃河改道使原有河道斷流,上述區域過去幾百年依賴黃河及運河體系發展起來的經濟活動頓時受到巨大衝擊。黃河改道後,自決口以下流經之處,包括直隸南部及山東西北部,則直接受到洪水的摧殘。老殘在這些受到黃河改道影響的地區剿盜,就是基於劉鶚對於黃河整治的通盤考量。因此,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理解小說中老殘對於申東造所分析的,關於盜賊的「局」的形成。老殘所謂的「一局」,其實就是一個以黃河下游為中心的整體環境系統的概念。1889年劉鶚負責繪製《三省黃河全圖》,就是種因於這樣一個全河統籌的概念。

(14)《老殘遊記》,頁117。

這一地方治理與黃河氾濫之間的關係,也可以在小說第七回當中清楚看見。第七回寫城武縣知縣申東造,因為治盜的棘手問題,問津於老殘。老殘向他分析盜賊的活動範圍,指出盜賊以「河南、山東、直隸三省及江蘇、安徽的兩個北半省,共為一局」。(14)老殘將數個省視為一局並非毫無來由,因為這一局剛好就是被黃河改道氾濫嚴重波及的區域。黃河大改道之前,其下游流經河南中北部、山東南部、安徽北部及江蘇北部。黃河改道使原有河道斷流,上述區域過去幾百年依賴黃河及運河體系發展起來的經濟活動頓時受到巨大衝擊。黃河改道後,自決口以下流經之處,包括直隸南部及山東西北部,則直接受到洪水的摧殘。老殘在這些受到黃河改道影響的地區剿盜,就是基於劉鶚對於黃河整治的通盤考量。因此,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理解小說中老殘對於申東造所分析的,關於盜賊的「局」的形成。老殘所謂的「一局」,其實就是一個以黃河下游為中心的整體環境系統的概念。1889年劉鶚負責繪製《三省黃河全圖》,就是種因於這樣一個全河統籌的概念。

(14)《老殘遊記》,頁117。

在這個意義上,小說對清官的批評,其實就是對於清官因應對黃河氾濫而造成地方秩序崩壞的批評。第七回寫老殘向友人城武縣知縣申東造提供的建議,即是小說中玉賢對犯人動輒逼供、站站籠的殘酷治理的選擇方案。申東造是曹州知府玉賢的屬下,深受盜案困擾,雅不願採取如長官一般嚴刻的治理手段,卻又苦於並無善法解決盜案不斷的問題,為此求教於老殘。老殘建議請威震山東、河南兩省的武術高手劉仁甫出馬,前來城武縣坐鎮。劉早年習得高超武術,曾投效湘軍、淮軍,參與討伐太平天國戰事。然而他雖有下級軍官官銜,但因非出身湘、淮,故而未受重用,最後回家種田,閒時在山東、河南一帶遊走,「這兩省有武藝的,全敵他不過,都懼怕他」。(15)老殘又提出:「若是此人來時,待以上賓之禮,彷彿貴縣開了一個保護本縣的鏢局,……這過往的人,凡是江湖上朋友,他到眼便知,隨便會幾個茶飯東道,不銷十天半個月,各處大盜頭目就全曉得了,立刻便要傳出號令,某人立足之地,不許打攪的。(16)依照老殘的說法,這一策略等同是讓城武縣自行開了一個保護本縣的鏢局,而齊、豫二省的武林盟主劉仁甫則成了鏢局的總鏢頭。

(15)同上注。
(16)同上注,頁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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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鏢局(圖片引自網路)


鏢局濫觴於明,盛行於清,是民間經營的武裝運輸組織,主要受官方、錢莊或私人委託,運送現銀與貴重物品。晚清地方秩序混亂,官方普遍依賴民間鏢局運送現銀。鏢局與官方既有聯繫,與綠林盜匪也有默契。鏢局的生財之道,一方面依賴與江湖上的強盜對抗,另方面靠與強盜保持良好關係來確保本身的影響力。就如老殘對申東造所解釋的,鏢局與大盜彼此熟知,倘若相熟的盜賊路過鏢局,鏢局就得盡力招待,「這就叫做江湖上的規矩」。(17)而鏢師在護鏢途中遭遇盜匪,盜匪看在鏢局的面子上也不會刻意為難。在解決官方與盜匪之間的矛盾當中,民營鏢局起了重要的調節作用(18)小說中的劉仁甫是一個介於官方、一般民眾與綠林好漢之間的人物,這正好是鏢師的典型。(19)

(17)同上注。
(18)古彧:《鏢局春秋:鏢行不容侵犯的生存之道》(北京:朝華出版社,2007年),頁7。關於鏢行與江湖社會關係的說明,見曲彥斌:《中國鏢行》(瀋陽:遼寧古籍出版社,1994年),頁59-84。
(19)小說將劉仁甫比喻為護鏢的鏢師有其現實基礎。劉仁甫很可能就是影射與劉鶚大有交情、創立北京順源鏢局的武術名家大刀王五。見劉德隆、劉瑀(編著):《劉鶚年譜長編》(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9年),頁125。


老殘的策略強調官僚體系向介於民間與江湖好漢之間的俠士開放,與他們分享資源與權力。俠士對內以民間的一面與官方連結,對外則以江湖的一面牽制綠林中人,達到抵銷與平衡的效果。這一「平衡」與「共存」的治理策略,和玉賢的治盜方式,形成一個明顯的對照。第四回中,強盜看準玉賢急於破案的心理,把盜案嫁禍給曾經得罪過盜匪的于家,使于家身陷縲紲,讓「這玉大人倒反做了強盜的兵器」。(20)相對於玉賢做了強盜的兵器,老殘的策略可以說是使綠林好漢做了官府的兵器。這樣一套藉由引入江湖勢力來對抗江湖勢力,違反傳統治理邏輯的地方治理策略,是怎麼來的呢?羅鵬(Carlos Rojas)將第三回描寫老殘觀看濟南城金線泉水力相激所表現的對於水流力量的關注,與老殘利用劉仁甫抵銷江湖勢力的策略連結起來,指出老殘的地方治理策略與劉鶚的治水關懷有關,(21)可說洞見本源。但是觀看泉水畢竟不等於治水,實際治水與小說的地方治理想像之間,究竟如何關聯?需要進一步說明。

(20)《老殘遊記》,頁71。
(21)Carlos Rojas, Homesickness: Culture, Contagion, and National Transformation in Modern China(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51.


