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小米(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高雄內門平埔族(John Thomson攝於1871年)(圖片引自網路)
題解
本文節選自《臺海使槎錄》卷五〈番俗六考〉中的飲食篇,介紹台灣早期平埔族(北路諸羅番:新港、目加溜灣(一名灣裏)蕭壟、麻豆、卓猴)飲食習慣,內容分成米飯、酒、魚肉、鹿肉四項,標題所示地點在族群分布上屬於西拉雅族。
《臺海使槎錄》(槎,音ㄔㄚˊ,指竹筏),簡稱《使臺錄》,清巡臺御史黃叔璥所著,書始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6月,黃叔璥抵臺後經常巡行各地,考察攻守險隘、海道風信。全書凡八卷,分三部份:〈赤嵌(崁)筆談〉(第一卷至第四卷)、〈番俗六考〉(第五卷至第七卷)、〈番俗雜記〉(第八卷)。其中〈番俗六考〉,詳細記錄臺灣山川地理、風土民俗,尤其對臺灣原住民觀察入微,因此本書為近現代考證平埔族歷史的重要依據。
黃叔璥(1682-1758),璥音ㄐㄧㄥˇ,順天府大興縣人(今北京),康熙己丑進士,為首任巡臺御史。其所著之《臺海使槎錄》、《南征紀程》等書,對於閩南、臺灣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價值。《臺海使槎錄》收入清乾隆間文淵閣《四庫全書》中。
原文無標題,各段標題為編者另加。
上圖:台灣原住民(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台灣原住民分布圖(圖片引自網路)
臺海使槎錄 番俗六考.飲食
飯凡二種:一占米煮食,一篾筒貯糯米,置釜上蒸熟,手團食,日三飧,出則裹腰間。
酒凡二種:一舂秫米使碎,嚼米為曲,置地上,隔夜發氣,拌和藏甕中,數日發變,其味甘酸,曰「姑待」。婚娶、築舍、捕鹿,出此酒,沃以水,群坐地上,用木瓢或椰碗汲飲之;酒酣歌舞,夜深乃散。一將糯米蒸熟,拌曲,入篾籃,置甕口,津液下滴,藏久,色味香美;遇貴客始出以待,敬客必先嘗而後進。
凡捕魚,於水清處見魚發發,用三叉鏢射之,或手網取之。小魚熟食;大則醃食,不剖魚腹,就魚口納鹽,藏甕中,俟年餘,生食之。
捕鹿名曰出草,或鏢、或箭,帶犬追尋。獲鹿即剝割,群聚而飲。臟腑醃藏甕中,名曰「膏蚌鮭」。餘肉交通事貿易納餉。
【文章出處】
《臺海使槎錄》卷五
〈番俗六考.飲食〉
原作者:黃叔璥
上圖:早期台灣原住民(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清初平埔族分布圖(圖片引自網路)
註釋翻譯
(一)米飯
飯凡(共)二種:一占米(占米,即占城稻米、籼米、在來米,與梗稻的梗米(即蓬萊米)、糯稻的糯米相對。籼米粒細而長,較硬,不黏,而糯米富黏性)煮食,一篾(音:ㄇㄧㄝˋ,細薄竹片)筒貯糯米,置釜(鍋)上蒸熟,手團食(用手捏成飯糰),日三飧(音:ㄙㄨㄣ,飯),出則裹(包紮、纏繞)腰間。
譯文:
原住民的飯共有兩種: 一種是用占米煮飯,另有一種是用竹篾作成的桶子裝著糯米,放在鍋子上蒸熟,然後用手捏成飯糰,三餐都吃這種飯糰,外出的時候就飯糰裹放在腰間。
◎占米:熟食。
◎糯米:熟食。飯糰,出門攜帶。
上圖:西拉雅族的「米買」,混合糯米及其他食物,祭典時使用的供品(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凱達格蘭族武勞灣社(新莊)(伊能嘉矩攝)(圖片引自網路)
