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jpg


題解

墨子主張非攻,譴責侵略戰爭的不義,提倡和平,不僅只有理論,並且以有組織的行動,實踐其理念。最著名的就是他勸阻楚王攻打宋國。楚王恃其強大,請公輸般製造雲梯,準備攻打宋國,墨子聞訊,長途跋涉,自齊至楚,以道義和利害說服公輸般和楚王,並在戰術演習中挫敗公輸般,同時預先派遣弟子駐防宋國,終使楚王放棄攻宋(見公輸篇)。其次是魯問篇中所記載的,他曾經勸止魯陽文君攻宋、齊太王攻魯。他從事和平運動的熱忱和貢獻,在中國既無先例,亦無後繼者,可以稱是人類史上和平主義的先驅。

本文中墨子採用類比推理的方法,來申論攻人之國的錯誤。層層深入,來說明攻國的不義。對殺人眾多的攻人之國,卻稱譽之,謂之義。墨子是深切痛責之,再三提出「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的譴責。對於這個問題,莊子也有「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莊子胠篋)的質疑。同學們可就政治上執政者對反對者的暴力鎮壓、國際上「強權就是公理」的表現,或者日常生活中的事例,來思考本文的意義。


墨子.jpg
上圖:墨子


墨子.非攻上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文章出處】
《墨子》
非攻.上
原作者:墨翟


墨子.png

註釋翻譯

墨子非攻.png


(一)攻人之國大不義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非議,反對)之,上為政者得(捕獲)則罰之。此何也?以虧(損害)人自利也。
譯文:

假如現在有一個人,進入別人的園圃,偷竊別人的桃李。眾人聽到後就指責他,上面執政的人抓到後就要處罰他。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所作所為損人利己。

(偷)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此)何故也?以虧(損害)人愈多,其不仁(義)(更)甚,罪益厚。
譯文:

至於盜竊別人的雞犬小豬,他的不義又超過到別人的園圃李去偷桃李。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過也更深重。

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偷)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損害)人愈多。苟虧(損害)人愈多,其不仁(義)茲甚,罪益厚。
譯文:
至於進入別人的牛欄馬廄內,偷取別人的牛馬,他的不仁不義,又比盜竊別人雞犬、小豬的更加嚴重。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若是損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過也更深重。

殺不辜(無辜、無罪)人也,扡(搶)其衣裘、取(搶)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損害)人愈多。苟虧(損害)人愈多,其不仁(義)茲甚矣,罪益厚。
譯文:

至於妄殺無辜之人,奪取他的皮衣戈劍,則這人的不義又甚於進入別人的牛欄馬廄盜取別人牛馬。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若是損人更大,那麼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過也更深重。

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非議,反對)之,謂之不義。
譯文:

對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指責他,稱他為不義。

今至大省略「之不義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譯文:

現在到了大規模地攻伐別人的國家,卻不知指責其錯誤,反而跟著去贊譽他,稱之為義。這可以算是明白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舉生活事例「竊其桃李」、「攘人犬豕雞豚」、「取人馬牛」、「殺不辜人」四個層次,層層推出「不義」的結論,最後一層則分析「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的悖論,指責了侵略他國的行徑是極為不義,應當受到責備。在修辭上屬於複式層遞:「不仁不義」的行為由輕而重,而「不仁不義」所受的刑罰也由輕而重,各自形成由輕而重、層層遞進的結構。
◎悖論,亦稱為弔詭、佯謬或詭局,是指一種導致矛盾的命題。通常從邏輯上無法判斷正確或錯誤稱為悖論,似非而是稱為佯謬;有時候違背直覺的正確論斷也稱為悖論。

Q:墨子認為「不義」行為就要「非之」的原因是什麼?
A:因為「不義」的行為都是「虧人自利」。
Q:墨子舉出哪些具體事例,說明「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A:
(1)入人園圃,竊其桃李
(2)攘人犬豕雞豚
(3)入人欄廄、取人馬牛
(4)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

Q:墨子選擇的具體事例是用來說明不義的行為,請問這些具體事例是以何種方式鋪排?這樣的寫作方法有何特色?試說明之。
A:
(1)墨子選用四個生活具體事例,之間有由小而大,由輕而重,由少到多,呈現層層推進的關係,這是運用層遞手法。
(2)四個實例的情節愈來愈嚴重,不義的程度愈來愈深,目的是為了鋪墊並歸結出攻人之國理當是罪大惡極,但天下君子卻「弗知非,從而譽之」。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就更能看出君子的邏輯有誤,鮮明的對比也使得文章的主旨更加突出。