1891年8月,劉鶚向甫任山東巡撫的福潤(1891年8月至1894年8月在任)呈上他的《治河五說》。在《治河五說》當中,劉鶚在傳統堤防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套「斜堤」系統設計。過去的堤防是將洪水防堵、排拒在河堤之外,斜堤系統則是將河水經適當角度引入堤防之內,藉引入水的壓力,補強堤防對於河水衝擊的抵禦力。劉鶚稱這樣的治水的原則為「以水敵水」(22)劉鶚的設計是否被實際採納,史無明載,難以審定。但是,這一「以水敵水」的水利設計思維,卻與老殘的地方治理策略遙相呼應:將綠林敬重的劉仁甫請入城武縣,以防綠林盜賊來犯,如同引洪水入堤,以敵堤外洪水。換句話說,小說所提出的,相對於「清官」酷政的地方治理策略,其實源自劉鶚的河工技術觀點。

(22)劉德隆(整理):《劉鶚集》(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年),上冊,頁40-41。


在小說裡劉仁甫為城武縣開鏢局一事中,來自民間的劉仁甫不是被理解為被統治者,而是在官方面對地方治安威脅時,要求官方開放、分享統治權力,以幫助官方解決問題的居中協調者。「民」不是被簡單地看成是公/私、官/民二元對立中「私」的一方,而是介於「官」與「盜」之間的,具有強大能動性的社會主體。這一對於「民」角色的新奇想像,要求重新定義「民」與「官」的關係,也因此成為對於傳統治理框架──特別是「公私分明」原則──的挑戰。中國歷代政治領域當中,官員雖然並不普遍遵守公私分明的道德原則,但不能否認的是,為了區別政府公務與民間私事,公私分明是自古以來最受重視的價值觀念(23)分毫不取的清官也是傳統公案小說的頌揚對象《老殘遊記》批評「清官」,其實代表著對公私分明觀念的挑戰。誠然,批評清官殘酷,不必然等同批評清官所代表的公私分明價值,而可能是指責號稱清官者借公私分明之名行酷政之實。就如第十六回回末評語所說的,「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24)但是,批評官員假借公私分明為惡是一回事,推倒公私分明的倫理原則卻又是另一回事。《老殘遊記》第十八回寫白子壽代替剛弼審案,刻意否定公私之間的區隔,是相對於小說裡剛弼所代表的清刻治理方式的一種選擇方案,也是對於傳統公私分明治理原則的嚴厲批判

(23)「公」最早的涵義是政府、朝廷或政府事務,與「公」相對的「私」則有民間的意思,屬於領域性的概念。「公」的概念初起之時,就主張辦理政府事務應該與私人關係或利益區隔,避免假公濟私,以私害公。參陳弱水:《公共意識與中國文化》(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頁81-138。 (24)《老殘遊記》,頁296。


白子壽與剛弼的故事要從齊河縣的一起家族集體毒殺案講起。齊河縣賈家一家十三口遭害,賈家媳婦魏氏被控下毒殺人,因證據不足而未能定案。齊河知縣王子謹去信請山東巡撫莊宮保派員會審,巡撫即派剛弼前往擔任審案委員。剛弼人如其名,剛弼自用,為了破案一意對魏氏用刑。官員雖知剛弼濫刑逼供,卻礙於同僚利害關係,敢怒不敢言。老殘於是去信山東巡撫,請求指派睿智清廉的泰安知府白子壽前來代替剛弼審案。小說雖然著意描寫白子壽在審案過程中如何睿智聰明,順利還被告清白,但並不是複刻傳統公案小說中公私分明的清官典型敘述,而是刻意強調公私之間界線的模糊。白子壽為了籌措查案資金,當堂向被告一方商借原本被告用來打點上下,而被剛弼坐成犯罪鐵證的銀票。白子壽沒有退回銀票,反而出口相
借,已經夠令人訝異了。更有意思的是,白太尊交代了銀票兌取事宜後,還「
回頭笑向剛弼道:『聖慕兄,不免笑兄弟當堂受賄罷。』(25)白子壽這一笑並非意味著公私錢財互通在道德上不成問題,相反地,這是刻意挑戰了被剛弼奉為道德圭臬的公私分明原則,而剛弼對此也只能連稱「不敢」。小說至此「擊鼓退堂」,不僅將被告的清白定案,也為私財公用的權宜做法賦予了正當性。

(25)同上注,頁324。

上述公私互通的權宜做法,也可以在接下來白子尊請老殘扮演「福爾摩斯」幫忙查案時的安排中窺見。白子壽囑咐老殘:「現有魏家的一千銀子,你先取去應用;如其不足,子謹兄可代為籌畫,不必惜費,總要破案為第一要義。」又道:「要用便來取,切不可顧小節誤大事為要。(26)白子壽囑咐老殘「切不可顧小節誤大事為要」,是以向來最敏感的金錢議題挑戰了公私之間的界線。只是,白子壽恐怕是白擔心一場了。對於銀錢,老殘向來不拘小節。老殘婉拒了白子壽的提議,選擇先用自己的四百兩銀子墊付,言明若查得出案情再向公家討還,若查不出結果則費用自負。老殘的提議等同把辦案當成一場賭局,賭的是他老殘的名聲以及參與公家事務的機會,而四百兩銀子則是他的賭資。至於這四百兩銀子的賭資,原是老殘要用來歸還友人齊河知縣王子謹先前以公款為他墊付贖妓為妾的費用。老殘先欠著這筆風流帳,將銀子挪作公務賭局的籌碼,這又哪裡是「顧小節」了呢!

(26)同上注,頁326。

小說寫老殘以私人資產當作參與地方政府運作的籌碼,固然與劉鶚藉賄賂手段經營官場人脈以利其籌辦鐵路事業攸關,(27)但是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晚期到八十年代初期他在河南、山東擔任河工幕僚的經驗,很可能才是此一描寫的源頭。劉鶚一生未能中舉,後來靠捐納才取得一個候補同知的虛銜。第七回老殘抱怨身負實學的人才,空有報國熱情,卻不受重用,反映了劉鶚本身懷才不遇的挫敗經驗。老殘口中這些有真才實學的人物,指的是他年輕時在河南認識的,講輿地、陣圖、製造、武功等各樣學問的朋友,而老殘自己則是講河工的專家。這一描述與劉鶚十六、七歲時,隨同父親治河專家劉成忠赴河南任官時結交各類專才友人的經驗相符。這些朋友所專精的學問,遠遠超出了科舉考試所要求的知識範圍。說穿了,他們就是一個不具備科舉功名的(或者雖有功名但無官職的)專業幕僚群體(28)清代的幕僚群體並不一定長期地、固定地為某一官僚機構服務,而是會隨其本身或機構的需求而移動。這也提醒了我們重新思考小說中老殘之「遊」的意義。正如前文所述,老殘遊歷的路徑與範圍集中在黃河氾濫受災最為嚴重的區域,是具有目的性的考察而非隨意遊覽。更進一步說,從小說敘述中,我們看到老殘遊歷所到之處,毫無例外地都牽涉到給予官僚建議或幫助。受到老殘幫助的有省城濟南的巡撫莊宮保、城武縣的知縣申東造以及到齊河縣支援辦案的泰安知府白子壽。換句話說,老殘在遊歷山東的過程中,持續為從縣、府一直到省級的官僚提供各種政治實務上的建議與諮詢。在這個意義上,《老殘遊記》並非字面意義上的「遊記」;而老殘作為「遊客」的意義,也遠不止於隨興所至的旅遊客人,也不只是為了討生活而漫遊的江湖遊方郎中,而可能更接近遊幕的幕客

