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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柳宗元


題解


這是一篇贈序體的政論文,早期曾列入三民版高中國文課文中。作者針對中唐時期貪官污吏遍佈天下,階級矛盾日益加劇的社會現狀,提出了「官爲民役」的進步觀點。他認爲人民與官吏,應當是僱傭與被僱傭、主人與奴僕的關係。官吏必須為百姓服務,勤力而勞心,做到訟者平、賦者均。官吏如果消極怠惰,甚至貪污受賄,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權力像對待不稱職的奴僕那樣懲罰罷免他們。

這種政治理想在封建社會中,雖然是無法實現的主觀臆想,它卻反映了民羣衆的強烈願望。文章從送別開始,以送別結束,中間借送別論吏治,首尾呼應,緊扣文題。「官爲民役」的比擬,合情合理,見解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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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柳宗元


送薛存義序

河東薛存義將行,柳子載肉於俎,崇酒於觴,追而送之江滸,飲食之。且告曰:

「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什一傭乎吏,使司平於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達於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義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其爲不虛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審矣。

吾賤且辱,不得與考績幽明之說;於其往也,故賞以酒肉而重之以辭。


【文章出處】
《柳河東集》
送薛存義序
原作者:柳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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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翻譯

(一)


河東薛存義將行(啟行),柳子(作者自稱)(承)肉於俎(放肉的器皿),崇(充實,滿)酒於觴(酒杯),追而送之江滸(江邊),飲食(請......飲食)之。且告曰:
譯文:
河東人薛存義將要啓程,我準備把肉放在盤子裡,把酒斟滿酒杯,追趕送到江邊,請他吃喝,並且告訴說:

(二)


「凡吏(做官)於土(地方)者,(你)知其職乎?蓋民之役(僕役),非以役民(奴役人民)而已也。
譯文:
「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職責嗎?(他們是)老百姓的僕役,並不是來役使老百姓的。

凡民之食於土(依靠土地生活)者,出其什一(十分之一)(僱傭)乎吏,使司(掌管治理)於我也。
譯文:
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畝收入的十分一來僱傭官吏,目的是讓官吏爲自己為我們辦事,主持公道。

今我(指官吏)受其(值,俸祿報酬),怠(懈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只)怠之,又從而盜之。
譯文:
現在自己做官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祿,卻不認真給百姓辦事,普天之下到處都是如此。這哪裡只是對百姓不認真?而且還要貪污金錢、敲詐勒索百姓。


向使(假使)傭一夫於家,受若(值,俸祿報酬),怠若(你)事,又盜若(你)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罷免,革除)罰之矣。
譯文:
假使僱用一個人在家裡幹活,他接受了你的報酬,卻不認真替你做事,而且還盜竊你的財物,那麼你必然很惱怒,並且趕走處罰他。


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爆發,表達)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
譯文:
現在的官吏大多是像這樣的,而百姓卻不敢盡情把憤怒發泄出來並責罰他們,這是爲什麼呢?是因為情勢不同啊(編按:官與民的關係,情勢不同於主與僕的關係。言下之意:主人可以處罰僕役,人民卻沒有辦法黜罰官吏)


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對於老百姓能怎麼樣呢?如……何,把……怎麼樣)?有達於理(通達事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譯文:
情勢不同而道理一樣,對我們的老百姓該怎麼樣呢?有明於事理的人,能不惶恐並敬畏嗎?」

(三)


存義假(代理)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訟(打官司)者平,賦(租稅)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其爲不虛取(值,俸祿報酬)(確實)矣,其知恐而畏也審(確實)矣。
譯文:
存義代理零陵縣令已兩年了。每天很早便起牀工作,晚上還在考慮問題,辛勤用力而耗費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處理,繳納賦稅都均衡合理,老的少的都沒有內懷欺詐或外露憎惡,他的行爲的確沒有白拿俸祿了,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無誤。

(四)


吾賤且辱,不得與(參與)考績幽明(考核官吏政績好或不好。幽,昏暗;明,賢良之說(評議);於其往(臨行)也,故賞以酒肉而重(加上)之以辭。
譯文:
我低賤並且被貶謫,不能在官員的評議中參與什麼評議,在他臨行前,我因而贈給酒肉,再加上這些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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