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引自網路)
題解
本文選自《孟子.告子上》,體裁介乎語錄體與論說文之間,可視為過渡性的散文,有別於嚴謹的專題論述。孟子的發言對象是要遊說的君王、異見人士,或追隨他的弟子。他們都是生活現場裏的人物,那些篇章其實都是有特定語境和對象的應用文。行文語氣和字裏行間多不勝數的語助詞正好說明,那是生活應對的紀錄。
《禮記.中庸》:「義者,宜也。」在儒家思想中,義是指恰到好處,是理所當然的,是合情合理的。「義」是一種價值觀,也是一種評判標準。孔子說「見義不為,無勇也」,意思是看到應該做的事情不敢去做,這就是沒有勇氣。孔子又說「聞義不能徙」,就是知道了應該如何做,卻不能按照這樣的標準去做,這同樣是無勇的表現。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他認為羞惡之心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感到羞恥,對違背良知和公德的現象感到憎惡,這就是「義」。
人們活在現實中,因為生計所迫,不得不做一些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不得不放棄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但是,所有這一切都有底線。當一個人覺得最基本的人格尊嚴被侵犯,他會奮起反擊;當一個人遇到事情,感覺若不挺身而出則從此遭受無休止的良心折磨,他必定會奮不顧身捨生取義。
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說:「取予者,義之表也。」取和予是否得當,這是衡量義與不義的標準。人生無時無刻不處在取和予的選擇之中,觀察一個人面對每一次取和予的選擇時表現得是否得當,就可以評判他的人格品性。
孟子承認,捨賤取貴、欲生惡死,都是人之常情。當人的選擇面臨義與不義的選擇時,孟子主張符合道義的選擇是個人的正確選擇,同樣也是君王的選擇。所以他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負,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如果違背道義,得天下尚且不為,又何況其他呢?孟子認為,只有堅守道義,人們才不會「苟得」;只有將道義擺在首要的位置上,人們才不會為了滿足私慾而無所不用其極,從而致使人性墮入黑暗的深淵,使社會淪落為野蠻的原始叢林。
原文無標題,標題為編者所加。原文後附各段翻譯,便於讀者閱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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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文章出處】
《孟子》
〈告子.上〉
原作者:孟軻(孟子)
(圖片引自網路)
註釋翻譯
孟子曰:「魚,我所欲(想要得到的事物)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能夠做到)兼(同時擁有),舍(通「捨」,捨棄)魚而取熊掌者也。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倘若這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寧可捨棄魚而選擇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通「捨」,捨棄)生而取義者也。
譯文: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道義。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超過生命,比生命更重要)者,故不為苟得(苟且得到(生命),即偷生)也;
譯文: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然而我還喜愛更勝過生命的東西,我就不會苟且偷生;
死亦我所惡,所惡(音ㄨˋ,憎恨)有甚於死(超過死亡,比死亡更厭惡)者,故患(可憂慮的事,指禍害)有所不辟(通「避」,迴避)也。
譯文:
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還厭惡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使(如果)人之所欲莫(沒有什麼,沒有哪一個)甚於生,則凡(表示總括的副詞,全部,所有)可以(能夠用來)得生者,何不用也?
譯文: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為什麼不可採用呢?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通「避」,迴避)患者,何不為也?
譯文:
如果人們厭惡的禍害沒有被死亡更討厭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為什麼不去做呢?
由是(憑藉這樣的途徑)則生而有不用(有不用的人)也,由是則可以辟(通「避」,迴避)患(可憂慮的事,指禍害)而有不為也。
譯文:
憑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有人卻不用;憑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譯文:
是因爲人所追求的東西,有些比生命更重要;人所憎惡的東西,有些比死亡更嚴重。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譯文:
不僅賢人有這個「本心」,其實人人都有,唯獨賢人能夠堅持本心,不讓它喪失罷了。
一簞食,一豆(古代盛羹湯的器具)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譯文:
一筐飯,一碗湯,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
嘑爾(大聲呼斥的樣子,表示輕蔑。嘑,音ㄏㄨˋ)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以腳踐踏的樣子,表示切滅。蹴,音ㄘㄨˋ)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譯文:
輕蔑地呼喝把食物給人吃,路上的人不會接受;踐踏後給人吃,乞討的人也不屑接受。
萬鍾(形容俸祿很多。鍾,量詞,古代計算容量的單位)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譯文:
為了優厚的俸祿,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這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德,此指以我為德, 即感激)我與(音ㄩˊ,通「歟」,嗎)?
譯文:
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讓所認識的窮乏之人感謝我的賙濟嗎?
鄉(音ㄒㄧㄤˋ,通「向」,向來,一向,從前)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譯文:
過往有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
鄉(音ㄒㄧㄤˋ,通「向」,向來,一向,從前)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譯文:
過往有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鄉(音ㄒㄧㄤˋ,通「向」,譯文:向來,一向,從前)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德,此指以我為德, 即感激)我而為之;
譯文:
過往有人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
是亦不可以已(停止)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這樣的行為就是喪失了原本的羞惡之心。
上圖:北港.義民廟(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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