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右:存放佛指舍利的陝西扶風法門寺(圖片引自網路)
題解
佛教在唐代發展甚盛,唐太宗李世民貞觀五年,岐州刺史張德亮篤信佛教,是位虔誠的佛教徒,常至法門寺燒香拜佛,期間見寺廟破舊,故奏請太宗李世民修葺寺廟,太宗乃下詔重修,寺院增修望雲殿覆蓋塔基之上。於修繕佛塔時,開啟地宮並發現了佛舍利,隨後迎請在法門寺內供奉,同時也出現了「三十年一開,開則歲谷稔而兵戈息」的說法,自此開啟了每三十年舉行一次迎奉佛骨的盛事。相傳每三十年一開塔門,將護國真身塔內的釋迦牟尼佛指骨(佛指舍利),請出來遊行京城及附近各個寺院,據說這樣可以求得豐收和太平。於是每開一次塔門,也就自然在長安城裡城外引起一次不小的騷動。
整個唐代共計迎請佛指六次,分別是唐高宗顯慶四年(公元659年)重開法門寺地宮,迎佛骨舍利到東都洛陽的皇宮內供奉,於龍朔二年(公元 662年)將之送還回寺中。第二次是從武則天長安四年(公元704年)到中宗景龍二年(公元708年),第三次唐肅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第四次唐德宗貞元六年(公元790年),第五次唐憲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唐懿宗咸通十四年(公元873年),這是一次聲勢浩大、供品最多、耗資空前的迎奉,也是唐代最後一次迎奉佛指舍利。當時從長安到法門寺一百多公里車馬晝夜不絕,長安城萬人空巷,傾城參加迎奉儀式。皇帝親臨安福門城樓頂禮迎拜,百官庶民沿街迎候。皇帝、皇后、皇室貴冑供奉了大量金銀、琉璃、絲織品、法物秘器等各類的珍寶財物。皇室供奉三日後,迎送佛指舍利於京中安國寺、崇化寺展出供養,以供信眾瞻禮。
韓愈諫憲宗迎佛骨,是中國歷史上儒佛矛盾鬥爭的一個重大事件。外來宗教與本土的傳統思想不相適應,經過幾百年的磨合,佛教逐漸被中國人所接受。晚唐幾個皇帝都是佛教的信仰者,佛教盛極一時。當時文士依據儒學思想,提出反佛的意見。本文即韓愈上書憲宗的〈論佛骨表〉,又名〈諫迎佛骨表〉。
因為韓愈這篇諫表,使得此事不但成為佛教史有名的公案,更將韓愈一生反佛事業推向最高潮,但是韓愈沒能阻擋憲宗迎佛骨,卻因為上書勸諫,讓憲宗極為震怒,立即下令把韓愈這個狂狷之士處以極刑。後得宰相裴度、崔群等人的全力相救,才倖免一死,被逐出長安,貶為潮州刺史。這樁公案隨著韓愈的被貶潮州,而暫趨平息。
(圖片引自網路)
論佛骨表(諫迎佛骨表)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嘗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迎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弔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弔。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文章出處】
《昌黎先生集》
〈論佛骨表〉(諫迎佛骨表)
原作者:韓愈
上圖:唐憲宗皇帝(圖左)與韓愈(圖右)(圖片引自網路)
註釋翻譯
(一)
臣某(我)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
譯文:
臣韓愈上奏說:我認為佛教,只不過是外國人的一種方術罷了。從東漢時傳入中國,上古的時候,中國從來沒有這種宗教。
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
譯文:
從前,黃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活了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活了一百零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活了一百一十八歲;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譯文:
那個時候天下太平,百姓安樂長壽,不過中國並沒有佛教。
(編者註:此一論述問題有二:一,這些帝王的年齡及享國時間都是傳說,不足作為徵信的論證。二,並非沒有佛教、不信佛教而有天下太平,享壽日久的結果,天下太平、享壽日久與信不信佛教,兩者實無關連,作者的邏輯實有待商榷。)
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
譯文:
從那以後,商湯也活了一百歲。商湯的孫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書沒有說他們活了多少年。推斷他們的年齡,大概也都不少於一百歲。之後周文王享年九十七歲、周武王享年九十三歲,周穆王在位一百年。
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譯文:
此時佛法也沒有傳入中國,他們並不是由於信奉佛教,才活到這樣的高壽。
(編者註:問題同上述,作者的邏輯實有待商榷。)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
譯文:
東漢明帝的時候,中國開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僅僅十八年。明帝以後國家戰亂,皇帝一個接著一個夭折,國運並不久長。
◎東漢永平十年(67年),漢明帝夢見金人,於是派人去西域,迎來迦葉摩騰與竺法蘭兩位高僧,並且帶來許多佛像和佛經,用白馬駝回首都洛陽,皇帝命人修建白馬寺供其居住,翻譯《四十二章經》。
(編者註:東漢以後國家動盪,主因在於外戚與宦官相爭,與信奉佛教無關,作者的邏輯實有待商榷。)
宋、齊、梁、陳、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
譯文:
南朝的宋、齊、梁、陳,北方的元魏以來,歷朝皇帝信奉佛教越來越恭謹虔誠,然而立國的時間和皇帝的壽命,卻更加短暫。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
譯文:
只有南朝的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的皇帝,他前後三次捨身佛寺做佛僧,祭祀宗廟不殺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頓飯,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後來竟被侯景所逼迫,餓死在臺城,梁朝也很快滅亡。
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譯文:
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禍患。由此看來,佛不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的道理。
(編者註:韓愈誤將天下太平、享壽日久與不信佛教畫上等號,將國家動盪、短壽夭折與信奉佛教畫上等號,其實兩者並無關連。)
上圖:大唐迎佛圖(圖片引自網路)
(二)
高祖(唐高祖李淵)始受隋禪,則議除之。
譯文:
本朝高祖皇帝在剛接受隋朝天下時,就打算廢除佛教。
當時群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
譯文:
當時的群臣,不能深刻領會先皇的旨意,不能瞭解從古到今,普遍適用的治國措施,無法闡明並推行高祖皇帝神聖英明的主張,以糾正信奉佛法這種社會弊病,廢除佛教這件事,於是就停止沒有實行,臣對此常常感到遺憾。
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
譯文:
臣認為,睿聖文武的皇帝陛下,您的神聖、英明,幾千年來沒有人比得上。
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
譯文:
陛下即位的初期,就不准許剃度人門當僧尼道士,更不准許創建佛寺道觀。
臣嘗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譯文:
臣常以為高祖皇帝消滅佛教的意願,一定會在陛下手中得以實現,現在縱然不能立即實現,怎麼可以放縱佛教,轉而讓它興盛起來呢?
