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jpg
上圖:墨子像

墨者有鉅子腹䵍,居秦,其子殺人。
譯文:
(戰國時)墨家中有個領袖(編按:墨家組織紀律森嚴,領袖稱為
鉅子」或「巨子,徒眾稱為墨者,名叫腹䵍(音ㄊㄨㄣ,居住在秦國,(有一天)他的兒子殺了人。

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
譯文:
秦惠王對他說:
先生的年紀大了,又沒有其他兒子。我已命令官吏不殺你兒子了。請先生在這件事上聽從我的做法。

腹䵍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譯文:
腹䵍回答說:「依照墨家的法規說,『殺人的要抵命,傷人的要判刑。』這原是用來制止殺人、傷人的情況發生。禁止殺人、傷人,是天下的公理。大王您即使在國法上為我兒子特別開恩,命令官吏不殺他,但我腹䵍不可以不執行我墨家的內規。」於是,腹䵍不接受秦惠王的建議,(用墨家法規)處死了他的兒子。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
譯文:
兒子,是人們所偏愛的。克服私心而推行至公之理,
腹䵍可以稱得上是秉公執法的了。

【文章出處】
《呂氏春秋》
〈去私〉
原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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