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孩子有效?父母管教掌握「愛的教養」5原則
父母在管教孩子時,總會遇到各種難題,例如:哭鬧、耍賴、故意犯錯等,此時爸媽會希望孩子ㄧ說就懂,不必再三反覆說教,甚至進行體罰。然而,打罵教育不僅使孩子無法接收到正確的訊息,效果也不持久,倒不如從小建立一定的規範,使孩子有所遵循的依據,並且確實執行。
管教最下策──體罰
「體罰」是指由他人對自己身體進行責罰而造成疼痛的一種方式,包括罰站、鞭打、運動等。體罰屬於管教的一種,部分家長認為體罰是最直接且有效,並且立即生效的一種管教方式,但其實不然,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會工作處親子維繫組副主任蔡依儒表示,撇開即時性這項優點不說,體罰並不是最恰當的管教方式,如果希望孩子了解自己的犯錯行為,並下次不再犯錯,家長應該要想一想除了體罰,還能怎麼做?
不少年幼的孩子做錯事被體罰時,由於理解能力有限,不曉得自己到底錯在哪裡,很難將犯錯與體罰兩者連結在一起。當孩子停止犯錯,可能只是因為一時的害怕而停止,認為爸媽變得很恐怖或覺得被打很痛,事後只記得爸媽很兇、會打人。此外,部分爸媽在進行處罰的同時,會罵孩子不聽話,但當下孩子正在哇哇大哭,根本什麼都聽不進去,反而是浪費唇舌、體力與時間。當家長管教孩子時,無非是希望制止孩子的犯錯行為,進一步導正其錯誤觀念,但這必須透過長期努力才能達到的效果。
基本上,大多數的家長在體罰孩子時,都是出自於愛,希望孩子變得更好,而不是特意要傷害孩子,因此,進行體罰前應該想一想可能引發一連串負面的效應,這些效應都不是家長原先希望出現的狀況。針對部分人士所認知的「我們都是這樣被打大,現在不也好好的嗎?」、「不打不成器」等說法,蔡依儒副主任強調,事實未必如此,成材與否和接受打罵教育並無正相關,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除了父母之外,還有老師、同學、朋友等參與,有時會在青少年時期遇到一位啟蒙老師或受到同儕影響,進而讓自己變得更好,因此,長大後的發展未必與小時候受到的體罰相關。
根據不少國內、外的研究指出,體罰對於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均造成影響,不僅身體上受到傷害,在受罰的過程中,內心也接收到不少負面情緒。以兒福聯盟去年推出受到不少迴響的兩支防暴力短片為例,其中不少成年人談到小時候曾遭受過體罰與言語暴力,長大後對於這些暴力仍然難以釋懷,雖然部分的人會尋求協助,卻發現要掃除這些陰霾需要經過漫長且辛苦的過程。換句話說,體罰的影響不像皮肉傷般,過一陣子就能痊癒,嚴重者甚至會造成親子關係疏離、模仿行為學習等,常見影響如下:
‧親子關係疏離:從小被體罰的孩子,由於長期處在高壓管教的環境下,早已身心俱疲,一旦做錯事就會馬上遭受到懲罰,於是在爸媽面前總是戰戰兢兢,即使遭受處罰也不會反抗,完全不會告訴爸媽這次受到的傷害對他影響有多深,更不願意與爸媽分享今天所發生的事情、遇到哪些挫折等。
‧行為學習:除了親子關係之外,另一個容易根深柢固的影響便是行為學習。不少孩子認為既然爸媽可以透過體罰解決事情,於是複製此次經驗,透過傷害他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例如:爸媽不喜歡孩子做某種行為,動手打了孩子;孩子也可能對於不喜歡別人做某件事而動手打人。
‧個性畏縮或具攻擊性:孩子因為長期處在高壓控制的環境,性格變得畏縮,使其防衛心較重,隨時處於戒備與緊張的狀態,常常擔心自己不小心做錯事可能會遭受責罵或處罰;另一部分的孩子則較具攻擊性,在家裡可能常常被處罰,長期下來認為父母比他強大而可以攻擊自己,也產生讓自己變強後去欺負弱小以保護自己的心態。
愛的教養5原則
近年來各界已認知「體罰」只是一種恐嚇的教育手段,並不能讓孩子打從心底改錯,容易使孩子在害怕中成長。為了更有效的教育孩子,「愛的教育」逐漸興起,倡導兒童人權的重要性,強調對人的基本尊重。「愛的教育」主張創造一個溫馨、友善的環境,孩子從小可以在愛中成長,並給予一定的規範,讓孩子學習負責任與解決問題的能力。蔡依儒副主任進一步說明,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必須有「兒童也是人」的認知,不可以認為孩子還小,就任由大人決定該怎麼對待他。另外,需要釐清的是愛的教育並不是指完全放任的管教態度,而是在有原則的情況下,教育孩子朝正規發展,建立正確的生活常規與價值觀。