(編者註:傳統文化臣子上書帝王這類英明神武的諛詞隨處可見,即使抗顏為師如韓愈者也不可免。)
(圖片引自網路)
(三)
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音ㄩˊ,抬)入大內,又令諸寺遞迎供養。
譯文:
如今聽說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鳳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則親自登樓觀看,將佛骨抬入宮內,還命令各寺院,輪流迎接供奉。
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譯文:
臣雖然十分愚昧,知道陛下必定不是被佛所迷惑,才做這樣隆重的道場來敬奉,希望求得幸福吉祥的。
直(只)以年豐人樂,徇(順)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
譯文:
只不過是由於年豐富足,百姓安居樂業,為了順應人們的心意,讓京都的士人和庶民,設置奇異的景觀,以及遊戲玩樂的東西罷了。
安(哪裡)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
譯文:
哪有像您這樣聖明的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靈這種事呢?
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
譯文:
然而,老百姓愚昧無知,容易迷惑難於清醒,如果他們看到陛下這樣做,將會說陛下是真心誠意信奉佛法。
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
譯文:
老百姓都說:「天子是無所不通的,還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樣的人,怎麼可以更加吝惜身體、性命而不去獻身而為佛骨呢?」
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職位,此指工作本分)。
譯文:
於是,百姓焚灼頭頂和燃火手指,供養佛骨,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捨衣服錢財,從早到晚,輾轉著互相倣傚,唯恐落在後邊,老少奔波著,丟棄了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和本分。
(編者註:信奉過度而傷害身體、有害民生,此類不理性的宗教狂熱,才是應遏止的行為,本文的討論方向也應以此為重心為是。)
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
譯文:
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經過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的肉,來奉獻佛陀。
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小)事也。
譯文:
如此傷風敗俗,四方傳為笑談,這可不是小事啊!
上圖:大唐迎佛圖(圖片引自網路)
(四)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
譯文:
佛本來是外國的人,和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樣式不同,嘴裡不講先王留下的合乎禮法的道理,身上不穿先王規定的合乎禮法的衣服,不懂得君臣仁義、父子之情。
(編者註:傳統思想常以「華夷」之分、「夷夏」之防,作為論述理由,這是以天朝自居而視四邦為蠻夷的漢族本位觀點,以今日世界各民族平等交流的觀點來看,以此作為論據其實理由薄弱。)
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
譯文:
假如佛至今還活著,奉了他的國君的命令,來到我國京城朝拜,陛下容納接待他,不過在宣政殿接見一次,由禮賓院設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賜給他一套衣服,派兵護衛讓他離開我國境內,不許他迷惑百姓就可以了。
況(何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譯文:
何況佛已經死了很久,枯朽的指骨,是污穢不祥的殘留骨骸,怎麼可以讓它進入宮廷裡呢?
上圖:陝西扶風法門寺塔(現代重建)(圖片引自網路)
(五)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
譯文:
孔子說:「嚴肅地對待鬼神,但卻遠離祂們。」
古之諸侯,行弔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茢,音ㄌ一ㄝˋ,蘆葦尖端,可做為掃帚)祓除(祓,音ㄈㄨˊ,除災去邪之祭)不祥,然後進弔。
譯文:
古代的諸侯,在他的國家舉行祭弔活動,尚且命令巫師首先用桃枝紮成的掃帚,舉行「祓」禮,以消除不祥,這之後才進行祭弔。
◎韓愈引述《論語》,是站在儒家立場發言。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
譯文:
現在無緣無故取來污朽之物,陛下親臨觀看,卻不先讓巫師消除邪氣,不用桃枝紮成的掃帚掃除污穢。
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
譯文:
群臣不說這種做法不對,御吏不指出這種做法的錯誤,我實在感到可恥。
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
譯文:
臣請求將佛骨交給有關部門,扔進火裡水裡,永遠滅絕這個佛教的根本,斷絕天下人的疑慮,杜絕後代人的迷惑。
(編者註:韓愈此說,與今日阿富汗塔利班當局毀滅世界文化遺產的千年佛像,思考如出一轍。)
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
譯文:
使天下的人知道,大智者的所作所為,遠遠地超出普通人之上。
豈不盛哉!豈不快哉!
譯文:
這豈不是好事嗎?豈不是痛快的事嗎?
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
譯文:
佛如果真的靈驗,要降下災禍的話,那麼一切的禍殃,都加在我的身上吧!
上天鑒臨,臣不怨悔。
譯文:
蒼天在上面看著,我絕不後悔埋怨。
無任(不勝)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譯文:
臣不勝感激懇切之至,謹奉獻上這個表章,讓陛下知聞,誠惶誠恐。
上圖:佛指舍利(圖片引自網路)
- Aug 25 Tue 2020 13:23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韓愈:論佛骨表(諫迎佛骨表)(原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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