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22)──「藩鎮之禍」的真面目
我們從小學歷史,都知道唐朝有「藩鎮之禍」。但是對其實際情形則又茫然。我想今日一般讀者的觀感,大致仍如此。其原因則是大批讀物缺乏緊湊的綜合敘述,只是提出一大堆人名地名,使讀者無所適從。而且很多古籍上的觀點,已不符合現代的眼光。現在讓我作一段簡單的介紹:
所謂藩鎮之患,開始於安祿山叛變之後。起先只有「河朔三鎮」,此即是廬龍(今日北京及沿長城一帶)、成德(稍南與山西毗鄰的地區)和魏博(渤海灣迄黃河以北)。每一個鎮(有時也混稱為「道」)轄五、六州或十餘州,約占今日三分之一個行省的面積。每一個鎮的首長即是「節度使」,也就是軍事首長,兼理稅收民政。安史之亂既平,朝廷無力追究其組織系統,只讓一批降將,統率這些地區。於是這些地盤,都成世襲。各使在境內自派州縣官,自行徵兵抽稅。他們一離開任所,就自派「留後」,也等於副長官和繼承人。有時他們也用進貢的方式,向朝廷呈獻一部物資,但是稅收及其軍制,則自行勘定。其中也有軍士驅逐他們的領導人物自立首長的情事,唐朝皇帝也只好事後追認。而這種獨立及分化的運動,延布到今日之山東、河南及安徽邊境,甚至長江以南的浙江和四川也有節度使乘朝廷軟弱而傚尤。
這藩鎮之患成為歷史上的一段事跡,則以德宗李適和憲宗李純兩朝最為顯著,他們之前朝廷對這些藩鎮無力過問,德宗開始不承認各藩鎮的世襲;憲宗則有系統的用軍事力量削平藩鎮。他們是祖孫,中間一代為順宗李誦。但是順宗即位之前,即因風疾不能發言,在位只八個月即傳位於憲宗,與所敘無關。所以這段歷史事跡發生於李適與李純兩帝之間,在公元800年之前後約各二十年,共歷時約四十年。
中樞企圖削平各藩鎮的計劃不容易生效,是由於皇朝本身沒有兵力對付,只能借此削彼,讓各藩鎮看清他們除非聯合抗命,否則只有被各個擊破。於是他們互相提倡「合縱」和「連橫」的政略和戰略,以對付長安的皇室。這種分裂運動於公元782年達到最高潮。反抗朝廷的節度使推極北的朱滔為盟主,稱大冀王,其他各稱趙、魏、齊王。至此他們也還是只有宣告獨立,尚無向唐室進兵的準備。直到李希烈於783年從淮西(今日河南之東南角)攻佔襄陽和開封威脅洛陽,稱楚帝,才使朝廷震動。朱滔之兄朱此,過去曾自動的提倡尊王攘夷率領唐兵與土蕃作戰,這時閒居在長安。德宗也相信他與各人的叛變無關。不料有一支從西北調來戡亂的軍隊在長安叛變,他們與朱此有舊,也推戴朱此為他們的首領。於是德宗倉皇出走,避難長安西約二百里的奉天。朱此在長安稱秦帝,且曾一度圍攻奉天。
德宗接受了陸贄的建議,對造反各臣除朱此暴犯陵寢不赦之外,其他全部赦免。他在784年所下制稱:「李希烈、田悅、王武俊、李納等,鹹以勳舊,各守藩維,朕撫御乖方,致其疑懼;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災。朕實不君,人則何罪?宜並所管將吏一切待之如初。朱滔雖緣朱此連坐,路遠必不同謀。念其舊勳,務在弘貸,如能效順,亦與維新」。不久李希烈被部下毒斃,朱此兵敗之後落荒而走被殺,朱滔亦氣綏而死。只是他們的失敗,並不能算是德宗的成功。各藩或子孫替代;或為自己的部屬取而代之,其獨立與分化的情形如故。有的一家割據一鎮達十世以上,歷時數十年之久。德宗則「自經憂患,服為姑息」。
憲宗實際上繼德宗登極。他在祖父行退讓政策二十年後又發動削藩。西川節度使劉辟驕騫,憲宗派兵討伐後將他削職。夏綏留後和鎮海節度使拒命反都被斬首。只是憲宗鑒於德宗之失,行動比較穩健。不在兩線作戰,不令意存觀望的藩鎮事先發生疑懼。他之平淮西,費時五年,最後指揮戰局的司令官於雪夜行軍出敵不意將對方一鼓成擒。819年平盧(今日山東)之李師道反,其部下叛變將之檻送京師,至此為唐代削藩事業之最高峰。元和一朝(憲宗年號)唐室號稱中興。然則好景不長,翌年憲宗李純即為宦官所弒。原來德宗想要加強中樞的軍事力量,組織「神策軍」,以宦官統領之,初時不過保衛宮廷,只因神策軍的給養補給遠較其他部隊為優,於是很多邊軍,自願「遙隸」神策。朝廷又常派宦官為「監軍使」去視察其他部隊,如此都增加宦官的力量,憲宗末年據說常服金丹性情暴躁,才有這樣的結局。
