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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不好意思」為110年統測入學國文作文題目

總是動不動說對不起!在歐洲,你的「台式謙卑」只會被認為好欺負

身為台灣人有一個「慣性語言」。至少每一個「有禮貌有家教」的小孩,都懂得要對阿北阿母、親戚長輩說:「對不起、不好意思。」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學校裡、職場上,台灣人説「對不起」、「不好意思」的頻率,確實明顯高於多數西方國家。

英國 BBC 有篇文章《The Island That Never Stops Apologizing》,內文提到台灣人好愛講對不起(a nation obsessed with saying sorry)。有的人說這篇文章是在「誇獎」台灣人有禮貌,真的嗎?看完通篇文章,恐怕並不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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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集體與權威的謙卑,重要嗎?

但文中說得沒有錯:身為台灣人,有一個從日據時代就留下來的「慣性語言」。至少每一個「有禮貌有家教」的小孩,都懂得要對阿北阿母、親戚長輩說:「對不起、不好意思、拍謝內。」


這種謙卑的態度有多重要呢?來假設個「情境題」吧:在夜市不小心與一位「兄弟」的肩膀大力相撞,只要立時客氣地說: 「拍謝拍謝,係溫譕丟啦!」(抱歉抱歉,是我不對),大概流氓瞪一眼就會放過你;但反過來說,要是你完全沒表示,昂首闊步地繼續走,結果恐怕可想而知──適時的 「對不起」是可以保命的,這點自是舉世皆然。

然而在台灣的日常生活中,尤其學校裡、職場上,台灣人説「對不起」、「不好意思」的頻率,確實明顯高於多數西方國家:

認真準備後考試成績還是不及格?老師或家長眼看就要發飆,趕快先低頭奉上「對不起」;拼命跑業務績效還是不好?老闆眼看就要訓人了,一樣趕快先低頭奉上「對不起」吧!

考了班上第一名被老師當眾誇獎、順便罵了其他同學,不想因此被排擠?記得下課要對同學說聲「不好意思啦!」;職場上表現出色大老闆為你升官又加薪?如果不對同事或小主管說聲「不好意思啦!」表示一下,保證過幾天就被評為「不會做人」、「自以為是」。

「對不起」、「不好意思」代表的,不一定只是台灣人的「禮貌」;有時候其實更是種面對集體社會道德規範,或上下權威關係時的「必要生存手段」:它代表著你個人的謙卑、個人的退讓──面對各路權威、集體權威,拒絕說「對不起」,人們只會送你上路;說了「對不起」,通常倒是會給你一條生路。

有時候,「對不起」、「不好意思」此般看似卑微自謙的歉意,其實也不見得是真有此意,而更像是一種免於被批判的「護身符」──至少在台灣時有了它,就瞬間為「鄙人在下我這條賤命」,畫上不再被人批評「怎麼這麼自以為是」、「眼裡沒有別人」的保護結界,從此百毒不侵。

當然也要補充一下,台灣的政治人物、權威人物或位居高位者,本身犯了錯、出了事時矢口否認不願道歉更拒絕負責拒絕下台,一樣是常有的事──這就是 BBC 可能沒注意到的「例外」了。

總而言之一句話:面對權威,在台灣在日本在亞洲,先拿歉意出來就對了。

但是,在西方國家工作生活的時候呢?動不動説「對不起」,可能只會造成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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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一句「對不起」的瑞典與荷蘭

筆者在英國倫敦、美國紐約、瑞典斯德哥爾摩與荷蘭阿姆斯特丹⋯⋯等地繞了一圈。根據個人經驗,在歐洲唯有 BBC 的誕生地英國,才聽得到源源不絕於耳的「對不起」:


當路人不小心相撞;當兩個女生在商場購物、同時拿起同一件衣服的時候,“sorry” 是常見的。有趣的是,連這次講台灣人愛道歉的 BBC ,自己其實也做過《Why do the British say 'sorry' so much? 》這篇專題報導。

但如同報導中自己說的 “Do as I say, not as I do” ,英國人「道歉」的口氣跟台灣人相比,還是有挺大的不同:通常是抬頭挺胸的,甚至有點「傲嬌」的「我個人認為」;而不是略帶卑弱的「鄙人在下我竊以為」。至於美國呢?美國人在生活中會說 “excuse me” ,但這背後毫無道歉的意思,而是用一種開朗的語氣說「不好意思哦」,運用很頻繁,態度適中。

但是,自從我搬到瑞典後,這種禮貌在歐洲好像突然消失了,常常讓我覺得很驚訝:例如我站在貨架前挑選耳環時,旁邊突然伸出一隻手抓住我眼前的耳環,撞到我一把,對方安靜地轉身就走──我當時還以為來到《購物狂的異想世界》,先搶先贏。心裡才剛埋怨了一句:「果然是海盜起家的維京人」,沒想到走到超市,又與某位太太擦肩而過被用力撞了一下,對方同樣毫無表示──雖然我不是夜市流氓,但也覺得不甚舒服。

