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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題解

說難(音
ㄕㄨㄟˋ ㄋㄢˊ), 指「說服國君的種種困難」。本文是《韓非子》的名篇,先秦散文發展至此,已經由原始的零碎語錄體,達到說理嚴密、長篇大論的論說文階段,文中夾敘夾議,穿插幾則寓言,「分桃」(或稱「餘桃」)、「色衰愛弛」、「批逆鱗」等典故即出於此文。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節錄〈說難〉一文列入韓非子本傳中,作為韓非最重要思想著述的代表。

韓非子分析各種國君複雜而難測的心理狀況,指出向國君進行陳說是一項高難度工作,它的困難不在於進說者的知識或辯論能力不足,而難在於君心難測,展現出韓非子精闢的人性心理分析及說理能力。

然而,韓非雖擁有如此卓絕的分析能力,但在現實人生中,卻仍然不敵政治的險惡,竟被政治對手李斯構陷致死。《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太史公盛讚本文之餘,也不禁要發出「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的感慨。

配合課程:諫逐客書、諫太宗十思疏、韓非子選

延伸閱讀:
陳瑞麟(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談談「說服」與「沒有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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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說難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失而能盡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

所說
出於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棄遠矣。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所說陰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顯棄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事以密成,語以泄敗
。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彼顯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說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為,如此者身危。規異事而當,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於外,必以為己也,如此者身危。周澤未渥也,而語極知,說行而有功則德忘,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此者身危。貴人有過端,而說者明言禮義以挑其惡,如此者身危。貴人或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如此者身危。彊以其所不能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

凡說
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矜,而滅其所恥彼有私急也,必以公義示而強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己,說者因為之飾其美,而少其不為也。其心有高也,而實不能及,說者為之舉其過而見其惡,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則為之舉異事之同類者,多為之地,使之資說於我,而佯不知也以資其智。欲內相存之言,則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見其合於私利也欲陳危害之事,則顯其毀誹而微見其合於私患

故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閒己矣
;與之論細人則以為賣重論其所愛則以為藉資;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也徑省其說則以為不智而拙之;米鹽博辯則以為多而交略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異人與同行者,規異事與同計者有與同汙者,則必以大飾其無傷也;有與同敗者,則必以明飾其無失也彼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之也;自勇其斷,則無以其謫之;自智其計,則毋以其敗之。大意無所拂悟,辭言無所繫縻,然後極智辯焉,此道所得,親近不疑而得盡辭也。

伊尹為宰,百里奚為虜,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聖人也,然猶不能無役身以進,如此其汙今以吾言為宰虜,而可以聽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恥也夫曠日離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不疑,引爭而不罪,則明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

昔者鄭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娛其意。因問於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其思對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必將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此二人說者皆當矣,厚者為戮,薄者見疑。則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也故繞朝之言當矣。其為聖人於晉,而為戮於秦也。此不可不察。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刖。彌子瑕母病,人閒往夜告彌子,彌子矯駕君車以出。君聞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忘其刖罪。」異日,與君遊於果園 ,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啗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啗寡人。」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啗我以餘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疏。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

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文章出處】
《韓非子》
說難
原作者: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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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翻譯

(一)


凡說(音ㄕㄨㄟˋ,向人進說)之難(困難):非吾知(知識)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能力、技巧)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失(縱橫而談)而能盡(放言盡力陳述)之難也。
譯文:
大凡進說君主的困難:不是難在我的才智,能夠用來向君主進說;也不是難在我的辯論口才,能夠闡明我的意見;也不是難在我敢毫無顧忌,把我的看法全部表達出來。

◎說服君主之難,不在於說者的智識高下、口才優劣、是否無所顧忌。

凡說(向君主進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理解君主的心理)可以吾說當(符合其心理)之。
譯文:
大凡進說君主的困難:在於了解所要說服君主的心理,以便用我的說法來適應他。

◎說服君主之難,難在無法測知君主的真正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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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所說(音ㄕㄨㄟˋ,所說服的對象,指君主)出於為名高(美名)者也,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缺乏氣節)而遇(對待)卑賤,必棄遠矣
譯文:
要說服的君主想要追求美名,卻用厚利去說服他,就會顯得節操低下,而得到卑賤的待遇,必然受到拋棄和疏遠。

