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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究竟該教什麼?從公民責任出發

任何關於教育的爭議,不論是文言文、多元性別、本土意識,還是建構式數學,在正反多方論戰之餘,總有人提出「得要回到教育的目的來看,才知道什麼內容恰當」。我完全同意這個主張:教育政策是為了達到特定好目的的工具,要知道教育應該怎麼做,得要知道辦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上述教育爭議,是出現在國小至高中。這個階段在過去分成兩個部分:


1.國民基本教育

2.其他(中等教育、為了上大學準備的銜接教育)

隨著台灣社會教育程度逐漸提昇,第二部分逐漸被第一部份吸納。六零年代,我們從六年國教進展到九年國教。國民基本教育的特色之一是,它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現在雖然還沒正式上路,但大家也已經把高中職當作十二年國教的一部份,至少在社會觀感上,認為人人都該念,而在實質上人們確實也被迫念:大家普遍相信如果不讀高中職,很難上大學,不上大學則找不到工作。因此,雖然目前高中職在法律上不是義務教育,但實質上相差不遠。


義務教育是所有現代政府的現實,站在政府的角度,義務教育有很多實質好處,例如讓人民變得講理容易管理、增加社會競爭力、灌輸政府喜歡的意識形態、避免短視的父母叫小孩去賺錢造就失學兒童等等。你可以看得出來,這些「好處」當中有些可以受到大眾認同,有些則未必。

義務教育,必須要有好理由

義務教育花錢、花時間,而且是強迫花。不管你主張怎樣的政治觀,都會同意這些花費應該要有好理由支持。


以我熟悉的理論舉例說明。自由主義(liberalism)認為,凡是侵犯自由的舉措,背後都要有好理由。例如說,傷害罪剝奪了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在台大外圍毆打抗議「中國新聲音」活動的學生的自由,但這背後有好理由:要做意識形態鬥爭ok,不過應該要好好講,不要打架,也不要撒「甩棍是路上撿的」這種謊。

自由主義者不太可能反對義務教育,不過以此觀之,他也會主張說,義務教育背後必須要有夠好的理由,好到讓我們可以合理地跟其他公民說:為了這個理由,你就是應該要犧牲你最有活力和創造力的一段歲月,來接受義務教育。

對於自由主義者和其他所有關心人類自由的人來說,這個好理由若出現,能提供義務教育正當性。對於爭論義務教育內容的人來說,這個好理由則會決定怎樣的內容方案算是適切。例如說,若我們最後竟然發現,義務教育的唯一一個好理由,就是要維持國家競爭力,那麼,那些不管是短期還是長期看來都對競爭力沒有幫助的課程,就得退出義務教育,因為我們無法合理地跟其他公民說:為了學這個,你的自由必須退讓。

說到政府支持義務教育的動機,我們容易想到國家競爭力和意識形態。但如果是說到那些真正可以支持義務教育的好理由,大家最容易想到的應該是某些「這是為你好」的說法,例如,「國語」帶來的識字和口語能力讓你能生活;「理化」帶來的基礎科學知識則讓你能在大學獲得將來吃飯的技能;理想上,「公民」和其他社會科目讓你了解社會規範,不至於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被丟到社會叢林;綜合而言,如果你剛好在社會上屬於弱勢,各種學科帶來的能力提昇能讓你更有辦法保護自己、跟其他人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同樣一部分教育內容,可能不僅僅只有一組理由可以支持。例如,「國家競爭力」和「這是為你好」都可以支持有助於培養市場需要的能力的科目

然而,這並不代表說,這些理由都同樣合理。以國家出發的動機,不見得符合個人的期待和利益,而歷史也證明,在那些容許使用教育灌輸價值觀的社會,國家往往難以避免誘惑,而跨過界用教育來鞏固政權。而「這是為你好」的理由,則可能預設政府知道人民需要些什麼,並且在涉及資本主義時,可能會有「把教育當成職業訓練」的爭議。

我並不是在主張說,我們不可能從「為了政府」和「為了你好」出發,想出合理的理由來支持義務教育。不過如果你非常在意現有的義務教育是否合理,應該不會反對這些檢討。

或許我們能解決上述困難,從「為了政府」和「為了你好」找到支持義務教育的好理由,不過或許我們有更輕鬆的方式達成相同結果。以下我將試圖說明,有另外一個說法可以支持現行義務教育大致上的願景:公民責任。公民責任不是為了政府,也不純粹為自己,而是為了包含自己在內的社會整體成員

