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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題解

本文〈答王子合〉,選自《朱熹全集》,是南宋理學家朱熹回答學生王子合的一篇文章。

《禮記.檀弓》裡有一段「曾子易簀」故事,講述曾子在臨終之際,臥於大夫所用的蓆上,因為童子的一番話,警醒了病重的曾子,立刻要人予以更換。如果沒有童子的提醒,曾子也許會繼續使用。在古代禮法社會下,曾子只是個平民(士),本不該使用大夫所用的蓆子,但既然與禮不合,那麼曾子為何一開始就「接受」甚至「使用」這件大夫的臥具呢?本文內容即朱熹對於《禮記.檀弓》「曾子易簀」這個典故疑點的分析討論。

以下先檢附「曾子易簀」原文:


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床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呼?」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於旦,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禮記.檀弓.曾子易簀

延伸閱讀:

嚴陽:曾子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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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曾子(台北故宮博物院藏,圖片引自網路)


答王子合

子晦所謂使無童子之言,則曾子亦泊然委順,未足以病其死。唯童子之言一入其聽,而士死於大夫之簀,則有所不安,故必舉扶而易之,然後無一毫愧心而安其死。此數句甚善。但謂大夫有賜於士之禮,則未知所據,似未安也。

子合所謂大夫之簀,季孫安得賜諸曾子,曾子亦安得受諸季孫?曾子固曰我未之能易,則其平日蓋欲易之矣。此論亦善。但謂曾子辭季孫之仕,則亦無據,而曰不欲為巳甚,而黽勉以受其賜,則又生於世俗委曲計較之私,而非聖賢之心矣。又云死生之際,則異於是,蓋有一毫不正,則有累於其生,如此則是人之生也,可無不為,必將死而後始為計也,此亦必不然矣。

今但平心而論,則季孫之賜,曾子之受,皆為非禮,或因仍習俗,嘗有是事而未能正耳。但及其疾病不可以變之時,一聞人言而必舉扶以易之,則非大賢不能矣。
此事切要處,只在此毫釐頃刻之間,固不必以其受之為合禮而可安,亦不必以為與世周旋不得巳而受之也。況善吾生,乃所以善吾死。豈有平時黽勉徇情,安於僭禮,必俟將死而後不肯一毫之差,而足以善其死耶?且若如此則聖賢臨死之際,事緒紛然,亦不勝其改革矣。若曾子之事,在計其未死前,有人言之,則必即時易之,而不俟將死之日矣。然就二說論之,謂受簀合禮者,但失之輕易粗略,考之不精;而謂黽勉周旋者,其巧曲支離,所以為心術之害者甚大,恐不止於此一事。要當推類究索,拔本塞源,然後心得其正,而可語聖賢之學也。鄙見如此,幸復相與考之,再以見喻。

【文章出處】
《朱熹文集》
答王子合
原作者: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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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朱熹(圖片引自網路)



註釋翻譯

(一)


子晦(廖德明,字子晦。福建南劍州(今南平市)人,生卒年不詳。受業於朱熹,中進士。曾知莆田縣、知潯州、任廣東提點刑獄、知廣州、任吏部左選郎官)所謂使(假使)無童子之言,則曾子亦泊然(恬淡無欲)委順(順從),未足以病其死。
譯文:
子晦所說,如果沒有童子這番話,那麼即使像曾子這樣的聖賢,也會默默順從,並不足以讓他死前感到困擾。


唯童子之言一入其聽,而士死於大夫之簀(音ㄗㄜˊ,竹蓆),則有所不安,故必舉扶而易(更換)之,然後無一毫愧心而安其死。此數句甚善。
譯文:
但童子的一番言語引起曾子的注意,而一個士人死在大夫所用的竹蓆之上,使他感到不安,所以曾子必須要讓眾人把他扶起來,換掉大夫用的竹蓆,然後才在不愧疚的狀況下安於死亡的降臨。這幾句話說得很有道理。

但謂大夫有賜於士之禮,則未知所據,似未安也。
譯文:
然而,所謂大夫賞賜給士人不合禮之物品,這種觀點不知根據為何,似乎是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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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二)

子合所謂大夫之簀,季孫(魯國卿大夫,三桓之一)(怎)得賜諸(之於)曾子,曾子亦安(怎)得受諸(之於)季孫?
譯文:
子合所說大夫用的竹蓆,季孫怎麼能賞賜給曾子,而曾子又怎麼能接受季孫的禮物?


