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萬國全圖:台灣.png
上圖:1602年利瑪竇繪製坤輿萬國全圖之台灣


題解

明神宗萬曆三十年(西元1602年),福建連江人陳第,隨浯嶼都司至東番(台灣)圍剿日本海盜。陳第等人於大員(台南安平港)登陸,以將近一年的時間,遍歷台南、高雄一帶,深入西部平埔族(主要是台南的西拉雅族)各地。回中國以後,經友人鼓勵,於隔年(1603)寫下了近1500字的〈東番記〉,成為最早記錄台灣平埔族的作品,也是漢文中第一篇有關台灣風土的報導文學,比郁永河《裨海記遊》早了將近一百年。陳第友人在〈讀東番記〉中說:「東番之入記載也,方自今始」。

陳第(1541年-1617年),字季立,號一齋,中國福建連江人,明朝儒生。陳第為明朝萬曆諸生,他曾先後從軍於戚繼光與俞大猷,累功至游擊將軍,鎮守古北口。晚年喜遊,著有〈東番記〉、《世美堂藏書目》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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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1602年利瑪竇繪製坤輿萬國全圖之台灣


東番記

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歷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哩林、沙巴里、大幫坑,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


性好勇,喜鬪,無事晝夜習走,足蹋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奔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鄰社有隙則興兵,期而後戰,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不相讎。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跪拜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耄,問之弗知也。


交易,結繩以識。無水田,治畬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時燕會,則置大罍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


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廣長數雉。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婿家迎婿,如親迎,婿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故也。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稱鬼殘,終莫之醮。


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尸於地,環煏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坎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屍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禾熟復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


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榖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蕃薯、有蹲鴟,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豕、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鴉、有鳩、有雀。


山最宜鹿,儦儦俟俟,千百為群。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長五尺有咫,銛甚。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離而臘之,鹿舌、鹿鞭、鹿筋亦臘,鹿皮、角委積充棟。鹿子善擾,馴之,與人相狎。習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華人見,輒嘔。食豕不食雞,蓄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又惡在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於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永樂初,鄭內監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迺避居山。倭鳥銃長技,東番獨恃鏢,故弗格。


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旋復脫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野史氏曰:異哉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迺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男女易位,居瘞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


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又惡用達人為?其無懷、葛天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朴日散矣。


萬曆壬寅冬,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浯嶼沈將軍往勦,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予親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謂不可無記,故掇其大略。

【文章出處】
東番記
原作者:陳第


康熙台灣輿圖.png
上圖:康熙台灣輿圖(局部)


註釋翻譯

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嘉義布袋)、加老灣(鹿耳門附近),歷大員(臺南安平)、堯港(高雄茄定)、打狗嶼(旗津)、小淡水(屏東東港)、雙溪口(嘉義溪口)、加哩林(臺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淡水)、大幫坑(臺北八里),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繁)
譯文:
東番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居住在澎湖外邊大洋海島中,起自魍港、加老灣,歷經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里林、沙巴里、大幫坑,都是他們居住的地方。斷斷續續總共一千多華里,種族十分眾多。


別為社,社(部落)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
譯文:
分為許多社作區別,有的社一千人左右,有的社五、六百人,東番人沒有設立酋長制度,以子女多的被眾人推為頭目,聽從他發號施令。


性好勇,喜鬪,無事晝夜習走,足蹋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奔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
譯文:
東番人生性勇猛,喜歡戰鬥,平常無事時,早晚習於跑步,腳底皮厚好幾分,可以輕鬆地踏在荊棘上行走,如同踩平地一般,速度不輸奔跑的馬匹,跑一整天也不會累,一天可走數百里。

鄰社有隙(仇恨)則興兵,期而後戰,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不相讎(音ㄔㄡˊ,通「仇」)
譯文:
東番人和鄰社發生怨隙就兵戎相見,雙方約定日期戰鬥,當天拼命廝殺,但第二天就和解,往來如初,不會彼此記恨。

