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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學生,這是我眼中的性平教育

我不是老師,但我的老師教過我們性別教育相關知識。我的認知與令長輩們「聞風喪膽」的那些教案是不同的。

先來看看目前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

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5年制前3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

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

本法第17條第2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上述這兩項加起來,就表示:其實「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一直都在。而這項法律是民國94年制訂的,並分別在101、102年經過修訂。民國94年,是台灣有性平教育的開始,其完整性就包含「同志教育」。也就是說,其實,「同志教育」一直包含在性平教育中。

你會問,既然早就明訂在法律裡了,那公投第15案怎麼會說加入「情感教育」、「性教育」和「同志教育」呢?

會有公投15案,就是為了反對公投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然而,「同志教育」從來不是教育學生變同志,而是教導學生尊重所有跟我們不同的人。遇到溫柔婉約的男生、瀟灑不羈的女生,都不能欺負、嘲笑他。最根本的核心素養,就是讓學生學習「尊重多元、擁抱差異」。就如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明確寫的「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想知道同志教育是什麼?去翻翻健康教育課本吧!

除了同志教育,你可能還會問,那拿「情感教育」、「性教育」教小孩子是怎麼回事?教學內容是什麼?而且適不適齡?


是的,我是學生。從《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以來,小學唸到大學,學校都沒有教我「情感教育」、「性教育」就是性氾濫或者鼓勵學生嘗試性行為,也沒有教我「同志教育」就是同志養成教育等荒腔走板的事。用膝蓋想也知道,學校怎麼可能公然教小孩子這種奇怪的觀念?

這些疑慮,可以請各位去翻閱各級國民學校的健康教育課本一探虛實。

至於適不適齡的問題,現行的國中小學課程內容,本來就是兼顧學生的年齡和發展階段所規劃。如公視議題中心這篇文章所言,「『適齡』的意思並不是指學生在某個成長階段只能或不能教某些主題(如認識同志),更重要的是在學生不同發展階段時,以不同的說明方式讓學生理解每個主題,並隨著學生年齡與知識的成長,在內容上逐漸加深加廣。但即使在同一個年齡區間的孩子,還是會有身心發展不同步,以及每個孩子接觸到不同人事物所建構出來的背景知識也不盡相同。

而也正如基層教師線上連署所說的,面對外界鋪天蓋地的錯誤訊息到處流竄,卻鮮少有人真正透過行動,如查看課本、詢問老師或自己的孩子,以了解真相,而一味聽信謠言,造成越來越多家長生出無謂的恐懼與質疑。

就算你不教,孩子也可能從其他管道學習

另外,關於那些曾經轟動社會的1994年北一女中學生事件、2000年葉永鋕事件、2011年楊允承事件,如果性別平等教育能夠更加落實,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倘若當時的他們以及他們的同學有機會接受扎實的多元性別教育,他們都有機會在課本中,看見被肯認的自己,不是怪物,更不是社會所不許可;同學也不會對他們這麼歧視。溫柔婉約、喜歡玩扮家家酒的男孩子沒有錯;瀟灑不羈、喜歡玩小汽車的女孩子也沒有錯,是同性戀者當然也沒有錯!雖然這樣子的人,相對於主流的異性戀,可能讓多數人覺得是「不一樣」,但這並不是滔天大罪。同志教育只是告訴小孩子,要尊重他人多元的性傾向而已。

另外,如果學校不教,小孩子也會從其他管道得知。比如中小學生可以在電視卡通《烏龍派出所》裡看到熱情的同性戀者「麻里愛」,不只是同性戀,還成為了變性人;日漫翻拍的偶像劇《花樣少年少女》裡的「央央」,有著女性化的氣質,也是同性戀者。那麼,這些動漫、卡通或偶像劇都有所謂「同性戀」以及「男生有女性氣質」等內容,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想避免小孩子接觸,其實是防不勝防的。

那麼,這些影視媒體傳達的知識,有可能比學校的正規教育還要正確及全面嗎?

茲事體大,切莫輕之!


【文章出處】
《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投書】我是學生,這是我眼中的性平教育

2018-11-16
網址: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475
作者:快哉風
【作者簡介】

快哉風(筆名),1999年生,就讀國民學校時有學習過「性別平等教育」等知識,現就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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