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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本文選自《蘭花辭:物與詞的狂想》,作者周芬伶。全文敘述作者在不同年齡時,對於牛仔褲穿著的觀念改變與心境變化,透過牛仔褲的演變過程及其時代特色,進一步探索服裝與社會文化、個人自覺的互動關係。

牛仔褲本為美國採礦工人的工裝服,無論穿著的場合或性別,都存在既有的刻板印象。作者巧妙連結牛仔褲的文化意義和個人生活經驗、精神的追尋探索,形成「物」與「我」的心靈對話,而終於自我肯定。全文兼融敘事與體悟,筆觸看似輕盈,實則為深刻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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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仔褲

牛仔褲誕生的確切日期是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這一天,專利商標局向兩位移民李維.斯特勞斯和雅各.戴維斯頒發了他們申請的工裝褲的專利。

我是屬於那種穿不得牛仔褲的身材,偶一為之,得到的反應很委婉:「你還是穿裙子好看。」

除了年輕不解事穿過牛仔褲水手褲,之後都安分地穿長裙,像修女般拖曳著飄飄長裙,或黑或白。

直到這兩年迷上牛仔褲,那是肉身的搏鬥場。當你被宣告只能穿二十九腰,羞愧氣忿而逃,三個禮拜不吃一粒飯,只吃蔬果,終於擠進二十八腰,一時士氣大振,發狠試穿好幾件,因都很緊,現在的緊身包臀低腰真是累死人,搞得全身大汗,如此連續幾小時,準會瘦,不久你就能穿二十七腰了。越包越難穿的褲子價格越貴,這便是昂貴的牛仔褲瘦身法,為了穿下二十六號的 Levi’s牛仔褲,我準備長期抗戰。

以前的牛仔褲全然不是那樣的,越破越好,合身即可,最主要是價格低廉,在我們讀書的時代,要作一條合身的長褲,連工帶料要一兩千,牛仔褲只要一九九、二九九,美好的成衣年代,讓大家都有省錢省時的衣服穿,那時名牌還未引進,大家穿的都是路攤貨,有一種原始牛仔褲的平等精神存在。


我的第一條牛仔褲是大一在西門町買的,質料又粗又硬,配上深藍底領口滾紅邊T恤,在來義山區拍了一張不難看的照片,那時的我有點胖,在深藍色的掩護下,居然還有瓜子臉,讓我忠心地作深藍色女孩。

牛仔褲便是採用這種安全的深藍色,讓胖子瘦一點,讓瘦子顯得輕靈,你看沙岡
年輕時的照片,黑色高領衫配牛仔褲,好法國好脫俗,如今在巴黎街頭,仍有許多人這麼穿,儼然成為巴黎風。

第二條牛仔褲是大喇叭褲,又稱水兵褲,它能掩飾我多肉的下半身,上面搭襯衫與毛背心,頭上戴碗公帽
,留長直髮,一看就是七○年代的嬉皮風,自以為在時代的尖端,現在也變成老照片一張。

那時的男朋友,還是西裝褲
的愛好者,訂作的黑色西裝褲雖挺拔,也讓人覺得遺憾,深藍色女孩愛的是牛仔褲男孩,卻要等了數十年那麼久,男人才跟上來。在以前男人的衣服感是晚於女人的,現在的型男大舉入侵,一個個充滿威脅性,牛仔褲搭長統軍靴,披著長圍巾,令人想長嘯

之後的牛仔褲都沒意義了,只記得是光買不穿,或穿幾次就穿不下,總之不堪回首
月黃昏。

這兩年突然又迷上牛仔褲,就是那種很難穿修飾效果很強,讓人非減肥不可的翹臀牛仔褲,細管的包臀牛仔褲,瘦子穿看來楚楚可憐,胖一點的穿居然也有修長雙腿,這不是穿衣,而是魔術了。

中年硬穿牛仔褲,那只有叛逆、倒退可說明,或者談戀愛,或者炫耀減肥成果,那已非深藍色情結可說明,而是多彩的顛倒錯亂。

那都背離牛仔褲的原始精神。

大家都知道牛仔褲起源是工人的工作褲,西部牛仔把它穿得特別帥,牛仔褲誕生的確切日期是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原是淘金的礦工穿的褲子,它有口袋又讓工人可存放淘到的金子,因此縫製時經過了加固處理,而且在褲兜和褲門處都使用了嶄新的銅紐扣。這種褲子被取名為「粗斜紋緊腰工裝褲」。由李維.斯特勞斯和雅各.戴維斯取得專利。

