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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孤兒是假是真?真相令人震驚!

司馬遷《史記.趙世家》(下稱《趙世家》)載,晉國趙氏家族於晉景公三年(前597年)遭滅族之禍,史稱「下宮之難」。趙氏遺腹子趙武在門客公孫杵臼和程嬰的保護下幸免於難,並依靠韓厥等人的幫助復興趙氏。關於趙氏孤兒的傳說,自古以來就有兩個不同的版本。

版本一、一場由忠奸雙方演繹的悲喜劇。

《趙世家》的記載是這樣的:屠岸賈是晉靈公(因昏庸殘暴,被趙氏弒殺)的寵臣,晉景公時為司寇,主管國家政法工作。屠岸賈要作亂,追究晉靈公被弒一案,借題發揮要誅滅趙氏。當時,與趙氏交往頗深的韓厥告趙朔趕快逃走,趙朔不肯。在屠岸賈的鼓動下,諸將擅自進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趙朔是趙盾之子,趙同、趙括、趙嬰為同父同母兄弟,與趙盾同父異母),並將趙氏滅族。


趙朔的妻子(史稱趙莊姬)是晉景公的姐姐,懷有趙朔的遺腹,逃到晉景公宮內躲藏。趙朔的門客公孫杵臼對趙朔友人程嬰說:「怎麼不同趙氏一起赴死?」程嬰答:「趙朔的夫人有遺腹,若幸而生男,我就奉他為主,助他復興趙氏;若是女孩,我再死不遲。」不久,趙莊姬生下一男。屠岸賈知道後,便帶人到宮中尋找。趙莊姬將嬰兒藏於裙中,暗暗祈禱說:「如果趙氏當滅,你就哭出聲;不當滅,就不要出聲。」嬰兒竟沒有出聲,逃過一劫。

過後,程嬰找公孫杵臼商議:「屠岸賈不會甘心,必定會再來查找,你說怎麼辦?」公孫杵臼問:「復立孤兒與死哪件事更難?」程嬰答曰:「死很容易,立孤難。」公孫杵臼便說:「趙氏先君對你不薄,還是你做難事,我做容易的事,讓我先行一步吧。」

於是二人便將別人的嬰兒帶在身邊,藏到山中。程嬰偷偷找到諸將說:「程嬰不肖,不能保全趙氏遺孤。誰能給我千金,我就告訴他孩子的藏身之處。」諸將大喜,答應了程嬰的條件並攻打公孫杵臼。公孫杵臼假意罵道:「程嬰你真是個小人啊!當日不能隨趙氏死難,還和我一起商量保護趙氏孤兒,今天卻又出賣我。縱然不能立孤,你又怎忍心出賣這孩子啊!」於是抱著孤兒仰天長嘆:「天啊天啊!趙氏孤兒何罪?求你們讓他活著,只殺我公孫杵臼一人吧。」諸將不應,於是殺了公孫杵臼和那個孩子。程嬰從此背負著賣友求榮的罵名,與真的趙氏遺孤一起藏到了山裡。

十五年後,晉景公患重病。占卜的人稱是怨死的大臣在作祟。韓厥趁機把當年下宮之難的實情告訴了晉景公,並告訴他趙氏孤兒並沒有死。晉景公便將趙武召入,藏於宮中。待諸將入宮問疾時,晉景公藉助韓厥之力脅迫諸將面見並認可趙氏孤兒趙武,諸將與程嬰、趙武一起進攻屠岸賈,滅其族。

待到趙武長大成人,程嬰對趙武說:「昔日下宮之難,大家都能隨主人死難。我不是不能死,我想的是要復立趙氏後人。現在你已長大成人,恢復了原來的地位,我要到地下報與趙盾和公孫杵臼知道。」趙武哭著叩首請求說:「趙武願意勞苦筋骨來報答您的恩德,您怎能忍心離開我去死呢!」程嬰曰:「不可以。公孫杵臼認為我能成就復興趙氏的大業,所以先我而死。現在我不報與他知,他會認為我沒有把事情辦成。」於是拔劍自刎而亡。

《趙世家》關於趙氏孤兒一事描寫傳神,人物對話詳細而生動,故事性極強。不似史家手筆,更像一段傳奇小說,讀來令人盪氣迴腸。

版本二、圍繞權利之爭,多方參與其中的內訌。

對「下宮之難」一事,歷史記載大相逕庭。早些的《左傳》是這樣描述的:趙莊姬與趙嬰有姦情(此事應在趙朔死後不久,屬叔叔於侄媳婦亂倫),事情敗露後趙嬰被趙同、趙括兄弟逐出晉國,並死在齊國。趙莊姬因此懷恨在心,在晉景公面前誣陷趙氏說,「趙同、趙括將要作亂」。與此同時,與趙氏家族早有矛盾的欒氏、郤氏家族趁機出面為趙莊姬作證。於是,晉國誅殺了趙同、趙括,並滅其族。當時,趙武跟著趙莊姬住在晉景公宮裡。