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譯文:
東番人獵取人頭時,將肉剔去,留下頭骨, 高懸在屋門前,大門懸掛頭骨越多的就被族人尊為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跪拜禮。
譯文:
東番的氣侯溫暖,人們不論冬夏都不穿衣服,婦女結草為裙,稍為遮蔽下體罷了。見面時沒有打躬作揖,互相禮讓跪拜的繁文縟節。


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耄,問之弗知也。
譯文:
東番人也沒有曆法和文字,估計每次月圓時當作一個月,十個月為一年,但時間一久就忘記了,所以大多不記得年歲,年紀大的老年人,問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的歲數。


交易,結繩以識。無水田,治畬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
譯文:
東番人買賣貨物時,以結繩作為記號。耕種沒有水田,而是放火燒山再種耕種,山花開的時候,就是農作季節,稻禾成熟了,就用手拔取稻穗,所產米粒比中國內地生長的還要大顆,而且味道甘甜芳香。

採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
譯文:
東番人又採苦草,來混雜稻米來釀酒,釀出的酒偶有好的,豪飲能喝下一斗。


時燕會,則置大罍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
譯文:
東番人時常聚會燕飲,擺著大酒甕大家圍坐在一起,各自用竹筒倒酒,,沒有準備飯菜,隨著音樂起身跳舞,大夥口中也跟著嗚嗚出聲像唱歌一般。


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
譯文:
東番的男人剪短頭髮,只留幾寸長,分披四垂,女人則不剪髮。男的穿耳洞,女子十五、六歲鑿斷唇邊兩顆牙齒,做為裝飾作為裝飾。


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廣長數雉。
譯文:
東番當地盛產竹子,大的竹叢周長好幾個人合握圍抱,高約十丈。東番人砍伐竹林建造房屋,以茅草覆蓋屋頂,房屋長寬好幾丈。

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音ㄒㄧㄝˋ,官署。「公廨」一詞首見於此,指原住民村落的會所);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譯文:
同族的人居住在一起,其中保留一區較大的空間,叫做「公廨」;年輕力壯還沒結婚的男子就集體住在「公廨」裡,部落議事時一定在公廨舉行,以方便召集大家,容易協調發令。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
譯文:
東番人的婚姻採自由戀愛,年輕男子娶妻時,會送一對瑪瑙珠給看上的女子,女方若不接受,則戀情就告吹;如果女方接受禮物,男子便利用夜裡拜訪女方家裡,不敲門,只吹口琴表達情意。

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
譯文:
口琴是由薄鐵片製成,用牙齒邊咬邊吹奏,聲音鏗鏘清脆。

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
譯文:
女子聽到琴聲,就開門接納男子入內過夜,天未亮時男子自行離去,不拜見女方父母。從此之後,男子夜來晨去,長期維持這種關係,經年累月不改變。


迨產子女,婦始往婿家迎婿,如親迎,婿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
譯文:
等到女子產下子女,女方才到男方家迎娶夫婿,如果親自迎接,男子才拜見女方的父母,然後搬進女方家庭,終身奉養女方父母,男方的父母反而失去了一個兒子,得不到奉養。


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故也。
譯文:
因此,東番人重女輕男,生女兒比生兒子加倍的喜歡,因為女兒可以繼傳子嗣,生男子卻不足以傳宗接代的緣故(編按:母系社會)

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稱鬼殘,終莫之醮。
 譯文:
如果妻子死了,丈夫可以再娶;丈夫死了,妻子就不再嫁人,寡婦被看成比鬼多一口氣,稱為「鬼殘」,再也不能改嫁。


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尸於地,環煏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
譯文:
東番人家中如有死人,則敲鼓哭泣,置屍體於地上,用火環繞烘乾屍體,存放在室內,不用棺木。

屋壞重建,坎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屍不埋。
譯文:
一直等房子壞損,要重新整建房子時,才在房子的地基挖個墓穴,再將屍骨以直立的方式埋葬於墓穴中,不用封棺;墓穴就建在房屋基礎下面,新屋又搭建在上頭,新屋不建,乾屍就不加埋葬。

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故終歸之土,不祭。
譯文:
然而竹子搭建的屋樑,茅草做的屋頂,大多可以使用十多年,所以最終還是將屍骨埋於墓穴裡,不加以祭祀。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
譯文:
東番人耕作時,不講話,也不打殺獵物(或譯:不爭鬥),男女在山野耕作,都保持沉默不語。