(27)翁同龢在1895年6月12日的日記中指稱:「劉鶚者,鎮江同鄉,屢次在督辦處遞說帖,攜銀五萬,至京打點,營幹辦鐵路,昨竟敢託人以字畫數十件餂余。記之以為邪蒿之據。」見劉德隆、劉瑀:《劉鶚年譜長編》,頁285。
(28)清代士人游幕現象盛行,與清代科舉考試科目與政治實務的分離有密切關係。尚小明指出:「為甚麼清代會有大批士人游幕?……我們還可以說,這是因為科舉考試的內容與處理行政事務沒有多少關聯,因而使得那些由科舉入仕的官員不得不通過延請幕友來助其處理政事。」見尚小明(編著):《清代士人游幕表》(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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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黃氾區(圖片引自網路)


黃河改道山東後,中央裁撤了原有綜理全國的河道總管機構,改由地方政府自行負責。地方的黃河治理工作規模大,技術要求高,使得非正式官僚機構必須擴張;(29)而官僚機構擴張,又使得劉鶚這類雖無正式官職但有專門河工知識的幕僚,得以進入決策核心。此外,由於地方政府必須自行籌款辦理河工,為了挹注黃河治理工程,藉由捐官的方式開放民間資金,遂成為晚清地方官僚體系運作的常態。在這個脈絡之下,我們就能夠理解老殘墊付查案費用一事的意義。老殘最大也是唯一的一筆收入,是小說開頭他醫治山東大戶黃瑞和所獲得的一千兩酬勞,而這一千兩中的四百兩,老殘就用來辦案。換句話說,老殘是將在寓言層面上治理黃河所得的資本,用來取得參與地方治理的機會。小說所描述的在公私互通原則下運作的官僚體系,被當成「清刻」之外的另一種地方治理選擇方案,而這一選擇方案可以說是建立在因黃河治理需求而形成的,新的官方與民間關係的基礎之上。

(29)Randall A. Dodgen, Controlling the Dragon:Confucian Engineers and the Yellow River in the late Imperial China(Honolulu, HI:The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1), pp. 46-51. 30 《老殘遊記》,頁53。

小說所提出的地方治理策略是劉鶚的治河觀點與經驗的變形,而這也說明了老殘在小說一開始留下的問題。第三回寫山東巡撫莊宮保求才若渴,聽說老殘是治水專家,因此將老殘請到巡撫官署當面請教。老殘向宮保簡單提了個大概之後,表示其中曲折非一時能盡,「容慢慢的做個說帖呈覽」。(30)宮保欣喜之餘,希望留老殘於幕中以備諮詢,但是老殘婉拒了。第四回老殘因為滿城傳說宮保要保薦他做官,於是匆匆離開濟南,而那封說帖竟是沒有來得及寫好上呈。沒有老殘這個說帖的幫助,山東的水患該如何才能解決呢?就如同我們看到的,地方治理問題的背景就是黃河氾濫問題,而小說所講述的地方治理方案,恰恰是黃河治理技術的變形與應用。換句話說,老殘雖然在離開濟南之前沒有將說帖寫出來上呈給宮保,但是接下來向申東造提出的治理方案,其實就是不折不扣地將治河說帖的內容以敘事的方式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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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毓賢(圖片引自網路)


三、為漢奸辯護

上一節討論到小說所提出的地方治理策略受到劉鶚河工思維的影響。然而,令人好奇的是,在這一地方治理敘事中,代表錯誤治理策略的「清官」,其實大可以是虛構人物。可是小說中的「清官」玉賢與剛弼卻都實有所本,分別以毓賢與剛毅為其原型。毓賢曾任山東曹州知府,後任山西巡撫,以殘酷嚴厲、極端排外聞名,被外國認為是庚子拳亂的禍首,最後為慈禧所殺。剛毅曾任山西巡撫、軍機大臣,支持義和拳並深受慈禧寵信,後升任兵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死於隨慈禧逃難途中。劉鶚為甚麼要選擇毓賢及剛毅這兩個歷史人物作為小說中「清官」的原型?夏志清認為這是因為劉鶚憤於毓賢與剛毅主導義和拳而終至誤國。(31)誠然,二人都與義和團有密切關係,而小說中也對義和拳表現出明顯的批判態度。但是,夏志清的說法無法解釋一個明顯的問題:為甚麼小說只提及毓賢與義和拳的關係,對剛毅與義和拳的關係卻不置一詞?其次,剛毅絕非清官,其人貪財聚斂在當時廣為人知。(32)劉鶚將貪官剛毅冠以清官形象而後加以批評,可見剛毅必有被寫成劉鶚所要批判的「清官」的理由。這個理由是甚麼呢?

(31)夏志清:〈《老殘遊記》新論〉,頁297。
(32)《清代七百名人傳》記剛毅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欽差赴江南查辦專件」,「但聞此次所到各省,多有收受陋規之事」。見蔡可園(纂):《清代七百名人傳》(臺北:廣文書局,1978年),〈剛毅傳〉,頁462。佚名撰《綜論義和團》稱剛毅「專主陰謀,日以廢立皇上,排斥外人,遏絕新學,搜括民財為得計」。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資料》編輯組(編):《義和團史料》(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頁156。《清朝野史大觀》載:「〔剛毅〕赴兩江、兩湖、兩廣、閩、浙等省大肆搜括,除常款外,無公私悉取之,歲得千數百萬,海內騷然。雖然,此猶託為公家所取者耳,而飽入私囊者乃不可勝數,蓋回京之時,箱籠等物至數千件,道旁觀者皆曰:『此中悉纍纍黃白物也!』其貪鄙無恥蓋如此。」見小橫香室主人(編):《清朝野史大觀》(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71年),卷八〈清人逸事〉,頁479。