◎君主貪名,而臣下說之以利益,則會被君主認為缺乏氣節,因而受到鄙視,意見也不會被接納。

所說君主)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美名),則見無心而遠事情(脫離實際),必不收(接受)
譯文:
要說服的君主想要追求厚利,卻用美名去說服他,就會顯得沒有心計,而又脫離實際,必定不會被接受和錄用。
◎君主貪利,而臣下說之以名聲,則會被君主認為不切實際,遠離事實,意見也不會被接納。

所說(所說者,指君主)(暗地裡)為厚利而顯(表面上)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陽(表面上)接受)其身而實疏之;
譯文:
說服的君主暗地裡追求厚利,而表面上追求美名,若用美名向他進說,他就會表面上錄用,而實際上卻疏遠進說君者;

◎有時君主表面上假裝接納其意見,而實際上疏遠而不用。

說之以厚利,則陰(暗地裡)用其言顯(表面上)棄其身矣
譯文:
用厚利向君主進說,他就會暗地採納進說者的主張,而表面上疏遠進說者。

◎有時君主表面上會斥責不用其意見,但卻暗地裡偷偷採納。

此不可不察也。
譯文:
這些是不能不明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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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夫事以密(保密)成,語以泄(洩露)敗。未必其身(自身)泄之也,而語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
譯文:
事情因保密而成功,談話因洩密而失敗。這未必是陳說者本人有意洩露祕密,而是他說出君主心中隱密之事,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一:說出君主心中的祕密。

彼顯(表面上)有所出事(做某一件事),而乃以成他故(是為了掩飾想做另一件隱密的事)。說者不徒(不只)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為(進說者不僅知道國君,而且知道國君),如此者身危。
譯文:
君主表面上做這件事,心裡卻是為了掩飾想做另一件隱密的事。陳說者不但知道君主為何表面假裝做這件事,而且知道君主要這樣做真正的意企圖,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二:知悉君主表面上的假裝作為,與內心的真正企圖。

(規劃)異事(特別的任務)而當(妥當),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於外,必以為己也(必定誤以為是說者自己洩露出去的),如此者身危。
譯文:
陳說者規劃一件不平常的任務,並且符合君主的心意,聰明的人從外部跡象把這事猜測出來,因而把事情洩露,君主一定認為是說服者洩露的,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三:被君主誤會洩漏了機密任務。

周澤(恩澤)未渥(厚)也,而語極知(盡其所知),說行而有功則德忘(被忘記),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被猜忌),如此者身危。
譯文:
與君主的關係不夠深厚,陳說者卻放肆地無所不言,如果他的主張能實行成功,功勞也會被君主不會被感念;主張行不通遭到失敗,就會被君主猜疑,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四:君臣關係不夠深厚,事成不被感念,事敗則被猜忌。

貴人君主)有過端(有過失),而說者明言禮義以挑其惡(揭發他的 缺失),如此者身危。
譯文:
君主有過錯,陳說者卻倡言禮義,挑出他的毛病,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五:高舉禮義道德,挑出君主過錯。

貴人君主)或得計而欲自以為功,說者與知焉(得知其計策),如此者身危。
譯文:
君主有時計謀得當,而想要獨享功勞,陳說者得知此計策,使國君無法獨攬其功,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六:讓想獨佔功勞的君主無法居功。

(勉強)以其所不能為,止(阻止)以其所不能已(中止),如此者身危。
譯文:
勉強君主去做他不能做的事,強迫君主停止他不願意停止的事,如此就會身遭危險。
◎臣下身遭受危險情況之七:勉強君主為所不能為,阻止其所不願停止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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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凡說(進說)之務(要務),在知飾(美化粉飾)所說之所矜(驕誇),而滅其所恥。
譯文:
大凡進說君主的要領,在於懂得美化君主引以為榮的事,而掩蓋君主所引以為恥之事。

◎陳說君主要領之一:美化君主引以為榮之事,掩蓋君主引以為恥之事。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彼有私急也(私欲急需),必以公義示而強(勸)之。
譯文:
君主有私人的急事,進說者一定要指明這合乎公義,而鼓勵他去做。