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
譯文:
路上遇到年長者,以目示意,年輕人會轉身背對, 讓長者先經過,不相問答。

即華人(漢人)侮之,不怒,禾熟復初。
譯文:
即使有漢人欺負東番人,東番人也不會生氣,稻禾成熟收割時也是一樣(或譯:等到稻子成熟了,東番人才又恢復原來的習性)。

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
譯文:
他們認為,如果不這麼做,那麼上天不會保佑,神明不會降福, 農作將會歉收。


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
譯文:
婦女大多強健力作,常年勞累,男性卻常悠閒安逸過日。


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
譯文:
東番人嚴禁盜賊,若有觸犯者,在番社中加以處死,所以夜不閉戶,稻穀堆放在院子裡,也沒人敢偷竊。


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
譯文:
東番人家中只有床舖,沒有器具桌椅,人們都席地而坐。

榖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蕃薯、有蹲鴟(芋頭),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豕、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鴉、有鳩、有雀。
譯文:
穀物有大小豆、胡麻、薏仁等,吃了可防瘴癘之毒,沒有麥子。蔬菜有蔥、薑、蕃薯、芋頭,沒有其他菜類。水果有椰子、毛柿、佛手柑、甘蔗等。家畜有貓、狗、豬、雞,但沒有馬、驢、牛、羊、鵝、鴨。野獸有老虎、熊、豹、鹿。鳥類有雉雞、烏鴉、斑鳩、麻雀。


山最宜鹿,儦儦俟俟,千百為群。
譯文:
山裡的環境最適合鹿的生長,成千上百,成群結隊而行。

人精用鏢(標槍),鏢竹棅、鐵鏃,長五尺有咫,銛甚。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
譯文:
東番人擅長使用鏢槍,鏢槍用竹竿作柄,鐵製的槍頭,長五尺有餘,十分銳利。出入隨身攜帶,長鏢試拿來殺鹿則鹿死,殺虎則虎斃。

居常,禁不許私捕鹿。
譯文:
平常無事,族人嚴禁私自捕捉野鹿。

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
譯文:
等到冬天鹿群出沒,就大約一百多人合力追逐鹿群,圍住鹿群,然後發鏢命中目標,捕獲的鹿隻,堆積如山,每個部落都能飽食鹿肉。


取其餘肉,離而臘之,鹿舌、鹿鞭、鹿筋亦臘,鹿皮、角委積充棟。
譯文:
吃剩的餘肉,則切下來曬乾,做成臘肉,鹿舌、鹿鞭、鹿筋也做成臘肉,鹿皮、鹿角堆積放滿整間屋子。


鹿子善擾,馴之,與人相狎。
譯文:
小鹿愛亂跑,加以馴養,和人相親近。

習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華人見,輒嘔。
譯文:
東番人習於吃鹿,剖開鹿腸中取出鹿剛吃下而尚未消化完畢的青草,名叫百草膏,配上油脂,覺得「百草膏」是人間美味, 百吃不膩。漢人見了卻覺得噁心每每想吐。


食豕不食雞,蓄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
譯文:
東番人吃豬肉,不吃雞肉,蓄養雞隻任由牠們自生自滅,只拔雞尾羽毛做為旗幟裝飾之用,射殺雉雞也只拔下牠的尾毛而已。


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真正的美味)乎?又惡(怎麼)在口有同嗜也?
譯文:
東番人看見中國人吃雞或雉雞肉每每就想吐,同樣是人,彼此的飲食習慣卻如此不同,到底那一個民族才知道真正的美味呢?又如何要求每個人都有相同的口慾嗜好呢?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於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
譯文:
東番人居住在海島上,不能製造大船,生性十分畏懼大海,所以只在溪澗裡抓魚,所以老死不和其他蠻夷互相往來。


永樂初,鄭內監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
譯文:
明成祖永樂初年,太監鄭和率艦出海下西洋曉諭各蠻夷國家,只有東番國遠逃,不理會朝廷的諭告,於是每戶人家贈送一串銅鈴,使他們掛在脖子上,其實是將他們鄙視成未開化的狗(編按:難以想像出現這樣的文字,早年曾將本文列入高中課文),東番人則至今仍將銅鈴視為寶貝。