以毓賢與剛毅為小說所批判的「清官」的原型,原因在小說的開頭就已經清楚地揭露了。小說首回是由兩個寓言組成的,其一是醫治黃河,其二是海中危船。危船寓言是以老殘所做的一場夢的形式來講述的:老殘與友人試圖利用西方航海儀器,協助一艘遭遇風浪、破損不堪的大帆船靠岸。一夥人靠近船才發現,船上既有自己收了錢卻鼓吹別人去打殺掌舵的「英雄」,又有盤剝乘客財產的水手。老殘與友人登上船後,卻因帶著西洋的羅盤儀器而被水手誣為把船賣給外國的漢奸,最後遭受攻擊而葬身海底。寓言講述的其實是劉鶚的切身經驗。劉鶚從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後期到他過世的1909年,一直因為擔任洋商買辦而處於「漢奸」罵名纏身的狼狽狀況,甚至到了他死後很長一段時間也未被平反。在小說開端的危船寓言當中,劉鶚明白地表達了為「漢奸」罵名進行辯護的意圖。換句話說,《老殘遊記》既是一部與黃河治理相關的小說,也是一部與「漢奸的自我辯護」相關的小說。

一個「漢奸」的自我辯護,為甚麼是以海中危船的寓言來表達呢?船的寓言一方面批評號稱「英雄」的革命黨,另方面也抨擊船上的下級水手 —將劉鶚視為賣國賊的朝廷保守派。劉鶚在小說中以危船寓言來為自己「漢奸」的罵名辯護,是其來有自的。1895年2月,《馬關條約》甫簽訂,當時三十九歲的劉鶚在淮安瞻岱門外龍光閣宴請友人。座中有人提議合創一新令《喻神州》,不講平仄、協韻或對仗,既要對災難中的國家比喻得當,又要能夠開出救國之方。東道主劉鶚乃在這場宴席上第一次提出他的「危舟論」:喻神州為行駛於太平洋上的巨舟,遭風浪拋起摔落,危在旦夕,唯有聽舵樓上的號令方能轉危為安。否則,內憂外患畢至,國家氣數就此而盡。救國必先富民,眼前首要之務為講求經濟,其具體做法則是由造鐵路始。路成而實業可興,而國可富,然後庶政得理。(33)這一比喻即是《老殘遊記》第一回危船寓言的雛形。「危舟喻」在淮安宴席中出現,自有其具體脈絡。遭遇嚴重財政危機的清政府,早已無力支撐國內建設,必須依賴外國借款。1894年底到1895年,劉鶚試圖透過外資集資參與籌辦鐵路,未果;兩年後同樣以舉借洋債模式,積極涉入山西煤礦與運煤鐵路的籌辦。然而,劉鶚「危舟喻」中所強調的救國之始的鐵路建設,也成了他「漢奸」與「賣國賊」罵名的開端。


(33)劉德隆、劉瑀:《劉鶚年譜長編》,頁282-83。

1897年,劉鶚獲得山西巡撫胡聘之(1840-1912)的准許,與英商福公司簽訂借款合同,為開辦山西煤礦與運礦鐵路計畫進行籌款。此舉立刻受到多方強烈質疑與阻撓。前山西巡撫剛毅指摘劉鶚「售國」,致電政府請求明正典刑。(34)1898年初,在各方反對下,劉鶚以「聲名甚劣」為由被撤除參與山西礦務的資格。(35)1900年繼胡聘之任山西巡撫的毓賢,以門戶洞開、破壞當地居民生計等理由,密摺奏請朝廷罷山西鐵路、礦務事,最後上諭依毓賢所議廢止。(36)在阻止山西礦務開發計畫,以及為劉鶚招來「漢奸」、「售國」罵名的過程裡,剛毅、毓賢二人起了關鍵作用。他們成為以「為漢奸辯護」開頭的小說中的必要角色,也就順理成章了。因此,小說可以說是將在山西發生的「漢奸」爭議,放在山東的地方治理情境下加以評論。然而,令人好奇的是,劉鶚參與山西煤礦與鐵路引發的「漢奸」爭議,為甚麼是透過小說中山東地方治理的場景來回應?而小說又是以甚麼樣的方式回應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對劉鶚在山西籌辦礦、路的策略做一說明。

(34)「事後為剛毅所聞,謂先君售國,逕電政府,請明正典刑」。見劉德隆、劉瑀:《劉鶚年譜長編》,頁337。
(35)劉德隆、劉瑀:《劉鶚年譜長編》,頁340。
(36)同上注,頁338。

 

1897年4月,劉鶚為了說服山西巡撫胡聘之支持開採山西煤礦以及興建運礦鐵路,撰寫了一篇〈上晉撫稟〉。劉鶚這份稟稿的目的在向胡聘之說明引入洋商資本開路、礦的必要以及方法。在其中,劉鶚提出「引商力以禦兵力」的說法,以積極尋求與洋商簽訂煤礦及鐵路借款合同為理論基礎。(37)「商力」與「兵力」對舉並不從劉鶚開始。最晚自十九世紀七十年代起,關於「商力」與「兵力」關係的討論就時常見諸報章。從1876年到1908年的近三十年之間,上海及香港的報刊有多篇文章將西方各國在華的「兵力」與「商力」對舉,並且探討「以商力裕兵力,以兵力佐商力」的互補策略安排。(38)劉鶚採用「兵力」與「商力」對舉的語彙,但卻是以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式運用。面對晚清列強環伺山西煤礦的局面,劉鶚一反傳統排拒抵抗的策略,提出「一國之商力所到之處,則別國兵力即不能到」,希望藉由開放政策,將他國商業資本與利益引入中國內陸,一方面使中國商業發展得益,一方面使相關國家基於在華地方商業利益的保護與鞏固,以軍事力量來排拒其他國家介入該地。

(37)同上注,頁325。
(38)單以《申報》所見,有〈論澳門緝私〉,載第1149號(1876年1月21日),第3版,選錄香港《循環日報》;〈出使須知跋〉,載第4520號(1885年11月12日),第9版;〈論洋務首在得人〉,載第5020號(1887年4月10日),第1版;〈論中國當注意於俄〉,載第5515號(1888年8月26日),第1-2版,該文相關段落實引自王韜(1828-1897)刊登於香港《循環日報》上之文章,後收入王韜於1883年在香港排印出版之《弢園文錄外編》卷四;〈論英國工製造以致富,近日多仿華製,以與中國爭利,而華民生業漸微〉,載第6699號(1891年12月13日),第1版;〈論宜遴選使才以重使事〉,載第6902號(1892年7月10日),第1版;〈美儒李佳白先生講義〉,載第11149號(1904年5月3日),第1版;〈論西江與全國之關繫
(酉陽)〉,載第12553號(1908年1月6日),第1張第2-3版。


