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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小說要「展示」不要「講述」

這兩天在一個群裡討論問題,引發激烈爭議。簡而言之,對歷史人物如何評價?

當然,筆者認為應該從人性的角度去分析和評論,人性是複雜的,正如歷史是複雜的,社會是複雜的,環境是複雜的。所謂好人、壞人之分,只應說給小孩子聽

但沒想到,我自認為的真理,也有人不這麼認為,有人覺得偉人就是偉光正的,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要有誅心之論。

這樣的討論不會有什麼明確結果,因為雙方雞同鴨講。辯論是建立在雙方對基本規則和價值觀認知一致的基礎上。

雖然沒有結果,但引發了我另外一個思考。即好小說的標準是什麼。(標準其實有很多,小至用的每一個詞,大至百萬字的結構,都可以分析。)

但我由這兩天爭論想到的是「主觀還是客觀」的問題。

舉個例子,一個人物出場,他是什麼樣的人,有兩種交待方式,一種是主觀的作者旁白式,一種是客觀的情節展示式

前者多見於傳統話本與說書。比如「說唐」中的秦瓊(編按:即門神中白面的秦叔寶):書中暗表,此人是一位了不起的頂天立地的大英雄,號稱馬踏黃河兩岸、鐧打三州六府、孝母似專諸、交友賽孟嘗、神拳太保秦瓊秦叔寶。正邪分明、背景清晰,一下子就讓讀者知道這是什麼人,有什麼地位、會發揮什麼作用

另一種則是現代以來小說。通過出場人物的言行及別人評價,逐步塑造起這個人物的形象。而越高明的作者,越會給讀者留下空間解讀人物

第一種作者是全能型、上帝式的,定下每個人的對錯勝負與生死第二種作者是反映式、觀照式的,將這個複雜、多面的社會與人物呈現給讀者,請讀者自行做結論

當然,後一種作者更高明。

比如,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姆雷特。比如對《紅樓夢》千人有千種解讀。這就是因為作者隱藏在幕後,不給你結論

這就是為什麼《紅樓夢》是偉大的作品,曹公是偉大的作者,通觀全書,沒有一處以作者的身份說:寶玉這樣做對或不對,黛玉或寶釵如何如何,就是把這四百多個人物展現在你面前。至於他們同樣一段話、同樣一件事,好壞善惡完全由讀者去判斷。而同一個人物做不同的事,也就使這個人物立體化起來,沒法為他做個百分之百的定性。

薛蟠是呆霸王,隨便打傷人命,但他對妹妹寶釵著實不錯,出去辦事記得給妹妹買了很多玩意。寶玉是多情公子,對襲人晴雯沒的說,但對奶過他的李嬤嬤未免刻薄

這些作者都沒有做任何評價

看金庸小說的連載版與修訂版對比,也能得出這樣的結論。

比如,笑傲的舊版一開始,林平之縱馬出鏢局去打獵,書中緊接著一段約千字背景介紹,對林家四代來歷現狀寫得很細,但新版完全刪去,放在後文中以不同形式分別介紹來。這就是去除了說書人全知型的介紹

看金庸小說前期與後期作品,也能得出這樣的結論。

他第一部作品《書劍恩仇錄》一開始是這樣的:清乾隆十八年六月,陝西扶風延綏鎮總兵衙門內院,一個十四歲的女孩兒跳跳蹦蹦的走向教書先生書房。

而最後一部作品《鹿鼎記》一開始是這樣的:北風如刀,滿地冰霜。江南近海濱的一條大路上,一隊清兵手執刀槍,押著七輛囚車,衝風冒寒,向北而行。

前者背景一下子就交代得清楚了,接著對李可秀的經歷略加介紹評價,說書人的痕跡很重後者則是慢慢進入文章節奏與情節,通過書中人對話交待評價「明史案」。

曾有人說過:作者越高明,空間越小;反之,空間越大

因為高明的作者要把現實儘量清晰地展現給讀者,那他就自主發揮的餘地就很小,書中人物該怒該笑該殺人,都由人物性格與情節發展推動,順其自然而行,作者有時也不能干預。林沖殺了陸謙和富安,只能往東走,這樣的細節也不能馬虎。

拙劣的作者因為是上帝式和全能式的,因此想讓人物如何就如何,想讓情節如何就如何,其筆下人物也是上帝式和全能式的,隨隨便便就可以君臨天下、占盡眾美

這種小說看得固然爽,但不會有什麼收穫,讀一遍足矣。而《紅樓夢》與金庸小說則耐得反覆讀,每讀一遍都有新收穫,在不同年齡、不同際遇下讀也會感受不同。

回到最初的話題,我們每個小人物尚且複雜得很,書中人物尚且複雜得很,那些創造歷史的大人物怎麼可能只有一面呢

不明白這個道理,連小說都讀不通,別說讀歷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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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
《每日頭條》
〈好的小說要展示不要講述〉
(編按:內容略作修改)
2017-01-10
網址:

https://kknews.cc/culture/48yebqv.html
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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