它的粗獷
與便利創造服裝的新語彙。

有人說牛仔褲跟女性主義有關,它讓女人也可穿男人的褲子,而且加入豪邁的行列,因此六、七○年代的女權運動者與女嬉皮,大多以一條牛仔褲走天下。

「女人不要穿牛仔褲!」在我結婚時夫家的人如此告誡。我雖不能同意,但也不敢公然穿著抗議,大約過了十年壓抑期,我的結婚十年跟蘇青
的《結婚十年》一樣慘,比張愛玲的《半生緣》還回不去,結果是我再穿著牛仔褲走出來。

這不能不說它跟女性意識是有關的。對老派的人來說,穿牛仔褲的女人極具威脅性,它不僅讓女人跨越性別,而且極方便跨門揚長而去,這種看法不能說沒有遠見。

那已是九○年代末期,大難臨頭而不知,九二一世紀大地震
在天旋地轉中讓許多人家園破碎,骨肉離散,我到過走山的災區(不記得是否穿牛仔褲),許多人遭活埋,家從這山移到那山,真是古今奇觀真慘好慘!人們荒謬地想著把它變成觀光區,因為田園損毀再無生計可謀。

而我遇上的穿牛仔褲男人們極度危險,穿牛仔褲的中年男子比女人不安分,暴亂的老嬉皮完全失去方向。

牛仔褲走過它自己的歷史:五○年代 Lee101和Levi’s501等直筒型牛仔褲最是正點,六○年代強調體形的瘦窄型及彩色牛仔褲躍上舞臺;而六○年代後半期到七○年代則是大喇叭褲管型牛仔褲獨領風騷;進入八○年代,瘦窄型牛仔褲又重起爐灶,騷包之人故意在膝蓋等處劃一個大洞,大唱洞洞歌穿洞洞裝,其時經濟蕭條,人們個個是丐幫。八○年代中期以後,以 Levi’s501為代表的、復古懷舊的、幾乎與所有的服裝都可以搭配的直筒型牛仔褲風雲再起。轉了一大圈,牛仔褲回到原點,而我們知道我們都回不去了,我們的身體變得更敏感更有自覺,並不那麼懷念過去,甚至有點不堪回首,卻穿著懷舊衣,追著懷舊風。

可哀的九○年代啊,不少年輕人熱心追究牛仔褲的過去式,尋覓早已停產的古典舊款牛仔褲 Vintage Jeans。甚至在牛仔褲的穿法上也開始「復古」。模仿牛仔褲剛剛在美國誕生時人們的穿法:大尺寸寬鬆式的牛仔褲,腰圍部分退到胯骨。在各大城市街頭穿著垮褲的男孩刺青、穿耳環,大跳街舞口吐嘻哈。同時,煙斗型的牛仔褲也悄然再現。更有一些人穿上大喇叭褲管型與流行衣衫相配,因時因地地挑選不同款式的牛仔褲,完全看心情亂搭。總之,牛仔褲的世界如今已是過去與現在混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曖昧狀況。


只有我們自己知道,現在不等於過去,如同過去不等於現在,無論如何我們都回不去了。

年輕的時候焦急得不得了,急著長大,急著被愛被看見,然後終於長大被愛被看見,又策劃著種種逃跑路線,等到跑不動,累了病了倒下了,需要愛不能愛,怕被看見憔悴的模樣,又常有人要你露面。自暴自棄地露面,其結果是換來一句「差點認不出來」的慨嘆!

還好記憶是個頑皮的孩子,他要記著什麼誰也抓不住,我們也許也忘記年輕長什麼樣子,也不覺得年老是屬於自己,我們是自己的他人,衣服則是他人的自己。

所以,當我費盡九條牛的力氣裝進一條二十六吋的牛仔褲,且慢笑我,看看你自己吧!


【文章出處】
《蘭花辭:物與詞的狂想》
牛仔褲
作者:周芬伶
【作者簡介】
周芬伶(1955年-),筆名沈靜,台灣屏東縣潮州鎮人,當代中文作家,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東海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東海大學中文系教授。跨足散文、小說等創作形式,作品被選入國中、高中國文課本及多種文選,並曾被改拍為電視連續劇。以散文集《花房之歌》榮獲中山文藝獎,《蘭花辭》榮獲首屆台灣文學獎散文金典獎,學術研究領域為紅樓夢、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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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解析

牛仔褲誕生的確切日期是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這一天,專利商標局(為發明家及其發明提供專利保護、商標註冊和智慧財產權證明的機構)向兩位移民李維.斯特勞斯(李維.斯特勞斯(Levi Strauss, 1829-1902),美籍德裔猶太人,為Levi’s公司創辦人,被譽為牛仔褲之父)和雅各.戴維斯雅各.戴維斯(Jacob.W. Davis, 1831-1908),美籍裁縫師)頒發了他們申請的工裝褲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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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牛仔褲之父.李維.斯特勞斯(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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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屬於那種穿不得牛仔褲的身材,偶一為之,得到的反應很委婉:「你還是穿裙子好看。」