這一對外開放的經營模式,也反映在他對於舉借洋債的程序安排上。不同於由國家直接向洋商借款,劉鶚建議採取類似今天的BOT (Build-Operate-Transfer)經營模式:一切鐵路、煤礦的建設與經營都由洋商經手,到了設定的期限,既有硬體建設、經營權以及部分盈餘歸中國,如有虧損則與中國無關。劉鶚主張這樣的經營模式不應由官方出面,而應當全權委託華商與洋商接洽、訂立合同並且負責監督。劉鶚分析這個借款模式的優點在於,本地華商為了自身利益,自然對洋商「朝夕審計,其利害奧竅知之較詳,故其操縱之術,必勝官家十倍」。而且,為了顧及一己的私利,華商自然會與洋商競爭,形成制衡洋商的效果。(39)舉借洋債,引入洋商,一方面中國官方、華商與洋商皆可得利,另一方面又能制衡其他外國勢力。劉鶚這一極富實驗性的,強調對外開放與民間經營的策略,不僅與以剛毅為代表的「洋款萬不可輕借,鐵路必不可輕開」的保守派心態形成強烈的對比,(40)也是他遭致保守派嚴厲抨擊的源頭。

(39)劉德隆、劉瑀:《劉鶚年譜長編》,頁323-24。
(40)同上注,頁344。

 

有意思的是,劉鶚在〈上晉撫稟〉中關於舉洋債辦山西煤礦與鐵路的策略論述,顯然與小說第七回老殘提出的地方治理模式有異曲同工之妙。引入洋商資本與經營權,促使洋商所屬國家以兵力牽制其他外國勢力的策略,其實就同於引入江湖豪傑劉仁甫以制衡城武縣外圍盜賊的策略。而政府邀請民間商人全權負責與洋商簽訂合同及監察業務,正如城武縣邀請平民劉仁甫坐鎮縣中與往來的盜賊周旋交際。小說第七回中老殘提出的地方治理操作策略,因此就不只是劉鶚河工技術思維的敘事化,也是1897年劉鶚在山西的對外商業關係操作模式的地方治理版本。然而,與其說劉鶚的對外關係想像形塑了他的地方治理想像,毋寧說劉鶚的地方治理想像與他的對外關係策略是生自同一個「以水敵水」的河工技術觀點。小說以山東為回應危船寓言所揭示的「為漢奸辨白」主題的場景,除了劉鶚本身與山東的緊密關係,在敘事的內在邏輯上也是必然的結果。畢竟,無論是敘事層次上的地方治理想像,或者是實際意義上的對外關係處理,還有甚麼地方比山東更適合做劉鶚實踐河工技術的場景?在這個意義上,山西的礦務及鐵路爭議,以及此一爭議為劉鶚帶來的「售國」罵名,既是小說的山東地方治理敘事的隱蔽脈絡,也是此一敘事所要回應的含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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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剛毅(圖片引自網路)


劉鶚在山西路礦籌備過程中所提出的對外關係策略,只是劉鶚大計畫中的一部分。1897年劉鶚在山西遭受失敗,隔年在河南辦理煤礦則取得了進展。劉鶚隱身幕後,讓向英商福公司舉債開礦的計畫獲得政府批准。此後,福公司在四川、浙江的路礦事業發展都得到了劉鶚的幫助。劉鶚的買辦生涯愈順遂,罵他「漢奸」的聲音也愈多。1905年2月,日俄戰爭剛結束,劉鶚再度以其「漢奸」的特有視角在報上議論時局。《老殘遊記》提出兩種避免中國被列強侵略的策略,最佳者為「建邦國」,其次為「質地借款」。所謂「建邦國」是指放棄新疆、西藏、蒙古、東三省的主權,讓其各自成立為藩國,引入諸國財政與行政官僚共同管治。藩國財政自理,讓各國在藩國內彼此牽制,形成權力平衡,於是乎藩國成為了護衛中國的屏障。「質地借款」則是以抵押領土借款的方式,將上述各省治理權暫時分別讓渡給不同國家,一方面獲得實質財務支援,挹注國內工商建設;另一方面依仗諸國勢力對抗入侵者,類似於1897年處理山西煤礦與鐵路籌辦時舉借洋債。(41)這兩種策略雖有不同,但都是主張向外國勢力開放邊疆,藉由讓渡中國在該地原有的主權/治理權,將邊疆轉化為由外部勢力之間的平衡所形成的保護牆。(42)

(41)同上注,頁582。
(42)劉鶚以河工技術的觀點為基調所發展出來的國際關係策略,與鴉片戰爭時包世臣(1775-1855)的「以夷狄攻夷狄之策」,看來相似,實質卻全然不同。包世臣主張利用其他國家與英國之間的矛盾,聯合各國力量抗衡英國。他建議先封關絕市,然後明告各國,中國之所以封關絕市,是因為英國違法走私鴉片,並呼籲各國在海上共同消滅英軍,之後論功行賞。見包世臣(著)、潘竟翰(點校):《齊民四術》(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卷十一〈與果勇侯筆談〉,頁379-82。包世臣與劉鶚一樣,以河工聞名,但卻採取了幾乎完全相反的戰略思考。包世臣以關閉市場為手段,逼迫各國為自身利益在中國境外與英國相鬥。相對地,劉鶚則是採取極端開放市場政策,引入某一外部勢力以抗衡其他境外勢力。劉鶚的觀點也並非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海防、塞防之爭的延續。海防、塞防對中國西北與東南的防務各有所重,也各有所略,但絕不至於如劉鶚那樣,主張所有周邊領土向國際開放。另一可以與劉鶚的策略比較的是日俄戰爭之後革命黨的主張。由強調滿漢之分的漢族國族主義者組成的革命團體,對於「恢復江山」的訴求僅限於以漢人為主的十八省。對他們而言,新疆、西藏、內外蒙與東三省棄不足惜。但是,這絕不是與維新派關係密切的劉鶚的出發點。


劉鶚在邊疆問題上的主張,說明他「以水敵水」的河工策略,在治理上的應用是全面性的。在地方層級上,劉鶚提出以斜堤設計的「以水敵水」策略,將外部勢力引入,給予資源,以制衡其他外部勢力。在全國層級上,當所有地方都引入外部勢力(正如劉鶚自1897年積極地涉入買辦事業所示的),那麼所有外部勢力在中國境內就會形成相互制衡的力量。在邊防來講,則是複製他全國層級的策略,將邊疆轉化為內部有各國勢力維持平衡的空間,作為保護內地的堤防。可見這一「以水敵水」的水利工程技術觀點不只形塑了小說中的地方治理想像,而且是以此一地方治理想像為起點,往全國以至邊境治理的範圍延伸開來。