不久(根據有關記載推斷,應為半年到兩年時間),韓厥對晉景公談起趙衰、趙盾的功績,稱如果他們這樣的人都沒有後人祭祀,誰還願意為國家效力。於是晉景公復立趙武為趙氏後嗣,恢復了趙氏的爵位和封邑。其他典籍如《國語》、《史記.晉世家》(下稱《晉世家》)的記載與此相同,整個事件脈絡基本清楚。

為什麼同一事件的歷史記載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呢?我們對史籍所載「下宮之難」的有關資料進行考辯和分析,得出如下結論:《趙世家》所謂「趙氏孤兒」之說,虛構的成分很多。主要證據:

其一,所謂「趙氏遺腹」的史實不足為信。《趙世家》對趙朔著筆不多,但趙盾死後,趙朔承襲了他的職位。晉景公三年,趙朔以下軍統帥的身份與楚國作戰,其政治地位仍高於趙同、趙括、趙嬰兄弟。此後,史料對趙氏家族的記載中便沒有了他的消息,可能是英年早逝了吧。而後,這才有趙嬰與趙莊姬通姦的說法。照此時間間隔推理,景公十七年趙莊姬不可能懷有趙朔的遺腹。而另據《左傳》記載,「六月,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於公宮」。《國語.晉語九》亦稱趙武「從姬氏於公宮」。可見,「下宮之難」時趙武年幼,跟隨母親依舅父(晉景公)而居。如此說來,「搜孤救孤」以及公孫杵臼、程嬰的相關記載也就不足為信了。

其二,《趙世家》載「下宮之難」誅殺的範圍明顯有誤。屠岸賈為追究晉靈公被殺一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皆滅其族。」這裡,並沒有提及弒君的主凶趙穿以及同為卿大夫的趙旃家族。而《晉世家》、《左傳》均言當時誅殺的只是趙括、趙同兄弟家族。《左傳》載趙嬰與趙莊姬通姦,死於魯成公五年(前586年)。趙朔具體的死亡年代雖無從考證,然趙嬰得與趙莊姬通姦,說明當時趙朔確已死了。如果「下宮之難」發生時趙嬰、趙朔叔侄均已故去,那麼《趙世家》記載存在的漏洞就很明顯了。

其三、《史記》關於下宮之難發生的時間(晉景公三年,即前597年)互相矛盾。同出於司馬遷之手的《晉世家》、《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均明確記載,該事件發生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年)。《左傳》的相關記載也與此相同。晉景公三年之後的許多歷史事件,趙氏多有參與。如晉景公六年(前594年),「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周。」魯成公五年(前586年)趙嬰與趙莊姬通姦,被趙括、趙同兄弟放逐;晉景公十二年(前588年),晉始置六卿,趙括、趙旃皆為卿。由此推斷,「下宮之難」不可能發生於晉景公三年。


其四,關於趙武復立的時間。《趙世家》、《韓世家》皆稱「下宮之難」發生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過了十五年即景公十七年(前583年)又復立趙武。但《春秋》、《左傳》、《晉世家》與此記載截然不同。《晉世家》景公十七年記載:「誅趙同、趙括,族滅之。韓厥曰:『趙衰、趙盾之功豈可忘乎?奈何絕祀!』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復與之邑。」《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晉景公十七年:「復趙武田邑。」可見趙氏族誅與復立趙武的時間間隔並不遙遠。也可以證明當時誅殺的確為趙同、趙括家族。作為晉景公外甥的趙武,隨母親一起生活在宮中,似乎沒有受到此事的波及。

就「下宮之難」而言,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謀亂是導趙氏族誅的直接原因。其目的有二:一是對趙同、趙括流放趙嬰的報復,二是要藉機恢復趙武在趙氏家族中的正統地位。趙氏三代(趙衰、趙盾、趙朔)執政,與欒氏、郤氏諸卿勢力早有矛盾。趙莊姬的誣告,給了欒氏、郤氏打擊趙氏的口實。其積極提供偽證,實際上是借刀殺人,用心昭然若揭。而晉景公則利用了卿大夫之間的矛盾,欲通過內亂削弱各方勢力,以達到鞏固公室的目的。至於屠岸賈其人,雖然無法找出他的幕後指使,但他充其量只是個被人利用,而後便被無情拋棄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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