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 Weber《社會學的基本概念》
「社會學的意圖在於對社會行動進行詮釋性的理解,並從而對社會行動的過程和結果給予因果性的解釋。」---Max Weber
《社會學的基本概念》是韋伯大部頭著作《經濟與社會》的前言,其中承載著韋伯自成一格的設定,也是韋伯為了理解這個世界所設計的一套「方法」。這一直是個很大的問題:「理解人類世界如何可能?」而韋伯用了「理念型」這個概念為我們提出了一種解答。
理念型(idea type)是一種透過經驗觀察以及邏輯假設所建構出的模型,一個「假想的模型」。也就是,這個模型雖然是透過經驗所建構的,但是卻無法存在於現實世界之中。也因為理念型超越現實世界的特質,使得他尖銳且透明。於是我們可以建構出關於任何經驗現象的理念型,例如一個強暴犯、一個離家少年、一段三角關係。而當我們試圖理解這些經驗現象時,我們的步驟就是進而研究在現象與其理念型之間的偏離有多少、這些偏離可能是基於怎樣的背景以及情感因素,或者說,就是韋伯希望能掌握的,人類的主觀意識。
韋伯視現代社會為一個除魅(disenchanted)的世界,或者說奠基於「理性」的世界。在自然科學中的「理性」一詞即預設了一個立場:基於理性,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透過觀察、檢驗而求得一種通則,而這個通則使得我們得以辨識、預測一個現象的源由及可能。超越了這個範圍的現象,我們只能將其視為「未知事物」,而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未知事物」已經退步於幻想的邊界。
然而我們無法否認情感、文化有其自主、非通則性,那社會學作為研究社會(客體)的主體,究竟該如何在科學理性的範疇之下觀察人類世界。韋伯意識到自然科學的不足,也就是自然科學無法驗證當人作為社會生活的主體時其主觀、自制的心智與意識,於是韋伯提出了他作為一種解決方案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建構出關於研究對象的理念型。理念型在此絕非一種規範與理想,理念型並沒有為人類生活找到一種完美的解決方案,其自身不帶有任何價值判準,他只是一個研究的工具與手段,一個假設與推演。理念型需要遠離真實世界,其建構的目的在於可以透過理念型以比較其與經驗現象的落差與偏離,並且尋找出這個落差與偏離的原因以達至「詮釋性的理解」,也就是掌握其主觀意義下的因果關係。
韋伯在《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中建構了一連串的理念型,然而其中只有一個基本單位:社會行動。韋伯所設定的「社會行動」有其自身的規範與定義。社會行動需要有行動者的主觀意識,且具有指向他者的指向性。當一個主觀意識透過社會行動指向他者,並且與他者產生關聯(發生的機會),甚至達成共識,使得這個關聯成為一種規律時(一種平均的機會),複雜的社會連動就產生了。於是「社會行動」作為一種基本單位的理念型,可以延伸出社會關係、正當性、組織、權力的各種理念型。
以個體的行動為其關懷的出發點,作為一個社會學的「科學家」,韋伯並沒有捨棄人身為主體的價值與可能,行動者在社會中並非只是一種功能性的元素,而是保有其身為人的主觀意義與價值。雖然這份意義與價值無可迴避地受到社會建構的操縱,但是個人存在價值的確立以及這個世界改變的可能,仍然是可欲的。
---資料引自http://domus-p.blogspot.tw/2008/09/max-web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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