在這個認識上,小說第七回老殘為山東曹州府城武縣的緝盜工作獻策,其實正是對於上述以國際商業交易為基調的,全面性治理想像的起點的說明。同時,我們也得以理解為甚麼劉鶚此一治理想像所導致的,同時也是此一想像所欲回應的「漢奸」爭議,必須透過小說開頭的海中危船寓言來揭露與評論。寓言以帆船、船主、舵手、下級水手、身兼船公司股東的乘客,分別比喻國家、光緒皇帝、主政的親王、地方官吏以及人民之間的關係。在這個類比關係中,國家是人民共同持有股份的財產,皇帝是持有股份最多的船主,而主政者與官吏則是船主的僱傭。人民受到國家保護,也藉由國家獲得商業利益。更重要的是,這個寓言是以商業財產,或者更準確地說,生財工具的觀點來看待國家。(43)此外,此一寓言是在劉鶚參與鐵路投資的歷史語境下提出的;而這與劉鶚一直以來以商業思維來看待及參與解決晚清中國的危機,可說不謀而合。


(43)劉鶚本身就曾成立過船運公司,但以失敗告終。雖然劉鶚成立船運公司在寫作小說之後,但是仍然說明了船業對於他的吸引力。另外,此一寓言其實是在劉鶚參與鐵路投資的歷史語境下提出的,因此危船對於劉鶚而言無疑具有商業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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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黃河(圖片引自網路)


四、一切都從堤防開始

小說揭示了黃河治理與國家治理之間的類比關係。在這樣的類比關係架構下,無論是《老殘遊記》中的地方治理想像,或者是劉鶚實際上提出的對外關係策略,都受到他河工技術觀念的影響。如上文所述,這一類比的生成,與劉鶚本身的治河經驗密切相關。然而,從劉鶚的治河經驗來說明類比形成的原因,終究屬於外緣性的解釋。劉鶚的水利技術之所以能夠擔負起理解及參與處理地方治安與國家對外關係,是否有其內在的、結構性的因素?治水技術本身是否提供了此一類比的內在認知基礎?而這一內在認知基礎又是甚麼?這是本節主要探討的問題。

討論劉鶚的治水技術之前,有必要扼要說明一下傳統的治河學派。清代的黃河堤防系統基本上是沿襲自明代潘季馴(1521-1595)「束水攻沙」的觀點而來的。「束水攻沙」著眼於黃河夾帶泥沙造成河牀淤積墊高,減低河槽容量因此造成漫溢,所以主張刮除淤沙。具體措施就是在歷代修建的官方堤防之外,於緊臨河岸處由民眾主導修建民埝,以縮減河道、增加河水流速以及挾帶泥沙的能力,避免河牀淤高。(44)與潘季馴的「束水攻沙」說相對的,是漢代賈讓的「不與河爭地」說。此說著眼於黃河河道過窄,無法容納巨量水流,因此造成漫溢,所以主張加大堤防與河岸間的距離,放寬河面。具體措施就是廢除民埝,退守官堤。(45)換句話說,「束水攻沙」與「不與河爭地」之間最大的差異,即是民埝的存廢。劉鶚在治水上所持的是「束水攻沙」的觀點。小說第三回寫老殘當著山東巡撫的面,指出他採取「不與河爭地」治河方法的錯誤;而第十三、十四兩回的回末評語,則直接將發生在光緒十五年(1889)的山東黃河氾濫,歸咎於張曜為了寬河身而廢民埝,這都清楚地反映出劉鶚的治水立場。


(44)明代以降的堤防系統主要以民埝、官堤與格(隔)堤三部分組成。官堤是歷代中央政府在黃河易泛濫處所修的官方堤防,民埝是由居住在河岸附近的居民在緊臨河岸處所修築的堤防,兩道堤防形成了雙重的屏障。官堤與民埝之間以呈90度角的格堤連結,為的是將沖決民埝而進入兩堤之內的洪水,限制在一定範圍之內。關於傳統堤防系統的說明,見潘家錚:《千秋功罪話水壩》(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28。
(45)當代學者對兩種黃河治理策略的評價與運用,見李文學、李勇:〈論「寬河固堤」與「束水攻沙」治黃方略的有機統一〉,《水利學報》2002年第10期,頁9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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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黃河(圖片引自網路)


然而,民埝的存廢並不只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正如第十四回所寫山東巡撫莊宮保在決定民埝存廢時感到為難,民埝存廢問題之所以棘手,主要是因為民埝牽涉到巨大的經濟利益。民埝與大堤之間是具有高經濟價值的河灘地(亦稱夾河),黃河沿岸居民之所以在黃河沿岸建築民埝,更根本的動機是利用民埝與大堤之間廣大灘地生產麥、棉花等作物。民埝一旦被廢,居民就必須被迫放棄他們的居所、土地、財產以及長久以來賴以為生的生產方式。因此,廢民埝與否,不只是民埝本身的問題,而是代表民間利益的夾河的棄取問題。我們可以看到,劉鶚所主張的「束水攻沙」觀點,強調的其實是由地方民眾所主導,以民眾經濟利益為首要考量的河防第一道防線的建立。相對地,主張廢民埝、退守官堤的「不與河爭地」說,則是代表官方本位立場,取消民間的介入與獲利機會,以官方堤防為抵禦洪水的第一道防線。因此,民埝的存廢選擇不是別的,而是國家治理中對於官方與私人利益所持立場的差異。從這一觀點來看,劉鶚以堤防技術為治理技術的類比,並不是因為劉鶚「剛好」具有治河經驗,而是因為河防系統本身就是國家治理策略在最為基礎與物質的層面上的體現。

