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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古早味

台灣居民大多移自福建,清淡偏甜的福州菜,和又油又鹹的閩西菜,自然參與建構台灣味道的基調。閩南菜尤其是主調,它重視佐料,也常以中藥材入菜,如藥燉排骨、當歸土虱、燒酒雞等等。


在台灣發展出的風味小吃中,許多兼具主食、菜餚、點心的功能。另一項顯然可察的特色是,台菜常見的外在形象是湯湯水水,食物泡在羹湯中,既吃固體也喝湯,一舉兩得。

台灣飲食以小吃為大宗,大部分台灣小吃源自經濟貧困的年代,經濟地位和生活條件塑造了克勤克儉的飲食文化,這種文化帶著頑固的模式,保守、重複、停滯、簡陋而古樸,我們通過飲食的審美活動,能輕易領略古早的年代,諸如古早的食物、古早烹調方式、古早的用餐氛圍、古早的飲食習慣。

在後現代情境中,充斥著對當下的懷舊;古早,是懷舊的符碼。現在很多店家標榜「古早味」,然則古早味是什麼?何以形成傳統?美國社會學家希爾斯(Edward Shils)在《論傳統》中說:傳統最明顯、基本的意涵是世代相傳的東西(traditum),他用這個拉丁文表示傳統之形成。

古早味因為被人們喜好而風行、流傳,那是一種經驗的累積,又點點滴滴被修飾過,成為普羅大眾接受的做法、滋味。我們可能並不知道最初的創造者姓啥名誰,也可能張冠李戴,附會某種傳說在某個名人身上。人們長期吃它,談它,視它為生活中的理所當然。何況我們並未或總是生活在古早時代,怎麼會知道彼味為古早?此味又如何不古早?

我的論點是:古早並非特定的存在,我們仿佛耳熟能詳的古早味,其實是對古早的想像和模擬;我們並非在計較一種實質性傳統(substantive tradition),即崇尚過去的成就和智慧,好像今總是不如古。古早味是現存的過去,是當下的一部分。

古早味是一種態度,它崇尚自然。例如熬湯,傳統的高湯一定得老老實實用禽畜的肉、骨或水鮮熬制,不胡亂添加人工調味料,誠如西諺所云:欲煮出好湯,鍋子必須先微笑。湯要美,先得餵鍋子美味。

現在有很多掌勺的人拜了味精做師傅,以為有了味精就會燒菜,任何東西都加味精。中華料理多依賴味精,尤其小吃攤,好像沒有味精就不會煮湯,魚丸湯、海鮮湯少用魚骨熬制,整包味精就習慣性地倒入鍋中,形成頑固的集體怠惰,很令人泄氣。

台灣小吃皆帶著克勤克儉的表情,古早味常展現樸素美、簡單美。簡單,即是豬血糕的美感特徵,也是生活的藝術,不矯飾,不包裝,不過度加工,透露一種質樸憨厚的美學手段,可當點心,可作菜餚,又可取代主食,是藍領美食的典型之一。因此吃豬血糕少了正經八百的身段,一隻豬血糕在手,可以享受邊走邊吃的快感。有些東西邊散步邊吃,是很痛快的;吾人社會地位越高,吃東西時越拘謹越講究禮儀,這種無形的枷鎖,固然較不妨礙他人的觀瞻,卻也壓抑了自己的樂趣。

台灣小吃大抵以寺廟為中心而發展,先民移墾台灣,往往是獨自漂洋過海,離鄉背井的人不免缺乏安全感,加上當時醫療水平低落、治安不靖,更強化了神鬼崇祀的心理。他們通過祭品,祈求神鬼庇佑,香火漸旺,廟埕乃成為市集,廟前小吃歷代相傳,蒂固為人心依賴的老滋味,爐火旺盛。

小吃幾乎都是路邊攤起家,即使已經拓展為頗具規模的店面,猶帶著路邊攤性格。我們品味一道古老的菜餚,仿佛在品味一段逝去的歲月,一段令人懷念的歷史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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