墨子非攻.png


(二)不知不義則書以遺後世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構成一條死罪)矣。
譯文:

殺掉一個人,叫做不義,必定有一項死罪。

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
譯文:

假如按照這種說法類推,殺掉十個人,有十倍不義,則必然有十重死罪了。

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
譯文:

殺掉百個人,有百倍不義,則必然有百重死罪了。

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譯文:

對於這種(罪行),天下的君子都知道指責它,稱它不義。

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實在)不知其不義也,故書(記載)其言(讚美之言)以遺(留)後世。
譯文:

現在到了攻伐別人的國家這種大不義之事,卻不知道指責其錯誤,反而跟著稱讚這為義舉。他們確實不懂那是不義的,所以記載那些稱讚攻國的言語遺留給後代。

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譯文:

如果他們知道那是不義的,又有什麼理由解釋記載這些不義之事,用來遺留給後代呢?
◎本段仍繼續使用層層推進與對比的方式,以殺人為例,類推殺無數人反謂之義,實為荒謬。本段與前後二段,行文之特色皆相同:文辭平易,不厭反覆,列舉事例,類比推理。
◎《非攻》上篇是圍繞「義」字做文章,講「義」和「不義」問題。墨子的確非常看重「義」,《墨子》專有《貴義》一篇,講「萬事莫貴於義」。那麼,墨子的「義」究竟是何含義?他認為,「義」就是「利」。《非攻》上篇例敘種種劫掠行為之時,反復強調這些行為之所以為「不義」,是因為它們都「虧人自利」。由此可知,墨子判斷「義」與「不義」,其思想的焦點是:在獲取利益時,是否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如果「虧人自利」,就是「不義」。
◎墨子為什麼激烈反對諸侯之間的兼併戰爭?那是因為攻伐活動在得失的衡估上不划算。墨子所謂「義」,不屬於倫理(道德修養)範疇,而屬於社會利益的範疇,是實現公平社會利益的行為準則。

Q:第二段用「殺一人」、「殺十人」、「殺百人」則有「一死罪」、「十死罪」、「百死罪」的類推,是要對比哪一件事?
A:墨子用這樣的類推是要對比「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的悖論。

墨子非攻.png


(三)君子須明辨是非,知義與不義之別

今有人於此,少見(見到一點)黑曰黑,多見(見到很多)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辨別)矣。

譯文:
假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看見少許黑色就說是黑的,看見很多黑色卻說是白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懂得白和黑的區別。

少嘗(嚐到一點)苦曰苦,多嘗(嚐到很多)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辨別)矣。
譯文:

少嘗一點苦味就說是苦的,多嘗些苦味卻說是甜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懂得苦和甜的區別。

今小為非(錯誤,不對),則知而非(非議,反對)之。大為非(錯誤,不對)攻國,則不知非(非議,反對),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辨別)乎?
譯文:

現在小範圍內做不對的事,人們就都知道指責其錯誤;大範圍內做不對的事,卻不知道指責其錯誤,反而跟著稱讚他為義舉。這可以算是懂得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辨別)義與不義之亂(混亂,混淆)也。
譯文:

所以我由此知道,天下的君子,把義與不義的區別弄混亂了。
◎墨子主張「非攻」,也是基於利益的考量。從「入人園圃,竊其桃李」、「攘人犬豕雞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的偷竊,說到「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再說到諸侯之間的殺伐劫掠,指責人間種種「不義」行徑。人們都懂得批評偷盜行為的不義並嚴懲偷盜者,原因是偷盜者「虧人自利」;但是對於最大的「不義」的行為——諸侯之間的攻奪殺伐,人們卻不去聲討它,反而會讚譽它,這真是不懂得「義與不義之別」。
Q:在第三段中,用不辯黑白和不辯苦甘之例,類比說明不辯「小非」、「大非」之人。推墨子之意,他所謂的「大非」指的是什麼?
A:墨子認為不辯(辨)攻國之非者是為「大非」。

Q:根據墨子的歸結,他認為什麼是最大的不義?
A:墨子認為「攻人之國」,發動戰爭侵略別國,塗炭生靈,乃是最大的不義。不義戰爭才是造成百姓流離失所、橫死荒野的罪魁禍首,扣緊篇旨「非攻」。
Q:墨子在最後的結論說,「君子所要懂得最大的分辨」是要從混淆的價值中分辨出「義」與「不義」。試問墨子此處所謂的「義」與「不義」分別是指?
A:
義----非攻
不義----攻人之國。


【資料整理補充】
本站。


墨子與公輸班.jpg
上圖:墨子與公輸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樵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