劉鶚在治水策略上採用以民間利益為導向的「束水攻沙」說,但是他也意識到「束水攻沙」的方法有其限制。他指出「束水攻沙」雖然利於刮除河牀淤沙增加河槽容量,但卻因為河道狹窄容易導致漲溢。對劉鶚來說,這個問題並非全然不可解。他認為若能善用「束水攻沙」的方法,可以避免易溢的問題。(46)因此,劉鶚在清代的堤防系統基礎上進行改善,提出了斜堤的構想(參圖一)。劉鶚的設計是在河灣要衝處建築與民埝呈小角度的斜堤,並搭配在斜堤與民埝交接點往民埝方向延伸不遠處建築滾水壩。斜堤與滾水壩早已有之,並非劉鶚的發明。劉鶚的創新之處在於將民埝、斜堤、滾水壩與大堤四者透過角度的計算,整合為一個高效率的水利系統。當大汛從上游往下游奔流,河水漲過灘脊之後馬上受阻於滾水壩。當河水漲過滾水壩流入夾河,就會沿著斜堤往大堤的方向逆行。逆行的河水漫浸到大堤時,「土得水漬,反藉為固」。隨著河水從滾水壩不斷滾入,黃河的水位與夾河內的水位將達到等高。如此一來,夾河內河水的重量與壓力,反而成為民埝背面的支撐力,幫助民埝抵禦河水大溜對堤防面河一側的衝擊。劉鶚稱之為「水戧」,也就是他所謂的「以水敵水」。同時,隨著河水在夾河中時間一長,河水所攜帶的泥沙也逐漸淤積。一旦河水大汛過去,夾河內已經澄清的水會隨著黃河河面高度的下降,經由滾水壩流出夾河,回到
黃河的正河當中,達到「引清逆淤」的效果,這就是所謂的「以水攻水」。在上述機制不斷作用的過程中,夾河中沉澱的泥沙也逐漸淤高,成為麥、棉花等作物的絕佳養分。(47)劉鶚設計這套斜堤系統是透過流體力學的運作,將原本被視為威脅的河水及泥沙引入夾河之後,轉化為抵禦洪災,甚至成為帶動生產的力量。


(46)《劉鶚集》,上冊,頁43。
(47)同上注,頁40-41。


斜提大意圖.png
圖一:斜堤大意圖(48)


(48)同上注,頁45。

按照舊有的堤防設計,沿河的居民修築民埝,作為應對洪水威脅的第一道防線,同時在兩堤之間的夾河中獲利。民埝的修築意味著民眾獲取利益須依賴官堤,而民眾獲取利益與跟官堤背後所代表的官方並無關涉。斜堤系統的設計則意味一種新的官民關係的想像。在斜堤系統中,洪水並非被民埝全然擋在堤外,而是透過民埝被部分地引進夾河當中,官堤因此「土得水漬,反藉為固」,而夾河也因此獲得淤積,以為造地與施肥之用。在這個情況下,官民雙方都能獲利。換句話說,斜堤系統的設計代表了人民由單方面依賴國家取利,到同時主動為自身及國家牟利的轉變。這也就說明了為甚麼劉鶚在辦理山西煤礦時,首先想到的是以民間商人的身分向洋商舉債;而在處理國際借貸與投資的過程時,則試圖繞過官方,主張直接由在
地華商與洋商協同辦理。如同斜堤系統的運作,劉鶚的策略是以本地民間商人為對外交涉的第一道防線,極力強調民間商人在救亡圖存時的重要,凸顯商人作為一個社會群體在救亡圖存論述中的主體性。劉鶚期待在官方的允許下,本地商人一面能夠為自身與國家創造利益,同時又能夠參與國家的對外事務。這一民間商人積極性角色的想像並非憑空而生,而是與堤防系統設計中代表民間力量的民埝的角色轉變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黃河.png
上圖:黃河大堤(圖片引自網路)


堤防系統是官方與民間利益折衝的具體空間,它的結構佈置本身提供了河工技術與治理技術之間類比的物質性基礎。但在劉鶚看來,斜堤所類比的治理範圍或許還不止於此。斜堤系統是一個經過精密計算的工程,是一個從整體水流動力的層面進行自動調節的機制。透過這個機制的運作,力量相互消長並達成平衡。這一建立在算學基礎上、強調整體性水流自動調控與平衡的河堤系統,很難不令讀者聯想到小說第十一回,桃花山高人黃龍子關於主宰宇宙一切變化的「勢力尊者」的解釋。黃龍子與申子平論天下發展的趨勢,討論到時局好壞變化的規律時,黃龍子以有好生之德的上帝、主宰肅殺的阿修羅之間的平衡戰爭為喻:

上天有好生之德,由冬而春,由春而夏,由夏而秋,上天好生的力量已用足了。你試想,若夏天之樹木,百草,百蟲,無不滿足的時候,若由著他老人家性子再往下去好生,不要一年,這地球便容不得了,又到那裡去找塊空地容放這些物事呢?所以就讓這霜雪寒風出世,拼命的一殺,殺得乾乾淨淨的,再讓上天來好生,這霜雪寒風就算是阿修羅的部下了。又可知這一生一殺都是「勢力尊者」的作用。……如有一個上帝,則一定有一個「勢力尊者」。要知道上帝同阿修羅都是「勢力尊者」的化身。(49)

(49)《老殘遊記》,頁200-201。

上帝與阿修羅互爭的比喻,常被理解為劉鶚對於中國循環時間觀的闡述。(50)但是,小說顯然沒有打算讓讀者僅僅停留在這個層面的理解上。璵姑聽了黃龍子的解釋後,若有所悟地指出,「勢力尊者」就是儒家說的「無極」,而上帝與阿修羅合起來就是「太極」。璵姑的說法可以在《周易》與宋儒的的說法中找到根據。有意思的是,黃龍子雖然大致肯定了璵姑這一合於儒家哲學傳統的理解,卻又對這說法加以修正。依照黃龍子的意見,璵姑的理解是把上帝、阿修羅、勢力尊者都當成了表達理學中「無極」與「太極」的寓言,而「若是寓言,就不如竟說『無極』、『太極』的妥當」。(51)黃龍子進一步解釋,這被璵姑解讀為「無極」的「勢力尊者」,其實並不是一個形上概念,而是一個真正存在的實質天體太陽。包括行星運行以及地球上萬物生滅及發展在內的一切,「皆憑這個太陽為主動力。……又因這感動力所及之處與那本地的應動力相交,生出種種變相,莫可紀述」。(52)根據黃龍子的說法,萬物生化的根源並不是抽象的天,而是具有物理性存在的太陽。劉鶚師從晚清儒家民間教派太谷學派傳人李光昕。以劉鶚對於儒家傳統的理解,不可能不知道依儒家的概念,太陽是實存的天體,必然歸於形而下。即便如此,他卻仍然賦予此形而下的太陽「無極」的位置。這樣的安排我們該如何理解呢?黃龍子關於《易經》的說法,為我們提供了解決這個問題的線索。黃龍子認為,由太陽動力所產生出的種種變相,可以由專講爻象的《易經》完美地解釋:

