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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不知在想什麼的女子(想像示意圖)

有一天,我們都可能成為少數

前幾天一位女性朋友聊到,她在國一時,突然發現自己很喜歡另一位同性的同學。對於這樣的感受,她害怕極了,於是求助學校輔導老師。

當時台灣還沒有性別教育,老師告訴她那是暫時性的「密友期」,叫她多嘗試交往不同性別的朋友。於是,她去交男朋友,才發覺在主流道路上談戀愛,是多麼開心、舒服、順暢、被祝福。

然而,真實的感受是無法自我欺騙的,她還是喜歡女性,走在這條路上的痛苦,甚至讓她曾經想自殺。這麼多年下來,社會無所不在的刺,雖然偶爾還是會刺傷她,她已然不那麼受影響,但也累了。

我問:「同志婚姻若過了,妳們會去結婚嗎?」她跟她的伴侶異口同聲說:「當然!」她們細數著生活中的種種不便,包含拿個掛號信,都不見得能幫伴侶收等,更遑論未來進入老年,可能在醫療上的種種限制,都讓她們不敢想像。

「我不反同,但是……」

同一天,學生時代同學群組中部份人又捎來一些說法:


我不反同,甚至我還支持同性另立專法以保障其權益……但是,現在的執政黨卻為了這少數人的權益,將迫使社會大多數人接受修改民法改變家庭結構!

這不是反同的問題,即使公投提案人游信義他也不反同……同性戀的保護,強迫劃入現有民法婚姻制度不見得對同性戀是件好事,訂定同性戀專法也不必然是歧視……

當時我腦海第一個閃過的畫面是:一位男性跟女朋友分手時,他的理由「這是對妳最好的決定!」但什麼是「最好」,不是應由對方自行認定的嗎?單方憑什麼認定什麼對妳是「最好的」?或許這只是圓其行為的修飾之詞?

「我們絕沒有歧視!」

第二個閃過的是「女生正步走──牽手催生女主祭」紀錄片中的一段對話。祭祀之後各戶年長者可來領取豬肉,拍片人問:「什麼人才可以領這個?」負責發放的男性村民說「70歲以上!」拍片人:「女生可以領嗎?」男性村民答:「女生,70歲喔?沒有!這都是以男生為單位,70歲以上吃公家,來祭祖的才有,那是祖先流傳下來的,也不是我們制定的啊!是祖先傳下來的,不好意思,對女生比較不好意思,我們絕沒有歧視女性!」


他的前後論述邏輯並非特例,類似的說法就出現在我們的生活周遭,「尊重」、「沒有歧視」不離口,已成為民主社會的政治正確,但究其立論,打開「尊重」的黑盒子,裡面會是什麼?「我沒有歧視女性!」然後呢?女人依然不能如何如何?就如「我不反同,但是……」這樣的邏輯是一樣。

缺乏作為少數族群的理解或經驗轉化

我可以理解為何不少人順著這樣的邏輯思考。大部分的我們都很幸運,身處「主流族群」(異性戀、主流家庭形式、非原住民或新住民、非障礙者),不需要太多的解釋跟奮力掙扎,生活就可以充滿祝福,或至少順遂。就如我自己作為台灣社會的主流族群──閩南人、異性戀,在離開台灣前去英國留學前,很少思考過作為少數族群的權益,因為一切就是這麼的理所當然。


出國前我能思考到的「歧視」, 也跟自身經歷有關,那是作為女性在家庭中的處境。鄉下家庭傳統以來的重男輕女,讓女性生活機會較少,一切都只能加倍努力才能爭取到。念碩士班時我同時修了性別學程,加上自己生命歷程,讓我很容易理解到文化中的性別歧視是怎麼一回事。

雖然我念的是性別教育,然而在英國留學期間,種族歧視卻是以各種方式向我走來(可參閱《再見香格里拉藍:旅行教我的事》一書),日常生活無所不在的被歧視經驗,我開始理解作為一個社會中少數族群的處境,開始對台灣的移民、移工更感同身受。對於社會上各種弱勢族群,包含同志朋友,也能有更多的理解與尊重。

有些人真的很幸運,一直以來居於主流位置,沒有經歷、體會過作為少數族群的辛苦,或者有此經驗,但沒能將被歧視的經驗轉化/類比/將心比心到其他情境中。

沒有人可以保我們生命一切順遂,人生過程中我們都有可能成為少數──可能成為「單親」、「單身」、「障礙者」、「失婚者」,或出國成為「移工」等,而我們的基本權益要由「多數人」來決定嗎?

作為一位公民,作為性別教育學者,再忙也要抽出時間寫這篇文章,盡我作為一位公民的責任。

【文章出處】
《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有一天,我們都可能成為少數〉
2018-11-12
網址: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54/article/7461?utm_source=opinion&utm_medium=extend&utm_campaign=opinionWEB
【作者簡介】
李淑菁,出身雲林農家,留學英國劍橋,當過記者、NPO工作者、高職教師。關注性別、弱勢族群的教育處境,現為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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