藩鎮的問題,牽涉到很多因素,不是全靠人事的處置所能解決。憲宗死後才幾個月朝廷派往成德與幽州的節度使,或被叛軍謀殺或被拘禁,朝廷的戡亂也無成效。於是長安的政府再度承認現實,讓河朔三鎮自行其是。至此全國劃分為四十個到五十個「道」,其疆域數目也經常變更。各地節度使實際自主的情形,因人而不同,因地而異。所以藩鎮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只是長安的朝廷內宦官廢立君主,朋黨混淆政局,茲後還要面臨流寇之如黃巢者,本身就不能作主,也不能視藩鎮為「患」為「禍」了。
現存有關藩鎮之患或藩鎮之禍的資料,大抵根據「朝代歷史」的眼光寫成。我們在一千兩百年後,如果將過去的限制全部推翻,首先質問唐朝中葉之後是否應當繼續存在,甚至中國在第九世紀是否應當保全統一的局面,不以成例視作當然,對於藩鎮問題必有不同的看法。
公元780年德宗用楊炎之計,行「兩稅制」,等於放棄以往均田、租、庸、調、府兵等等「間架性設計」的組織與制度。唐朝初年的興旺,由於起先地廣人稀,下層結構緊湊簡單。於是繼太宗李世民之後,武後則天及玄宗李隆基初年大規模的組成新官僚體系,擯斥巨家大室的力量,將地方官的職權推得到廣泛的區域。其執行時全靠由上向下派定的一套數學公式。其宗旨與傳統的君主制度,真理由上至下的習慣符合(唐朝的皇帝都稱聖人),也和官僚制度所提倡的不相出入。
只是經濟蒸蒸日上,人口移動,各地區條件參差不齊,技術管制的因素也趨繁複。這種種變態,也正是以間架性相始終的文官組織力不能及之處。玄宗一代宇文融的括戶政策已經使官僚集團的團結動搖,東南的物資由水運至長安,便開爭鬥之門,邊軍用募兵,購戰馬又要切實顧及各地的情形,更容易使軍事配備脫離中央掌握,其基本的原因,則是在極權政治之下,統計數字與真理由上作主。如果以農村組織為單位,其所控制的即有不盡不實之處,易為一村一地容納遮蔽,不致牽一髮而動全身。一到人員與物資叢集,各種因素互為關聯則其權利與義務無法交代時,必在組織中發生分裂作用。
兩稅製出於當時的需要,在新體系之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互相磋商,決定地方每年向中央的貢獻。既是承包制度,則節度使必須有自行立法及控制管區內部人事的權力。可是這種種以地方作主的辦法,在中國歷史內向無成例,而且民智未開,商業組織幼稚,又談不上代議政治,於此就造成一種尷尬的局面,引起職業軍人之抬頭。
這當中的衝突不僅在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之爭,更因傳統的統籌辦理,注意全面的均一雷同,與新型財政的重點主義衝突。這也就是說,一方是平衡式的管制,注重形式;另一方面則是不平衡的支配,注重實際。楊炎雖作兩稅,仍著重前者。他的宗旨,以「尚書度支總統焉」一句話包羅殆盡。後者則可以劉晏作代表。他以公款造船,將財政片面商業化,將貨物買賣的盈利,增加政府的收入。以兩人著眼之不同,雖同在中央服務,終造成兩個水火不容的體系,以致劉晏被楊炎讒殺。當日藩鎮之自主,也有趨向財政實用主義和重點主義的模樣。怪不得很多節度使對劉晏之死提出抗議。九世紀的國防也有了相當的變化。威脅北方的突厥,業已中衰。吐蕃之為患,端在蠶食疆土,很少大規模的內犯。回紇則既在邊區經商也間行剽竊,李唐王朝也用和親及互市的方法籠絡之。只是這些部落逼近長安,中樞責無旁貸,西南的南詔不足成為嚴重的問題。東北角之奚及契丹,則是鞭長莫及。過去的經驗,以官僚機構的方式對付這少數民族的問題,不僅經常坐失機宜,而且其政策易被中樞的責任觀念與形式主義所蒙蔽,有時逼著少數民族造反。
《舊唐書》和《新唐書》的「北狄傳」都說安祿山事變後,奚及契丹,就沒有在河北地區發生大規模的騷擾。兩史都說各藩鎮本身利益之所在,他們既勤派斥候與巡邏,也不無端尋釁去覓軍功。所以從這角度看來,各藩之獨立自主,也融合於以上將邊防問題合理化解決的趨勢。所以牛僧孺就說,只要這些藩鎮能捍御北邊,他們對朝廷的逆順,已不是重點之所在。
我們從各種跡象看來,河北在九世紀好像已成為農業與畜牧混合的經濟區域。確定的證據尚待繼續搜集,但是《新唐書》卷二百一十至二百十三列舉割據河朔三鎮及山東平盧的世家二十家,內二家出自奚,二家出自回紇,更有契丹、胡及高麗各一家,他們都有中國姓名。奚兵則已在安祿山叛變時在長安出現。朱此手下的驍將李日月也是奚人。