黃龍子道:「你且看這『爻』字。」──乃用手指在桌上畫道,──「一撇一捺,這是一交;又一撇一捺,這又是一交。天上天下一切事理盡於這兩交了。初交為正,再交為變,一正一變,互相乘除,就沒有紀極了。這個道理甚精微。他們算學家略懂得一點。算學家說同名相乘為『正』,異名相乘為『負』。無論你加減乘除,怎樣變法,總出不了這『正』、『負』兩個字的範圍。……(53)

(50)李歐梵:〈導讀〉,載劉鶚(原著)、李歐梵(導讀)、謝祖華(故事繪圖):《帝國末日的山水
畫:《老殘遊記》》(臺北:大塊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頁13-58。
(51)《老殘遊記》,頁201。
(52)同上注,頁201-2。
(53)同上注,頁202。


一旦黃龍子以太陽這一實有的天體為無極,而天地間一切生殺變化為太陽感動力與應動力相交的結果,那麼爻象的正變、乘除所推算的就不是抽象的天理流行之則,而是太陽的天體力學。小說中以動力學的方式來描述《易》學,與劉鶚對於治水與算學的認識有密切關係。在劉鶚來說,治水是算學的起源。劉鶚認為,與其說大禹以勾股之學治水,毋寧說勾股之學因大禹治水的需要而產生;(54)而相傳為《易》的源頭的河圖洛書,也是因大禹治水而出現。換句話說,《易》與其推算所依賴的算學,其實都來自於大禹治水的需要。因此,對劉鶚而言,用以理解「天上天下一切事理」的《易經》的爻象,自然與治水脫離不了關係。絲毫不令人意外的,是劉鶚的家學正好就是《易》學與治水之學。

(54)劉鶚《治河五說》云:「《周髀算經》云:故禹之所以治天下者,此數之所由生也。漢趙君
卿注云:禹治洪水,乃勾股之所由生也。」(《劉鶚集》,上冊,頁41)


在《易》與治水之學的歷史性聯繫的觀照下,黃龍子以天體力學理解天地人事的變化,極有可能來自於以流體力學理解水流變化這一概念的類比。在這個類比關係中,「天上天下一切事理」與河工同屬動力學的範疇,而一切人事的發展與變動,則是與河工中激盪消長的水流作用力一樣,成了一個動力計算的問題。那麼劉鶚的斜堤系統對於河水的調節,與「勢力尊者」太陽對於萬事萬物變化生滅相引互斥的主宰,就成了同一件事。換句話說,斜堤的運作被理解成了對於天下萬事萬物的治理,而劉鶚本人則是這一全能治理系統的創建者。劉鶚選擇在小說第十一回,也就是這部共二十回的小說的「書腰」,安排黃龍子這一番談論,目的是透過小說結構的最核心處,揭露他治理想像的終極模型,同時說明此一模型普遍適用於一切治理的理論基礎。(55)

(55)1903年12月,《老殘遊記》第十一回幾乎被負責商務印書館《繡像小說》編務的李寶嘉(1867-1906)全數刪去,而後劉鶚即停止供稿,直至1905年才繼續在《天津日日新聞》上重新連載。依據劉鶚四子劉大紳(1887-1854)的說法,劉鶚之所以停止供稿給商務印書館,是因為李寶嘉違反了不得改易稿件的約定。然而,李寶嘉將小說第十一回刪去,遠遠不只是單純的違約而已,而是等同將劉鶚治世思想的核心部分完全否定了。


劉鶚.png
上圖:劉鶚(圖片引自網路)


五、結語

十九世紀中期以後的黃河氾濫,不只重塑了華北的人文地理,也形塑了劉鶚認識世界的視野。無論是《老殘遊記》所批判的清官問題,或者劉鶚在現實中所遭遇到的困境與「漢奸」罵名,無一不源自黃河氾濫,以及劉鶚對於黃河問題的應對策略。《老殘遊記》以治理黃河與為漢奸辯護的寓言開頭,並且以兩名清官的酷政情節為發展主線。小說不只揭示清官、漢奸與黃河是小說最關切之處,同時也說明了三者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

《老殘遊記》對於玉賢、剛弼兩名清官的清刻治理風格的批評,既是對於由黃河洪災所造成的山東地方治安危機處理方案的批評,也是對於劉鶚在山西所遭遇「售國」罵名的回應。相對於公私分明的清官治理,小說提出請武術高手坐鎮縣城的做法,則脫胎於劉鶚的黃河堤防系統運作邏輯。劉鶚的斜堤系統透過將堤防外的洪水引入堤防,將它轉變為抵禦堤外洪水的助力,意味著以協商與利益交換取代了單方面壓制與防堵。劉鶚將這一策略從治河工程往外推擴,成為從地方、國家到邊境治理,從國際借貸到國力發展的解決方案。

黃河治理技術與地方治理,乃至於與國家、邊境治理之間的類比之所以能夠成立,除了劉鶚自身的治河經驗,其實還有內在的結構性因素。堤防系統是官方本位與民間利益折衝的結果,也是國家治理在最基礎層面上的體現。因此,堤防構造本身也成為了河工技術與治理技術之間類比的物質性基礎。而向來被視為小說中最神秘的第十一回黃龍子對於「勢力尊者」的解釋,則進一步為斜堤應用於治理天下萬事萬物的合法性提供了形而上的理論基礎。

這套被劉鶚視為具有普遍性的治理方法,策略性地打破界線,主張向外開放,拒絕官方介入,以及突出民間主體的立場,形成了對於保守派所堅守的華夷、內外、官民二元對立關係結構的挑戰,也為劉鶚帶來直至過世都擺脫不掉的「漢奸」罵名。小說批判公私分明、官民有別的清官,以及提出以斜堤技術為模型的地方治理方案,其實正是在理論上為加諸劉鶚身上「漢奸」、「賣國」的惡名辯護。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小說對於清官批評可說是從環境治理的視野出發的,對於晚清官方、民間與外國勢力之間複雜關係的評論。


劉鶚.png
上圖:劉鶚(圖片引自網路)


【文章出處】
《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71期
清官、漢奸與黃河:《老殘遊記》中的治理想像
2020-07
網址:

https://www.cuhk.edu.hk/ics/journal/articles/v71p151.pdf
作者:許暉林
【作者簡介】
許暉林,臺灣基隆市人。
國立清華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系博士,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副教授,研究專長為明清小說、明清文化史、視覺及物質研究、生態批評。雖然從事的是教學研究工作,但比較喜歡想像自己是一名偵探,從看似細瑣、雜亂、毫不相關甚至矛盾的線索中,細讀出一個個有意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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