義務教育的好理由之一:公民責任

包括台灣,現代大部分社會是民主政體。民主的特色之一是公民有參政權。我們不但有權利競選公職和代議,也有投票權和言論自由。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參政權是權利也是義務:我們有權利影響國家政策,所以我們有能力影響國家政策,這意味著,如果國家決定執行錯誤的政策,造成天理不容的結果,我們責無旁貸。


在獨裁國家,若政府倒行逆施,我們很難說人民有道德責任阻止,因為這樣說通常意味著你在主張他們有責任賭上性命去革命起義,或暗殺高官。實務上,比起被獨裁者宰制的人民,我們通常會認為,其他民主國家更有責任做些什麼。然而,在民主國家內部,事情就不同了。你當然可以選擇不「投身政治」,但即便如此,你還是有投票權和言論自由,行使這些權利來監督政府並不需要你拋頭灑血,在這種情況下,若政府做錯事,很難說你完全沒責任

當然,通常民主社會並不採取直接民主,而是採取代議制:我們選出代議士,讓他們代表我們的意見,來降低溝通成本、分散認知負擔。代議制讓一般公民不需要對所有法案和行政瞭若指掌,身為選民,我們在最低限度上依然要有辦法判斷,代議士是否做了有違我們想法的選擇。對於社會現況、政策、法案,我們不可能完全懂,但也不能完全不懂。

如果民主社會的公民有道德責任行使最低限度的參政權去監督政府,那麼,他們就有責任讓自己成為有能力做到這件事情的人,例如說:

語言:人必須要有足夠語言能力,可以跟同一個民主政體的其他公民討論政治議題。

社會:人必須對於這個民主政體的政策所及的範圍內的社會有所了解,才能辨認哪些政策會恰當。

法律:人必須要了解政府體制和相關法律、立法規則,才能有效監督法案和政策及其執行。

科學:人必須要有科學素養:懷疑精神、科學推理、資料蒐集與判讀的能力。來判斷那些關於科學和技術的議題。當然,一般人不可能掌握所有「科學常識」,但應該要能對資料產生恰當懷疑,並有辦法進一步確認。

歷史:人必須要了解,自己現在享有的生活,是奠基於哪些人在政治上的付出和犧牲。也必須了解從社會上各種族群立場出發的歷史關,這有助於偵測和分析現代既有的不公。同時,如此一來,人才能順利參與(不管是以哪一方的立場)現代民主社會普遍重視的轉型正義討論(以台灣的例子來說,例如黨產、原住民受迫害、二二八)。

文化:人必須了解社會上和自己不同背景、文化、性別、信仰和各種認同的其他人的生活樣貌和價值觀,才能有尊重多元、對歧視敏感的素養;能夠和不同立場的人交換意見,並且在那些關乎國內所有人(包含移工)的政策上,做出正確判斷。

你沒看錯,這包含了現有高中職大部分的共同課程分布。


這麼多元的知識和能力,可以滿足大部分人對於一個高中職畢業生該有樣貌的想像,而要推出這些,我們其實只需要依賴一個很小很基本的前提:民主社會公民有道德責任監督政府

你有道德責任監督政府,而且是好好地監督,所以你有責任讓自己有能力做到這件事,而政府則有義務在人民的監督之下提供教育,養成下一代人民監督政府的能力。

公民責任會支持怎樣的義務教育?

為了不讓政府作出道德上錯誤的決定,人民有責任關心社會、監督政府,在必要的時候成為壓力的一部分把官換掉


這不容易,要得到上述成就,我們得要能和其他公民順暢溝通;了解這個社會;了解政府、法律和立法;有科學素養;還得要了解這個社會的其他人如何過生活、知道哪些轉型正義尚未完成,甚至還在爭議當中。義務教育應該協助人培養這些能力,但基於公平,應該盡量避免灌輸人們特定價值觀。對於那些在價值上有劇烈爭議的議題,或者在詮釋上有價值爭議的歷史,則應該盡量開放討論。

上述這些公民應有的素養所需的能力,跟現在高中職的基本課程分佈很像,但並不完全相同。例如說:

1.基於公民責任去設計的數學課程,應該著重於判讀政策所需的(其實也就是那些日常決策所需的)數學知識和能力,可以預期,在基本的簡單運算之外,我們會重視機率和統計,減少三角函數、微積分等在教學意義上跟重要的數學原理比較無關,並且可被機器取代的運算技巧