◎陳說君主要領之二:將君主之私事,美化為合乎公義之事。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其意有下(卑劣)也,然而不能己(停止),說者因為之飾(美化粉飾)其美,而少(不贊成)其不為也。
譯文:
君主有卑下的念頭,但是不能克制,進說者就應把它粉飾成美好的事,而不贊成他不去做。

◎陳說君主要領之三:將君主卑下之念頭,粉飾為美好之事。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其心有高(崇高目標)也,而實不能及(實際上無法做到),說者為之舉其過(缺點)而見其惡(壞處),而多(贊成)其不行也
譯文:
君主有過高的企求,但實際不能做到,進說者就為他舉出此事的缺點,並揭示它的壞處,而稱讚他不去做。
◎陳說君主要領之四:君主有不切實際的想法,稱讚他沒有去做。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有欲矜(誇耀)以智能(聰明才智),則為之舉異事(其他事物)之同類(性質相近)者,多為之地(多給他提供根據),使之資說於我,而佯(假裝)不知也以資(幫助)其智。
譯文:
君主想自誇其聰明才智,進說者就替他舉出其他事物中的同類情況,多給他提供根據參考,使他從我之處借用說法,使國君能藉由自己說法而展現聰明才智,而我卻假裝不知道,使君主得意於自己的聰明。
◎陳說君主要領之五:臣下提供解決方法給君主,卻假裝由君主自己所發明。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欲內(納,獻)相存之言,則必以美名好的名義)明之,而微見(暗示)其合於私利也(合乎君主的利益)
譯文:
進說者想向君主進獻與人相安的話,就必須用光明正大的名義闡明它,並暗示它合乎君主的私利。

◎陳說君主要領之六:陳述有利之事,指明這合乎君主私利。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欲陳危害之事,則顯其毀誹(遭受非議毀謗)而微見(暗示)其合於私患(對國君也有不利)
譯文:
進說者想要陳述不利有危害的事,就明言此事會遭到的毀謗,並暗示它對君主也有害處。

◎陳說君主要領之七:陳述有害之事,指明這對君主也有害處。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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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故與之論大人,(權貴重臣)則以為閒己矣(間己,被認為在離間君臣關係);與之論細人(地位卑微的小臣)則以為賣重(被認為在賣弄權勢)
譯文:
所以進說者如果和君主議論大臣,就被君主認為是想離間君臣關係;和君主談論近侍小臣,就被認為是想賣弄權勢。
◎不在君主面前議論大臣,也不在君主面前議論卑微小臣。

論其所愛(君主所愛的人)則以為藉資(被認為拉裙帶關係);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也(被認為試探君心)
譯文:
談論君主喜愛的人,就被君主認為在拉關係;談論君主憎惡的人,就被認為在搞試探君心。

◎不在君主面前議論其喜愛的人,也不在君主面前議論其厭惡的人。

徑省其說(說話簡單扼要)則以為不智而拙(視為笨拙)之;米鹽博辯(瑣碎細膩、旁徵博引)則以為多(煩瑣)而交(雜駁)
譯文:
說話直截了當,就被認為是不聰明而笨拙;談話瑣碎詳盡,就被認為是囉嗦而冗長。

◎說話不能太直截了當,也不能太囉嗦冗長。

略事(省略詳情)陳意(只說大意)則曰怯懦而不盡(不敢盡言事情);慮事廣肆(空泛而暢所欲言),則曰草野(粗野)而倨侮(驕傲而不懂禮貌)
譯文:
簡略陳述意見,就被認為是怯懦無擔當,不敢盡言;謀事空泛放肆,就被認為是粗野而不尊重別人。

◎說話不能太過簡略膽怯,說話也不能太暢所欲言。

此說(進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譯文:
這些進說君主的困難,不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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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稱譽)異人(其他人)與同行者(與君主行為相同),規(規劃)異事(其他事)與同計者(與君主考慮相同)
譯文:
進說者稱讚其他與君主行為相同的人,策劃其他與君主考慮相同的事。