曾子固曰我未之能易(更換),則其平日蓋欲易(更換)之矣。此論亦善。
譯文:
曾子臨終前的確說,他病重無法自己更換,但實際上他可能平時就希望能更換這竹蓆了。這種論點也有道理。

但謂曾子辭季孫之仕,則亦無據,而曰不欲為巳甚(不為已甚,指不做過分的事,適可而止),而黽勉(努力)以受其賜,則又生於世俗委曲計較之私,而非聖賢之心矣。
譯文:
然而,如果認為曾子拒絕季孫的任用,這種說法也是沒有根據,而說曾子不想過於苛求,適可而止,他最後還是接受了季孫的餽贈,這就是在世俗計較中生出私心,而這不是聖賢的心。


又云死生之際,則異於是,蓋有一毫不正,則有累於其生,如此則是人之生也,可無不為,必將死而後始為計也。此亦必不然矣。
譯文:
再者,談及生死之際,情況與平時有所不同,因為一點不正確的舉動,都可能對整個一生造成影響,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曾子不應該無所為,而是應該提前計劃好,不必等到臨死時才去思考。這種說法也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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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三)

今但平心而論,則季孫之賜,曾子之受,皆為非禮,或因仍(因襲,沿襲)習俗,嘗有是事而未能正耳。
譯文:
現在只需要冷靜思考,就可明白季孫給曾子這份餽贈,以及曾子接受這份餽贈,都不符合禮的,或許是因為他們受到了社會習俗的影響,但即使曾經做過這種事情,也未必是正確的。


但及其疾病不可以變之時,一聞人言而必舉扶以易之,則非大賢不能矣。
譯文:
然而,當他們面臨重病無法改變的時候,一旦聽到別人的評論,就必然馬上改變,這就需要非常高的智慧和品德,否則難以辦到。


此事切要處,只在此毫釐頃刻之間,固不必以其受之為合禮而可安,亦不必以為與世周旋(交際應酬)不得巳而受之也。
譯文:
這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只在微小剎那之間,不必強調是合乎禮而接受才心安,也不必為了與世俗交際應酬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才去接受。


況善吾生,乃所以善吾死。
譯文:
而且,要知道我們善待自己的生活,也是為了更好地面對死亡。


(哪)有平時黽勉(努力)徇情(屈從私情),安於僭禮(逾越禮法),必俟(等待)將死而後不肯一毫之差,而足以善其死耶?
譯文:
哪有平時屈從於私情,安於逾越禮法,必等到快要死的時候才肯做一些些改變,但這樣可以更好地面對死亡嗎?


且若如此則聖賢臨死之際,事緒紛然,亦不勝其改革(改變)矣。
譯文:
如果是這樣,那麼即使是聖賢在臨死之時,也會面臨困難,因為事情變得混亂不堪,也難以改變。


若曾子之事,在計其未死前,有人言之,則必即時易(更換)之,而不俟(音ㄙˋ,等待)將死之日矣。
譯文:
如果曾子的情況,如果在他還沒有死之前,有人對他提出了意見,他必然會立刻做出改變,而不必等到臨死的那一天。


然就二說論之,謂受簀合禮者,但失之輕易粗略,考之不精;
譯文:
總結這兩種觀點,一方認為接受禮物合乎禮,但這種說法比較粗糙,考慮不夠仔細;


而謂黽勉(努力)周旋(交際應酬)者,其巧曲支離,所以為心術(居心,存心)之害者甚大,恐不止於此一事。
譯文:
另一方認為努力應對世俗的交際應酬,這方法取巧繁瑣,對心靈的損害相當大,這種態度的傷害不僅表現在這一件事上。


要當推類究索,拔本塞源,然後心得其正,而可語聖賢之學也。
譯文:
我們應該找出相關類似的情況,深入研究,找出問題的根本,然後才能找到正確的解決方法,才可以進一步探討聖賢的學說。


鄙見如此,幸復相與考之,再以見喻。
譯文:
這是我的看法,希望我們能一起研究,通過比較來理解這兩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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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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