(二)酒
酒凡(共)二種:一舂秫(音:ㄕㄨˊ)米使碎,嚼米為曲(麴),置地上,隔夜發氣(透氣),拌和藏甕中,數日發(發酵)變(變化),其味甘酸,曰姑待。
譯文:
酒也有兩種:一種是先把秫米舂碎,再放到口中咀嚼,用口水來代替能發酵的麴,然後放在地上,放置一夜後透氣,攪拌均勻之後收藏在甕中,過了幾天就發酵起變化,酒味甜而酸,這叫做「姑待酒」。
婚娶、築舍、捕鹿,出此酒,沃(淋)以水,群坐地上,用木瓢或椰碗汲飲之;酒酣歌舞,夜深乃散。
譯文:
每當有人婚娶、建屋、捕鹿,就把這種酒端出來,淋一些水加以稀釋,大家坐在地上,用木瓢或椰椀舀起來飲用;酒喝飽了以後,舞也跳得熱烈,直到深夜時才散去。
一(另一)將糯米蒸熟,拌曲(麴,發酵的菌種),入篾籃,置甕口,津液(口水)下滴,藏久,色味香美;遇貴客始出以待,敬客必先嘗而後進。
譯文:
另一種酒是把糯米蒸熟,把麴放入其中,裝入竹片編成的籃子裏,接著放在甕口上,口水就往下滴,放久則色味香美,遇到有貴客來訪時,才會端出來款待,原住民在向客人敬酒時,自己必定先要試喝表示誠意,客人才飲用。
◎姑待酒:生食,咀嚼,加水稀釋。用於婚娶、築舍、捕鹿、歌舞時。
◎糯米酒:熟食。久藏。用於款待貴客。
上圖:台灣原住民嚼酒法(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台灣原住民嚼酒法(圖片引自網路)
(三)魚肉
凡捕魚,於水清處見魚發發(急速貌),用三叉鏢射之,或手網取之。
譯文:
凡是捕魚,在水清澈之處看到有魚成群疾游,就用三叉鏢槍射魚,或用手網去捕魚。
小魚熟食;大則醃食,不剖魚腹,就魚口納鹽,藏甕中,俟(音:ㄙˋ,等到)年餘,生食之。
譯文:
小魚就拿來煮食;大魚就醃漬起來,醃漬的方法是不剖開魚肚,從魚嘴塞入鹽巴,然後收藏在甕中,等到過了一年多以後,再拿出來生吃。
◎小魚:熟食。
◎大魚:生食。醃製,不剖魚腹。
上圖:康熙台灣輿圖(局部):原住民捕魚(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台灣泰雅族原住民刺魚鏢槍(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台灣平埔族原住民鏢槍(圖片引自網路)
(四)鹿肉
捕鹿名曰出草,或鏢、或箭,帶犬追尋。
譯文:
捕鹿叫做「出草」,方法或用鏢槍,或用弓箭,帶著獵犬去搜捕獵物。
獲鹿即剝割,群聚而飲。臟腑醃藏甕中,名曰膏蚌鮭。
譯文:
獵到鹿之後,立刻剝皮割肉,集體聚在一起喝酒食用。鹿的內臟醃漬在甕中,名叫「膏蚌鮭」。
餘(剩餘)肉交(交給)通事(編者註:通事,擔任官府與番社之間的傳譯者,負有溝通、催辦公務的工作,始於荷治時期,明鄭及清代沿用此制)貿易納餉(繳稅)。
譯文:
剩下的鹿肉就交給通事,有的拿去賣掉,有的拿去繳稅。
◎鹿肉:生食。
◎膏蚌鮭:生食。醃製鹿內臟。
◎剩餘鹿肉:貿易、納餉。
上圖:鹿皮(圖片引自網路)
上圖:原住民獵鹿(圖片引自網路)
- Dec 31 Thu 2020 08:55
▲早期台灣平埔族的飲食----黃叔璥《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飲食(原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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