在搬到瑞典前我住紐約和倫敦,加上從小就生在「對不起」和「拍謝哦」的台灣,失去「不好意思」和「對不起」的環境不禁讓我懷疑起,「難道謙卑錯了嗎?」「常懷歉意,我會被欺負嗎?」甚至也不是沒想過,會不會是因為自己身為「外人」的關係,才遭到差別待遇。

然而,看到瑞典友人和他家庭的互動、看他和朋友聊天、看他在公眾場合的言行舉止,「對不起」確實是一個極為罕見的字眼;再看另位瑞典友人的媽媽,她是高階主管,約莫 60 歲,對待家庭成員也是一樣的態度:如果你要求她相互道歉、各退一步,她第一個反應必然是「你想從我這裡爭奪什麼?」「都是你不配合,怎麼會是我說對不起?」

我很意外。加上位居其他各國的歐陸友人分享的經驗,看起來歐洲人對家人、對外人都是這種「直挺挺」的態度──無論發生什麼,我的字典裡就是沒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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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陸工作生存守則第一條:戒掉「對不起」

等到我搬到荷蘭,開始工作後,更發現這裡的歐洲人「寧死不說對不起」──更氣人的是,不但沒有對不起,而且「態度倨傲」,有一種:「老子/老娘只是沒做得那麼好罷了,有什麼需要道歉的呢?」的感覺。


下一步如果繼續要爭論,對方就會說:「那就是你誤會我/那就是你沒教會我/我們溝通不良,這恐怕是你的問題。」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的時候,整個怒髮衝冠,火大到兩秒瞬間頭痛──但幾次以後逐漸覺得,這就是文化,是生活習慣啊!如果一方有錯不認錯,還要比另一方更大聲、頭抬得更高,這民族性該有多激烈呢?

如果我們東方的「謙卑認分」,來自所謂農業社會的「傳統美德」;那這些發狂動氣、大吼大叫的歐洲民族,就真的是天生嗜好掠奪的獵人了。

既然對方不講道理,簡單,入境隨俗陪他──人在歐洲土地,就用歐洲態度行事:在職場上,不要輕易認錯,不要輕易說對不起,更永遠不准對自己感到「不好意思」。

在歐洲的公司裡,遇到有人「犯錯」或「表現不夠好」時,大概有 30% 的人會說「下次我會注意」;另外 70% 會說「難道不是你沒說清楚嗎」,唯一一個「破例道歉」的同事,絕對是亞洲人(包括東南亞人)。

問親近的歐洲友人們,為什麼「拒絕道歉」?他們說從沒想過這問題。詳細解釋了我在台灣的職場文化後繼續追問,他們則說:

「但是如果明明不(全)是自己的錯,卻道歉了;下次對方不就會窮追不捨、翻舊帳嗎?」任何公司當然都不能接受太多「犯錯」,「不道歉」的理由,大概可以解讀為他們「不願為不是自己的錯誤負責」吧。

換言之,在這樣的文化中如果沒事還要自認「有禮貌」、「懂謙虛」而動輒道歉,等於是自己大方替人背了黑鍋,誰也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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驕傲的、獨立的,為自己而工作

若問我最喜歡哪個歐洲國家?我還是一定會把 “sorry” 常掛嘴上的英國放第一。對我來說,有禮貌畢竟還是讓人相處、溝通都更舒服一點。

在歐洲工作,你當然也可以繼續做一個有禮貌的謙謙君子/有禮淑女,繼續說著「不好意思」──不過呢,君子淑女的分寸要拿捏適宜,說 “sorry” 時,語氣與態度絕對不能是「鄙人在下我」;而是「我個人認為」。因為,你不欠誰什麼、也不比誰卑微。

戒掉動不動說「對不起」的習慣,背後更重要的意義在於:跟你所有的歐洲人同事一樣,你是驕傲的、獨立的,你為自己而工作。

「真的犯錯了嗎?」不對,可能你根本沒做錯,錯的是主管同事沒交代清楚;「我是新人,不謙虛點會被老鳥排擠?」不對,用自甘卑微換來的認同既不是真的、更無法長久;哪怕真的就是工作頻頻出包效率不彰,也沒必要說「對不起」──可能就是不適合這工作而已,就算真「有錯」,也是人事部和主管思考不周錄取錯人了。

要求自己更進步是好事、做事情負責任也是好事,但在職場上,你沒必要在面對任何人、事時感到抱歉而自我貶低──腦子再空虛、犯的錯再多、個性有多不討喜,拜託,通通都不是你的錯。

歐洲老闆「傲」(奧),歐洲下屬也「傲」(奧)。人既在外,我們也該戒掉用卑微態度說「對不起」,戒掉自我否定──如果過份謙卑反而帶來的是被誤解被欺凌,何必呢?

既然沒人做錯,就不准說對不起!來,頭抬高,自信拿出來!主管飆罵你是吧?一定是他自己沒搞清楚狀況;找對方一起坐下來,慢慢喝咖啡慢慢講道理──沒有「對不起」哦。

(註:本規則僅限歐洲職場求生用,請勿用於火大的流氓面前。)

延伸閱讀:

台灣:一個隨時、不停道歉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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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
《天下雜誌》
〈總是動不動說對不起!在歐洲,你的「台式謙卑」只會被認為好欺負〉
2021-03-08
網址: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09917
作者:公孫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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