2.史地會採取同心圓規劃,在時間和空間上由近而遠除非有那種能連結到當代社會議題的理由,否則了解台鐵系統,會比了解中國東三省鐵路重要非常多。這並不是因為我們要灌輸本土意識,讓學生認為自己不是中國人。而是因為,我們的參政權事實上無法控制中國政府,因此也不對中國政府的錯誤政策負有責任。中國歷史可能會退出義務教育,不過關於「現代中國」和「現代東亞」的課程可能會增加。

3.涉及政體、法律、立法,公民課的時數可能會增加,因為立法院,有時候連大人都搞不懂。

會增加「當代文化」課程,讓人了解台灣各族群(那些會被你我的政治決定影響的人)的生活型態、傳統、生命上的價值排序等等。並且特別介紹目前各種轉型正義意義的多方說法供學生反思,例如:為什麼下面的中文課是教普通話,而不是原住民語言?

4.我對物理、化學、生物的了解比較少。但依照先前描述的精神,這些課程應該提供最泛用的科學知識和科學推論能力,讓人在遇到違反科學的說法時能產生疑慮,並有能力進一步找資料判斷

5.中文課的目標是培養當代溝通所需的能力──讓人在其它科目的輔助下,能有效理解、分析、批判其他人的說法──而不是文學創作或傳承中華文化如果沒有證據顯示古文教育對當代溝通特別有幫助,也沒有證據顯示它帶來的能力能幫助我們理解和分析當代社會議題,古文應該退出義務教育,或者作為當代文化愛好的其中一種,改放到「當代文化」課程。值得注意的是,當代溝通的能力不限於基本語文能力(會講中文、會寫中文),也包括能理解來自不同立場的人的說法,並有效交換意見的能力


以公民責任建立義務教育的好處

義務教育的代價是人的自由,我們必須回答「為什麼我應該犧牲自由接受義務教育?」其中一種答案是:「為了盡你身為民主社會公民的道德責任」。有些人認為這個答案只能支撐很貧乏的義務教育:讓人會說話、有基本常識,就這樣。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在這篇文章裡我試圖說明,其實光是預設公民責任,我們就可以推論出很豐滿的義務教育內容,並且說明人有義務接受這些內容。我的這個主張有幾個好處:


1.公民責任以很少的前提,推出很豐富的結論,並且可以支持目前高中職大部分的共同科目安排。

2.公民責任符合自由主義對價值中立的要求,因此在現代社會可以更好地回應那些來自多元議題的挑戰,並協助我們面對政府洗腦、灌輸意識形態的疑慮。

3.公民責任支持的教育內容非常豐富且泛用,因此可以跟其他可能的義務教育理由互相融貫,例如說:當代溝通能力也常是找工作、活出美好人生(不管你選哪一種)所必須;當你了解社會上的各種文化,也會更了解自己繼承的文化傳統,或者能夠選擇自己喜歡的文化生活

4.藉由強調公民責任,我們可望培養出更關心社會並尊重他人的公民,這些人會讓你我有更好的餘生。

以上我試圖說明公民責任可以作為理由支持義務教育,當然,我不見得是對的。即使我是對的,也不代表說,要支持義務教育,公民責任是我們能找到的唯一理由。你可以想像,不同的理由(如「培養進大學深造的能力」、「協助高中職、大學分流」、「增加國家競爭力」),會支持讓不同的東西進入義務教育,以此觀之,或許最終義務教育會是許多互相相容的理由綜合起來的結果。但不管如何,我希望藉由這篇文章,討論用公民責任出發來看義務教育的可能性,並對那些有利於公民參政、民主深化的教育提供更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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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
 《閱讀最前線》
 〈 【朱家安不要偷懶了】義務教育究竟該教什麼?從公民責任出發〉
 網址:

https://news.readmoo.com/2017/09/26/kris-170926-education/
作者:朱家安
 【作者簡介】
朱家安(1987年-),台灣宜蘭人,「簡單哲學實驗室」創辦人,長年經營部落格「哲學哲學雞蛋糕」,致力於哲學普及化的教育工作。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博士班肄業,研究專長為自由意志。 曾任華梵大學哲學系兼任講師,現為自由工作者、沃草「公民學院」主編,著有簡單易懂的哲學書《哲學哲學雞蛋糕》,以及同性婚姻爭論的論點分析書《護家盟不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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