◎稱讚其他與君主行為相同者,策畫其他與君主考慮相同者。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有與同汙者(與國君同流合污),則必以大飾粉飾)其無傷也(沒有害處);有與同敗者(與君主同遭失敗),則必以明飾粉飾)其無失也(沒有過失)
譯文:
其他有和君主污行相同的行為,就必須對它大加粉飾,說這件事沒有害處;其他有和君主敗跡相同的行為,就必須對它明言掩掩飾,說這件事沒有過失。

◎粉飾其他與君主相同的污行,掩飾其他與君主相同的敗跡。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彼自多其力(誇耀自己的力量),則毋以其難(為難之事、難以達成之事)(壓抑、刮平)之也;自勇其斷(自以為勇於決斷),則無以其謫(罪過、過失)(激怒)之;自智其計,則毋以其敗(失敗)(使他窘困)之。
譯文:
君主自誇力量強大時,就不要用他為難或難以完成的事去壓抑他;君主自以為決斷勇敢時,就不要用他的過失去激怒他;君主自以為計謀高明時,就不要用他的敗績去窘困他。

◎君主自誇時不勿讓他為難,君主自以為勇勿說其過失,君主自以為聰明勿以失敗來挖苦。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大意(主旨)無所拂悟(違背),辭言無所繫縻(拘禁、磨擦),然後極(充分)(施展)智辯焉,此道(途徑)所得(獲得),親近不疑而得盡辭(暢所欲言)也。
譯文:
進說的主旨沒有什麼違逆,言辭沒有什麼牴觸,然後就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智慧和辯才了。由這條途徑得到的,是君主親近不疑而又能暢所欲言。

◎在不牴觸及發生摩擦的前提下,不違背原本進說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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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伊尹為宰(廚師,小管家),百里奚為虜(奴隸),皆所以干其上也(求取國君的信任。干,求),此二人者,皆聖人也,然猶不能無役身(服苦役)以進(進用),如此其汙(卑下)
譯文:
伊尹做過廚師,百里奚做過奴隸,都是為了求得君主重用。這兩個人都是聖人,但還是不能不通過做低賤的工作,來求得君主的信任進用,以致他們卑下一至於此!


今以吾言為宰(廚師,小管家)(奴隸),而可以聽用而振世(濟世),此非能仕之所恥也(這就不是智慧型之士感到恥辱的了)
譯文:
假如把我的話看成像廚師和奴隸所講的一樣,只要能達成被國君信用而來救世,即使從卑屈的職務開始做起也沒關係,有才智的人就不會引以為恥。

◎只要君主能接受意見,即使身為卑賤者也無妨。

夫曠日(相處很久)離久(經歷很久的時間),而周澤(恩澤)既渥(厚),深計(謀劃計策)而不疑,引爭(引發變革紛爭)而不罪,則明割利害(坦然分析利弊得失)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端正)其身,以此相持(君臣相互對待),此說之成也。
譯文:
君臣相處經過很長的時間,君主的恩澤信任已厚,進說者深入謀劃不再被懷疑,據理力爭不再會獲罪,就可以明確剖析利害,來成就君主的功業,直接指明是非,來端正君主的言行,能這樣相互對待,是臣下進說君主成功了。

◎君臣經過長期相處關係深厚,受信任而不被懷疑,臣下才可以指出君主是非,進行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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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昔者鄭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嫁)胡君以娛(討好)其意。因問於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其思(鄭國大夫)對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殺)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你)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
譯文:
從前鄭武公想討伐胡國,故意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胡國君主,來討好他快樂,鬆懈其警戒心。然後鄭武公問群臣:「我想用兵,哪個國家可以討伐?」大夫關其思回答說:「胡國可以討伐。」武公發怒而殺了他,說:「胡國是兄弟國家,你說討伐它,是何道理?」胡國君主聽說了這件事,認為鄭國和自己友好,於是不再防備鄭國。後來鄭國偷襲了胡國,最後攻佔了它。

◎鄭武公為了達到目的,不惜殺大臣以欺騙胡君。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整修),必將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也是這麼說)。暮而果(果然)大亡(失其財,其家甚智(認為......聰明)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譯文:
宋國有個有錢人,下雨把家裡的牆塌壞了,他兒子說:「不整修的話,必將有盜賊來家裡偷東西。」鄰居的老人也這麼說。到了晚上,果然有大量的財物遭竊。這有錢人家認為兒子很聰明,卻對鄰居老人起了疑心,懷疑是不是他偷的。

