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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05)──文景之治

漢朝於公元前202年統一全國,分封異姓功臣為王者七國,同姓子弟為王者九國。又有侯國一百餘。封侯只食邑,不理民政。王國則儼然獨立,「宮室百官同制京師」。這只算是中央權力還沒有穩定之前,「不為假王填之,其勢不定」的臨時辦法。所以帝業一確定,劉邦和呂后,就用種種方法,去消滅異姓功臣。內中只有長沙王吳芮被封四月之後病故,可算善終,又四傳之後無嗣才國除。其他或遭擒殺,或被逼而亡命於匈奴,統統沒有好結果。

而呂后以女主專政,以呂產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呂氏封有三王,引起朝內大臣和朝外諸王嫉妒,釀成「諸呂之亂」。直到呂家勢力被撲滅,文帝劉恆被擁戴登極,漢朝帝業,才算穩定。文帝在位23年,傳位於兒子劉啟,是為景帝,在位16年。這39年,從公元前179年到141年,漢朝的政局,開始正規化。根據傳統謚法,「道德博聞曰文」,「由義而濟曰景」。文與景都是上好稱呼。而劉恆與劉啟間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年歲收成不好就下詔責己,又不大更張,一意與民休息。其恭儉無為,在中國歷史上造成「文景之治」,是中國統一以來第一次經歷史家稱羨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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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今日我們從長時期遠距離的立場看來,這一段歷史,也要賦予一種新的解釋。

中國因賑災治水及防「虜」需要,在公元之前就完成了統一,在政治上成為一種超時期的早熟。漢高祖劉邦還沛縣時,作歌鳴志自稱「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可見得他在不經意的時候已經把個人功業和國家安危看作一體。創業既艱難,守成也不容易。因此他與呂后總以鞏固新朝代為前提,甚至屠殺功臣,不擇手段。從個人的立場,我們不能對他們同情。其殘酷少恩,至少和「聞一不義殺一不辜雖得天下不為」的宗旨相違。可是從公眾利益著想,我們卻又感覺到因當日情況,他們隻身負責天下一統的局面之棘手,誠有如1700年後西方的馬基維利著《威權皇子》時所說,執政者的恩怨與個人恩怨不同。司馬遷記劉邦聽說呂后已將他得意功臣韓信處死時,「且喜且憐之」,班固亦稱「且喜且哀之」。這樣的記述和其他文字上描寫漢高祖的情形一致,應當是基於事實。

在紙張還未出現文書還靠木簡傳遞之際,中國已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上完成統一,不能說不是一大成就。可是今後中國兩千年仍要對這成就付出相當代價。各地區間經濟因素的成長,是這些地區特殊社會與特殊文化的張本,也就是地方分權的根據。在此種因素及其廣泛實施和有關習慣法制都沒有發展之際,就先籠頭套上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以後地方分權,就無憑藉。各地方連自治的能力都沒有,又何遑論及民權?因此就只有皇權的膨脹與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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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漢文帝

文景之治,表面上人民受惠,然則其施政不出於「開明專制」的典型。我們也知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之上行專制,必自命開明。因為它執掌絕對的皇權,除了以「受天命」和「替百姓服務」之外,找不出一個更好支持它本身存在及其作為的邏輯。其真偽不論,即算它做得最好,頂多亦不過「民享」,而不是「民治」,長期如此,其權力必凝固而為官僚政治。

在文景之治的階段裡,最重要的一個變動,乃是公元前154年「七國之亂」,吳王劉鼻是漢高祖的侄子。他的長子劉賢在文帝時侍從皇太子即是後來的景帝飲酒博弈,兩人發生爭執,劉賢被景帝打死,皇室將他的屍體送還吳國歸葬,而吳王堅持送他回長安埋葬,有讓文帝景帝受道德責譴的樣子,並且茲後即稱病不朝。因此這糾葛及人命案可以視作以後吳楚叛變私下裡的一個原因。

實際上還有一個原因,則是吳國處於長江下游,煎礦得銅,煮水為鹽,吳王即利用這商業的財富,減輕並替代人民的賦稅,因之得民心。他又收容人才,接納各地「豪傑」。根據當日的觀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變的證據,只要有叛變的能力也可以算數。所以御史大夫(皇帝的機要秘書長)晁錯就說:「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已指出一個地方政治經濟和法制因素不能任之自由發展的道理。

果然因削藩一事吳王劉濞反,其他楚,趙,濟南,留川,膠東,膠西也反,以誅晁錯為名。景帝起先倚錯為先朝重臣圖吳,這時又受袁盎之計殺錯。晁錯奉皇帝之召議事,他穿朝衣晉謁,不料被騙,臨頭碰上一個離間君臣大逆不道的罪名被車載東市而斬首。這樣七王就失去了稱兵所憑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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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漢景帝

七國的叛變,也因先朝宿將周亞夫的指揮得當,不出三月而事平,七王皆死,首事者妻子入宮為奴。又11年景帝又以條侯太尉周亞夫「此央央非少主臣也」,也就是看出他經常帶有一高興和不服氣的態度,很難在繼位皇帝下做社稷之臣的樣子,找著細故將他下獄死。這時漢朝同姓子弟的王國,或國除改為郡縣,或被分裂為小王國,其官僚亦由朝廷遣派,一到漢武帝初年,殘存的王國更有名無實,漢朝實際已恢復秦朝全面郡縣的體制。司馬遷作〈景帝紀〉時,注重劉啟一朝,為「安危之機」。只有班彪班固父子作《漢書》時才強調文帝「寬忍」,景帝「遵業」。又提出「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的歌頌。

中國官僚制度之下,皇帝是一切爭端和是非的最高裁判者,即使對付技術問題,也必予以道德名義。很多事情其解決辦法又要迅速確斷,因此通常慘酷少恩。漢朝的皇帝中,只有第七位宣帝劉詢對此情節瞭解最深,而且直言不諱。他的太子見他因大臣稍出不遜之辭,即將他們處死作諍諫,宣帝即作色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並且歎說:「亂我家者,必太子也!」

這些事跡使我們知道歷史資料,不僅是「真人實事」,裡面經常有很多牽涉入了有待我們重新考慮的情節。我們讀史,尤其要注意古今環境之不同,及我們的立場與作者立場的差異。

延伸閱讀:

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06):漢武帝

七國之亂.JPG
上圖:七國之亂形勢圖

【文章出處】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時報出版)
〈文景之治〉
1989-10

作者:黃仁宇
【作者簡介】
黃仁宇(英語:Ray Huang,1918年6月25日-2000年1月8日),生於中國湖南長沙寧鄉,華裔美籍歷史學家。其父黃震白曾為同盟會基本成員,1936年考入位於天津南開大學電機工程系,因抗日戰爭爆發後輟學,進入國民政府成都中央軍校,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國共內戰期間擔任國軍第十四師軍官少尉排長及代理連長,後任東北保安司令長官少校參謀,抗戰勝利後考取留學資格,後赴美求學並獲取密西根大學歷史博士學位(博士論文:《明代的漕運》),成為學者余英時於密西根所指導的唯一博士生。黃仁宇為明史專家,曾先後在南伊利諾大學和紐約州立大學任教,曾任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副教授及哈佛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員(即今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倡導「大歷史觀」而為世人所知。所著《萬曆十五年》蜚聲國際,及《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中國大歷史》等暢銷作品,成為學界異數。2000年1月8日,在前往一場電影開場前因心臟病發,病逝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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