不過,愛的教育是依靠傳遞愛與正確規範來教育孩子,因此,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才能見效。父母在管教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遇到心有餘而力不足、情緒接近崩潰邊緣或開始對愛的教育沒有信心等情形,針對這些狀況,蔡依儒副主任指出,父母教育孩子時,必須付出耐心與體諒,由於幼兒的理解能力有限,不可能完全不犯錯,家長應該給予孩子一些犯錯的機會與學習的時間,幫助複習相關生活常規與正確行為。
想要讓孩子學習正確的行為,必須耐心的逐步引導。由於孩子年紀還小,可能因為判斷力不足而做錯事,此時就需要大人的正向引導與輔佐,透過一步一步的改正,慢慢從錯誤中學習,以下提供三種教養原則供參考。
1.建立生活常規
正確的管教應該要從小建立,家長應趁孩子2~5歲時建立起生活常規。此時的孩子已具備基本的學習能力,對日常生活習慣有足夠的認知,爸媽可先建立一個規範,且不容許被輕易破壞,例如:吃飯前應先洗手、飯菜要在1小時內吃完、自己收拾玩具、上廁所時需告訴爸媽等,讓孩子有標準可以依循。
部分父母可能會因孩子不聽話而傷腦筋,其實在教育孩子時可以加入一些創意,例如:要孩子收拾玩具時,用擬人化的方式說:「送玩具回家」或和孩子比賽收玩具的速度,刻意收得比孩子慢,營造競爭的氛圍,讓孩子練習收玩具的速度,感受到原來收玩具是一件有趣的事。要注意的是當孩子已經進入學習階段,父母應該堅守原則,不可以因為孩子還小,可能做得不夠好或花太多時間,想代替他完成,更不能因為孩子耍賴或撒嬌而改變原則,否則等到孩子長大後突然要求孩子自己做,不僅時機已晚,亦會造成教養上的困難。
2.學會承擔後果
若孩子做錯事時,應該要讓他承擔後果,例如:當孩子把弟弟、妹妹的玩具玩壞,這時父母除了斥責孩子與要求孩子道歉之外,應該想想還有哪些方式可以彌補,例如:帶著孩子一起思考,適時給予建議,像是分享自己最喜愛的玩具給弟弟、妹妹玩,使孩子不僅真正明白自己做錯事,必須學會付出代價,也學會分享。
3.適當剝奪權力
當孩子犯錯,除了告訴他正確的做法,亦可適當的剝奪權力,例如:當孩子吃飯吃太慢、玩具沒有收拾乾淨等,此時可以禁止孩子玩某項心愛的玩具1週或不准看卡通,讓孩子感受到原來做錯事必須付出代價,下次不會再犯。要注意的是剝奪權力時不能影響孩子的基本生理需求,包括禁止上廁所、不能吃飯等,除此亦不能做出過度的無理要求,父母需以希望孩子學會負責任的前提下,剝奪相對等的權力。
4.堅守原則
部分家長認為施行愛的教育效果不彰,但大多數的問題乃出自爸媽的態度不一致,導致孩子無所適從,或是向管教態度較溫和的那方求救,因此,在施行愛的教育之前,應先與另一半做好溝通,決定好管教方式,雙方拿出相同的標準對待孩子,不可以一方態度猶疑不定,另一方則嚴厲,如此孩子便會知道哪一方可以耍賴,進而向其求救而躲避該負的責任。
若是隔代教養,應更注意祖父母對待孫子的方式,因為部分祖父母覺得孫子年紀還小,多採取放任和寵愛,此時爸媽應盡量與長輩們溝通,了解建立正確原則的重要性,要求祖父母盡力配合。
5.良性溝通
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必須注意溝通的重要性,即使孩子年紀還小,無形中還是能吸收父母所要傳達的意思。當父母對著孩子講話時,亦需注意說話的態度,包括視線、聲音、表情等,不可過度情緒化或不尊重,如此才能與孩子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未來教養孩子也會更加省力。
【文章出處】
《嬰兒與母親》
〈體罰孩子有效?父母管教掌握「愛的教養」5原則〉
2018-01-03
網址:https://www.mababy.com/knowledge-detail?id=7065&%E9%AB%94%E7%BD%B0%E5%AD%A9%E5%AD%90%E6%9C%89%E6%95%88%EF%BC%9F%EF%BC%8C%E7%88%B6%E6%AF%8D%E7%AE%A1%E6%95%99%E6%8E%8C%E6%8F%A1%E3%80%8C%E6%84%9B%E7%9A%84%E6%95%99%E9%A4%8A%E3%80%8D5%E5%8E%9F%E5%89%87
文/蔡依儒
【作者簡介】
蔡依儒,英國德比大學諮商研究所畢業,高雄縣政府家暴中心社工、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臨床組副組長與家服一組組長,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會工作處親子維繫組副主任。
- May 15 Tue 2018 15:23
蔡依儒:體罰孩子有效?父母管教掌握「愛的教養」5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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