◎人性只信任自己人建言,不信任外人建言。

此二人說者皆當(正確)矣,厚(重者為戮,薄(重者見(被)疑。則非知(了解、見識)之難也,處知則難也(如何處理運用這些見識)
譯文:
關其思和這位老人的話都恰當,情況嚴重的被殺,情況輕微的則被懷疑;那麼,不是知曉道理有多難,而是面對狀況知道要如何處理很難。

◎知道道理容易,如何處理問題才是最難。

故繞朝(春秋秦國大夫)之言當矣。其為聖人於晉(在晉國被看成聖人),而為戮於秦也(遭受殺害)。此不可不察。
譯文:
因此,春秋時秦國大夫繞朝,曾識破晉國詐降的詭計,他的話本是對的。晉國人佩服他的見識,把他當成智謀深遠的聖人看待,但是他卻沒被秦君採納(晉國派間諜入秦實施反間計,使秦君懷疑繞朝,而將他殺死),這是不可不注意的。

◎能識破對方計謀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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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衛國之法,竊(私自)駕君車者罪刖(音ㄩㄝˋ,古代一種砍斷雙腳的刑罰)。彌子瑕母病,人閒往(私下前往)夜告彌子,彌子矯(假冒君令)駕君車以出。君聞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忘其刖罪。」異日(有一天),與君遊於果園 ,食桃而甘,不盡(沒吃完),以其半啗(給......吃)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味,以啗(給......吃)寡人。」及(等到)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此)(本來)嘗矯駕吾車,又嘗啗我以餘(剩下)
譯文:
從前彌子瑕曾受到衛國國君(衛靈公)的寵信。衛國法令規定,私自駕馭國君車子的人,論罪要處以砍斷雙腳的刖刑。彌子瑕母親病了,有人抄近路連夜通知彌子瑕,彌子瑕假託君命,駕馭國君車子而出。衛君聽說後,卻認為他德行很好,說:「真孝順啊!為了母親的緣故,忘了自己會觸犯罪刑。」有一天,彌子瑕和衛君在果園遊覽,彌子瑕吃了桃子覺得甘甜,沒有吃完,就把剩下的半個桃子給衛君吃。衛君說:「多麼愛我啊!不顧自己的口味來給我吃。」等到彌子瑕姿色衰退、失去寵愛時,得罪了衛君,衛君說:「這人本來就曾假託君命,私自駕馭我的車子,又曾經把吃剩的桃子拿給我吃。」


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
譯文:
所以,雖然彌子瑕的行為和當初並沒兩樣,但先前稱其賢,後來卻獲罪的原因,是衛君對他的愛憎已經有了變化。

◎前後行為一樣,但最後的結果各有不同,這是君主的愛憎改變的緣故。

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更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見罪而加(更加)疏。
譯文:
所以被君主寵愛時,才智就顯得恰當而更受親近;被君主憎惡時,才智就顯得不恰當,遭到譴責而更被疏遠。

◎被君主寵愛時,有才智就顯得恰當;不被君主寵愛時,有才智就顯得不恰當。

故諫說談論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焉。
譯文:
所以向君主陳說勸諫的人,不可不察看君主的愛憎,然後才向君主進說。

◎陳說君主前要先細察君主對自己的愛憎。
◎這是站在君主立場思考,做為臣下如何陳說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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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夫龍之為蟲(動物)也,柔(溫柔馴服)可狎(親近)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倒長的鱗片)徑尺,若人有嬰(攖;觸犯)之者則必殺人。
譯文:
龍作為一種動物,牠馴服時可以親近戲弄,可以騎乘;但是牠喉嚨下方有一尺長的逆鱗,假使有人碰觸到這裡的話,就一定會被牠殺害。


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攖;觸犯)人主之逆鱗,則幾(差不多)矣。
譯文:
君主也有逆鱗,進說者能做到不觸動君主的逆鱗,也就差不多善於進說了。
◎君主也有不想被觸及的地方,陳說者要注意不要踩到君主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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