歷來中國與北方民族作戰時一個重大的弱點,是戰馬不繼。因為農業倚賴精細耕作,務必人煙稠密,村舍鱗比,在此環境內既缺水草,又將牲畜馱載重物,其馬必至駑下。可是九世紀的各項紀錄提到河北各鎮,則顯示其騎兵佔優勢。而韓愈文稱「冀北馬多天下」,其馬匹之出現為「群」。廬龍節度使劉總於公元821年棄官為僧之前曾供奉朝廷馬一萬五千匹。822年幽州節度使朱克融也稱進馬一萬匹羊十萬口,雖說後者未必確曾奉行,但是這些跡象,表示當地社會經濟情形非常特殊,已無可置疑。有些歷史家就認為當日河北是一個多數民族與少數民族混同的社會。
綜合以上各種情形看來,唐朝後期之有藩鎮問題,已不足怪。而令人感到驚訝的則是在此情形之下李唐王朝尚能繼續達百年之久。陳寅恪的解釋,則是朝廷能繼續以東南的物資支持西北的邊防,只要這歷史上的任務繼續存在,李唐王朝也能繼續存在。我們也可以說一定要到中國的國防重點由西北移至東北,以前為邊患的遊牧民族被新興的外患所替代,而這新興的外患有如契丹之遼,其本身除遊牧之外,也具備有農業的基礎,中國才會出現一個有競爭性的體制,與之周旋,北宋就在這條件下誕生。在過渡期間,「藩鎮之禍」只是新舊交替之中發生的一種特殊現象。
再籠括敘述一次:這期間最大的變化為土地佔有變質,以小自耕農為主體的國家經濟不能繼續,稅制也放棄以前按人口水平徵取的原則,而滲入累進稅,徵取的範圍包括間架(房屋地產)、除陌(在預算裡強迫扣除)及征商等等名目,其詳細辦法由各地自理,軍備則一般上漲,這種種情形,是社會經濟進化的必然現象,只是已與初唐有很大的差別。對朝代言,藩鎮誠然為患為禍,然則他們在歷史的長期發展過程中,也仍產生了相當積極的功用。因為新兵制和新稅制必要一個新的行政機構主持。藩鎮之職位世襲,他們的繼承人(留用)不要部下推戴。其為地方政權則不能完全漠視其地盤內特殊的利害,凡此都與文官制度的統籌均一雷同的原則相反,不能由中央通令構成。而他們組織一種精銳的部隊稱為「牙軍」,將他們統御的權力從節度使所駐在州輻射的布及於一鎮一道,雖說其稅收私自處理,大致仍採取「兩稅」的原則,這樣無形之中在技術上解決了很多極權政治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成為一種新體系,以後通過五代的局面為北宋所接收,所以,我們不能否認他們在「第二帝國」的歷史的演進中,曾產生推陳出新的功用。
【文章出處】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時報出版)
〈「藩鎮之禍」的真面目〉
1989-10
作者:黃仁宇
【作者簡介】
黃仁宇(英語:Ray Huang,1918年6月25日-2000年1月8日),生於中國湖南長沙寧鄉,華裔美籍歷史學家。其父黃震白曾為同盟會基本成員,1936年考入位於天津南開大學電機工程系,因抗日戰爭爆發後輟學,進入國民政府成都中央軍校,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國共內戰期間擔任國軍第十四師軍官少尉排長及代理連長,後任東北保安司令長官少校參謀,抗戰勝利後考取留學資格,後赴美求學並獲取密西根大學歷史博士學位(博士論文:《明代的漕運》),成為學者余英時於密西根所指導的唯一博士生。黃仁宇為明史專家,曾先後在南伊利諾大學和紐約州立大學任教,曾任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副教授及哈佛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員(即今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倡導「大歷史觀」而為世人所知。所著《萬曆十五年》蜚聲國際,及《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中國大歷史》等暢銷作品,成為學界異數。2000年1月8日,在前往一場電影開場前因心臟病發,病逝紐約。
- Jun 19 Tue 2018 08:27
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22):「藩鎮之禍」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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