除了年輕不解事穿過牛仔褲水手褲,之後都安分地穿長裙,像修女般拖曳
(音ㄧˋ拉著走)著飄飄長裙,或黑或白。

直到這兩年迷上牛仔褲,那是肉身的搏鬥場。當你被宣告只能穿二十九腰,羞愧氣忿
(音ㄈㄣˋ而逃,三個禮拜不吃一粒飯,只吃蔬果,終於擠進二十八腰,一時士氣大振,發狠試穿好幾件,因都很緊,現在的緊身包臀低腰真是累死人,搞得全身大汗,如此連續幾小時,準會瘦,不久你就能穿二十七腰了。越包越難穿的褲子價格越貴,這便是昂貴的牛仔褲瘦身法,為了穿下二十六號的Levi’s牛仔褲,我準備長期抗戰。

以前的牛仔褲全然不是那樣的,越破越好,合身即可,最主要是價格低廉,在我們讀書的時代,要作一條合身的長褲,連工帶料要一兩千,牛仔褲只要一九九、二九九,美好的成衣年代,讓大家都有省錢省時的衣服穿,那時名牌還未引進,大家穿的都是路攤貨,有一種原始牛仔褲的平等精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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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台北.西門町(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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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莎岡(圖片引自網路)


(二)

我的第一條牛仔褲是大一在西門町以年輕族群消費為主的商圈,被稱為臺北的「原宿」)買的,質料又粗又硬,配上深藍底領口滾紅邊T恤,在來義山區(位於屏東山區,為全臺灣原住民排灣族人口最多的區域)拍了一張不難看的照片,那時的我有點胖,在深藍色的掩護下,居然還有瓜子臉,讓我忠心地作深藍色女孩。

牛仔褲便是採用這種安全的深藍色,讓胖子瘦一點,讓瘦子顯得輕靈,你看沙岡
(弗朗索瓦絲.莎岡(Françoise Sagan, 1935-2004),法國知名女性小說家、劇作家。以寫作中產階級的愛情故事享譽國際,著有《日安憂鬱》等書)年輕時的照片,黑色高領衫配牛仔褲,好法國好脫俗,如今在巴黎街頭,仍有許多人這麼穿,儼然成為巴黎風。

第二條牛仔褲是大喇叭褲,又稱水兵褲,它能掩飾我多肉的下半身,上面搭襯衫與毛背心,頭上戴碗公帽
(一種形似碗公的帽子。碗公,閩南語,大湯碗),留長直髮,一看就是七○年代的嬉皮風,自以為在時代的尖端,現在也變成老照片一張。

那時的男朋友,還是西裝褲
西式褲子,源於歐洲,為國際通行的正式穿著)的愛好者,訂作的黑色西裝褲雖挺拔,也讓人覺得遺憾,深藍色女孩愛的是牛仔褲男孩,卻要等了數十年那麼久,男人才跟上來。在以前男人的衣服感是晚於女人的,現在的型男大舉入侵,一個個充滿威脅性,牛仔褲搭長統軍靴,披著長圍巾,令人想長嘯(音ㄒㄧㄠˋ,長聲吟嘯)

之後的牛仔褲都沒意義了,只記得是光買不穿,或穿幾次就穿不下,總之不堪回首
(不忍再回憶過去的經歷或情景)月黃昏月色昏黃,此處有獨自領會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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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蘇青(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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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張愛玲(編按:圖中這二句話是否出自張愛玲,仍有待考證)(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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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這兩年突然又迷上牛仔褲,就是那種很難穿修飾效果很強,讓人非減肥不可的翹臀牛仔褲,細管的包臀牛仔褲,瘦子穿看來楚楚可憐,胖一點的穿居然也有修長雙腿,這不是穿衣,而是魔術了。

中年硬穿牛仔褲,那只有叛逆、倒退可說明,或者談戀愛,或者炫耀減肥成果,那已非深藍色情結可說明,而是多彩的顛倒錯亂。

那都背離牛仔褲的原始精神。

大家都知道牛仔褲起源是工人的工作褲,西部牛仔把它穿得特別帥,牛仔褲誕生的確切日期是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原是淘金的礦工穿的褲子,它有口袋又讓工人可存放淘到的金子,因此縫製時經過了加固處理,而且在褲兜
(音ㄉㄡ褲子上的口袋)和褲門處都使用了嶄新的銅紐扣。這種褲子被取名為「粗斜紋緊腰工裝褲」。由李維.斯特勞斯和雅各.戴維斯取得專利。

