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研究會」,在研究什麼?
以下場景,相信學校教師們不會太陌生!
某個週二下午,在共同備課的時間,會議一開始,學科主席報告學科相關事務,校長和教務主任報告說明學校及教育局的相關規定和推動政策。接著,學科主席主持議題討論,第一個議題是關於教學進度;第二個議題則關於命題、閱卷、輔導課等學科內分工事項;最後是下屆學科主席推選等。會議後,因為是學期末的最後一場「教學研究會」,少不了一個小小的快樂時光,在外燴的簡便中餐時光中,和鄰座同事愉快的分享著最近在學校中或課堂上發生的事……。
每學期二至三次,或許有些學校三至六次的「教學研究會」,雖然各校進行的方式或有不同,但是以事務性和行政相關為主的工作報告或工作指派,是多數學校的教學研究會運作現況。此時,我們不免要問,不是「研究會」嗎?怎麼沒看到「研究」的相關活動呢?
為何學校中需要成立「教學研究會」?其功能和目的為何?
由於「教師教學」是為了達成教育目標,因此「教學研究會」的設立,主要也是為了經由促進「教師教學」而提高學生學習。學校可由三方面促進「教師教學」,分別是:一、提升教師在教材、教法和評量上的專業;二、學校現場有系統的課程設計和能力導向的教學設計;三、提出教學現場的問題解決策略方案。而不論是哪一方面的促進工作,都必須經由教師的分享、合作和形成教師團隊的歷程,才能幫助所有教師一起成長與學習,進而能解決教學的困難與有效教學。因此,理想的「教學研究會」,形式上是一種教師專業發展的團隊合作,實質上是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為最高目標的組織運作。
長年以來,臺灣的學校環境中,教師們多半以單打獨鬥的方式進行教學前的準備和課堂上的教學,課堂之後的省思與改進,也是以教師個人的反思為主,鮮有教師群體的共同備課、觀課和共同議課。近年來,雖有同時來自基層和政策推動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professional learning community, PLC)風潮,但是實際參與其中的教師仍屬少數。「教學研究會」的設立,其目的原來就是以教師團隊的專業發展為職,今日「教學研究會」卻很少作「研究」和「專業發展」,究竟教學現場發生了哪些事,導致難以形成專業發展的教師團隊?
「教學研究會」的運作現況有三個主要問題:
首先是「教學研究會」的功能與目的,在法令規範上,落伍跟不上時代。民國102年12月27日發布之《高級中等教育施行細則》第5條:「高級中等學校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設有學科、群科教學研究委員會者,置召集人一人,負責協調教師進行研究、改進教材教法、推展教學活動,並得減少每週基本教學節數。」
若將其對照民國89年8月4日發布的《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第19條,兩個法令條文,雖然相隔20年以上,但條文內容幾乎完全相同。條文不變本來不一定是問題,但若條文內容已不符時代需要,卻仍沿用不移,則屬不當。應有更符合現況和未來需求的法令規範,才能對學校現場發揮引導和前瞻的啟發作用。審視條文內容,此「教學研究委員會」的重點工作為改進教材教法和推展教學活動,並進行教學研究。主要和時代脫節的問題,未能把教師在學校中的專業發展納入,也未揭示專業學習社群的運作方式,令學校行政主管和廣大教師們有一種無所本卻要有所用的無力感。
第二個問題,組織的名稱混淆不清,名不正,則言不順。在《高級中學法》和《高級中等教育法》,都是以《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為名, 但是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卻在不同的六處提到的都是《學科教學研究會》。雖僅二字之差,在意義上,卻有很大的不同。若是以《委員會》為名,想必是由該學科的全體教師群中選出代表,成為各學科的委員,進行相關研究和專業發展工作。在功能上,是研究者,也是決策者,毋須全體教師參加。但是,教學現場所使用的名稱,皆為《學科教學研究會》,全體學科老師一律為該會的「委員」,實際運作時,「研究」的性質不高,多數是以「學科工作會議」的功能取代了「教學研究」,雖然也會邀請外部專家或科內老師演講或分享,但是在時間分配比例上,仍以「工作會議」為主。
第三個問題是,「教學研究會」的召集人或稱為學科主席,經過多年已成為一種輪流式的服務工作。每位教師成員像服兵役似的,都要輪流擔任,而不是以優秀專業的教師領導同儕,共同合作發展個人與團體的專業。使得「教學研究會」的功能不彰,成為聯誼或分工的場合。
總結的說,「教學研究會」或「教學研究委員會」已行之多年。在法令的名稱和功能上,均無法滿足現階段和未來的教育環境需求;在實際運作上,也不符合教學現場和教育專業的期待;今天,是到了應該重新省思、重新打造其運作方式、名稱和功能的時候了。
目前,12年國教課綱的素養導向教學,亟需堅強的教師專業作後盾,才能竟其功。教育主管單位應及早修法,由根作起,修正相關法令,重新思考「教學研究會」的功能、目標與名稱。並明訂學科召集人或科主席的專業資格與認證及遴聘程序,以確保是一種專業化的「教師領導」,讓「學科主席」或「學科召集人」能落實專注於「課程領導」、「教學領導」與「學習領導」的專業角色,為臺灣的教育體質改善,作根本的改造,方能對學校現場產生振衰起敝的具體作用。
【文章出處】
《風傳媒》
〈「教學研究會」,在研究什麼?〉
2020-04-13
網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2467028?mode=whole
作者:不詳(諄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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