始皆聚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迺避居山。
譯文:
東番人最初聚居在靠海地區,明世宗嘉靖(1552-1567年)末年,遭到日本海盜焚燒掠奪,於是才避居於山區。

(日本)鳥銃(長槍)長技,東番獨恃鏢,故弗格。
譯文:
日本海盜擅長使用威力強大的鳥嘴銃(長槍)技術,東番居民只靠鏢槍,所以打不贏海盜。


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
譯文:
東番人住進山區以後, 才開始與中國有所往來,貿易逐漸頻繁,漳州、泉州的惠民、充龍、烈嶼等港口人民,能翻譯東番人的語言, 與他們貿易。用瑪瑙、瓷器、布、鹽、銅簪、銅環等物品,交換他們的鹿肉乾、鹿皮、鹿角。


間遺(贈送)之故衣,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旋復脫去,得布亦藏之。
譯文:
漢人贈送他們一些舊衣, 東番人都會高興地珍藏起來,與漢人見面時,也會穿起衣服一次,事後,立刻便又脫去,人得到布料,也會收藏起來。

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譯文:
但東番人不戴帽、子不穿鞋子,不穿衣服而裸露身體自由進出,自認為這樣比較簡單方便而已。


野史氏曰:異哉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鹿耳門附近),近矣。
譯文:
作者說:東番真是一個奇異的地方!從烈嶼等港口趁著北風航向大海,一天一夜可到達澎湖,又一天一夜到達加老灣,實在太近了。

迺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
譯文:
中國與東番距離相當近,這裡竟然住著一群沒有歲月、沒有天子、赤身裸體、結繩記事的原始民族, 不是很奇異嗎?


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男女易位,居瘞(埋。音ㄧˋ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
譯文:
而且他們靠海而不捕魚為生,男女雜居卻不互相戲弄,男女地位相反(重女輕男的母系社會),住所和墓地在一起(活人和死人共處一室),整年追捕野鹿,鹿隻也不會竭盡。


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抑何異也!
譯文:
若將這些小島(當時台南及附近外海的幾個沙洲島)合起來,也相當於中國一個縣,共同生長養育,至今不用日曆書契卻衣食無缺,也是如何奇特啊!


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而此獨無,何也?
譯文:
中國南方的倭夷與北方的野蠻民族,都有文字,字跡就像古代篆書及鳥爪痕足跡,想當初必有學識通達的聖賢加以制定吧!唯獨東番國卻沒有文字,這是為什麼呢?


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又惡(何必)用達人為?
譯文:
雖然如此,東番人每天吃飽嬉戲,自得其樂,又何必用學識通達的聖賢的作為呢!

其無懷、葛天之民乎!
譯文:
東番人就像是上古時代的無懷氏、葛天氏那樣的居民吧!

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樸日散矣。
譯文:
過著無知無智,與世無爭的生活啊!自從東番人與中國接觸之後,漸漸喜愛文明物質,一些奸巧險惡的漢人又以卑賤低劣的東西欺騙他們,他們也逐漸領悟明白,恐怕他們的純樸本性,也將會一天比一天消失了。


萬曆壬寅冬,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
譯文:
明神宗萬曆壬寅年(萬曆三十年,1602年)冬天,日本海盜再度盤據東番島,禍及當地的原住民、商人以及到此的漁民都苦不堪言。

浯嶼沈將軍往勦,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
譯文:
浯嶼(金門)沈有容將軍前往征剿,我剛好有觀覽大海的雅興,於是和他隨同前往,打敗倭寇之後,船艦停泊大員(臺南附近),東番頭目大彌勒率領數十人前來叩謁,並獻贈鹿肉酒菜,歡喜為他們除去倭寇之害。

予親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謂不可無記,故掇其大略。
譯文:
我親眼看見這些東番人和發生的人物民情,回來轉告友人溫陵陳志齋先生這趟東番行的經歷,陳志齋說不可不將它寫出來以做為記錄,所以挑選以上大略的情形加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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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台番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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