它的粗獷
(音ㄍㄨㄤˇ與便利創造服裝的新語彙。

有人說牛仔褲跟女性主義
(又稱女權主義,以女性經驗出發,追求性別平權,包括消除性別定型觀念,爭取為婦女創造與男性平等的教育和職業機會,對提升性別意識有深遠影響)有關,它讓女人也可穿男人的褲子,而且加入豪邁的行列,因此六、七○年代的女權運動者與女嬉皮,大多以一條牛仔褲走天下。

「女人不要穿牛仔褲!」在我結婚時夫家的人如此告誡。我雖不能同意,但也不敢公然穿著抗議,大約過了十年壓抑期,我的結婚十年跟蘇青
本名馮允莊,三○年代中國知名小說家、散文家、劇作家)的《結婚十年》一樣慘,比張愛玲(本名張煐(音ㄧㄥ),家世顯赫,三○年代中國知名小說家。和蘇青齊名,時稱「蘇張」)的《半生緣》還回不去,結果是我再穿著牛仔褲走出來。

這不能不說它跟女性意識是有關的。對老派的人來說,穿牛仔褲的女人極具威脅性,它不僅讓女人跨越性別,而且極方便跨門揚長而去
(掉頭不理,大模大樣的離去),這種看法不能說沒有遠見。

那已是九○年代末期,大難臨頭而不知,九二一世紀大地震
(又稱集集大地震,發生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是臺灣二戰後傷亡損失最大的自然災害在天旋地轉中讓許多人家園破碎,骨肉離散,我到過走山順向坡的地層受到豪雨沖刷造成地層下陷)的災區(不記得是否穿牛仔褲),許多人遭活埋,家從這山移到那山,真是古今奇觀真慘好慘!人們荒謬(音ㄇㄧㄡˋ地想著把它變成觀光區,因為田園損毀再無生計可謀。

而我遇上的穿牛仔褲男人們極度危險,穿牛仔褲的中年男子比女人不安分,暴亂的老嬉皮完全失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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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嘻哈街舞(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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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牛仔褲走過它自己的歷史:五○年代 Lee101和 Levi’s501等直筒型牛仔褲最是正點,六○年代強調體形的瘦窄型及彩色牛仔褲躍上舞臺;而六○年代後半期到七○年代則是大喇叭褲管型牛仔褲獨領風騷形容表現特出,超越群倫。風,指詩經;騷,指離騷);進入八○年代,瘦窄型牛仔褲又重起爐灶(重新努力另立門戶),騷包之人故意在膝蓋等處劃一個大洞,大唱洞洞歌穿洞洞裝,其時經濟蕭條(不景氣),人們個個是丐幫(乞丐組成的幫派)。八○年代中期以後,以 Levi’s501為代表的、復古懷舊的、幾乎與所有的服裝都可以搭配的直筒型牛仔褲風雲再起。轉了一大圈,牛仔褲回到原點,而我們知道我們都回不去了,我們的身體變得更敏感更有自覺,並不那麼懷念過去,甚至有點不堪回首,卻穿著懷舊衣,追著懷舊風。

可哀的九○年代啊,不少年輕人熱心追究牛仔褲的過去式,尋覓早已停產的古典舊款牛仔褲 Vintage Jeans。甚至在牛仔褲的穿法上也開始「復古」。模仿牛仔褲剛剛在美國誕生時人們的穿法:大尺寸寬鬆式的牛仔褲,腰圍部分退到胯骨(構成骨盆的大骨。胯,音ㄎㄨㄚˋ。在各大城市街頭穿著垮(音ㄎㄨㄚˇ褲的男孩刺青、穿耳環,大跳街舞口吐嘻哈(英文Hip hop的音譯,美國七○年代源自非洲裔及拉丁裔青年的文化,包含饒舌、DJ、地板霹靂舞和塗鴉四大元素)。同時,煙斗型的牛仔褲也悄然再現。更有一些人穿上大喇叭褲管型與流行衣衫相配,因時因地地挑選不同款式的牛仔褲,完全看心情亂搭。總之,牛仔褲的世界如今已是過去與現在混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曖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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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自網路)


(五)

只有我們自己知道,現在不等於過去,如同過去不等於現在,無論如何我們都回不去了。

年輕的時候焦急得不得了,急著長大,急著被愛被看見,然後終於長大被愛被看見,又策劃著種種逃跑路線,等到跑不動,累了病了倒下了,需要愛不能愛,怕被看見憔悴的模樣,又常有人要你露面。自暴自棄地露面,其結果是換來一句「差點認不出來」的慨嘆!

還好記憶是個頑皮的孩子,他要記著什麼誰也抓不住,我們也許也忘記年輕長什麼樣子,也不覺得年老是屬於自己,我們是自己的他人,衣服則是他人的自己。

所以,當我費盡九條牛的力氣裝進一條二十六吋的牛仔褲,且慢笑我,看看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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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劇照)(圖片引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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