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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中「數字」的表現方式

一、並列的數字關係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論語.先進)
→五、六個;六、七個
譯文:
暮春時節,春服已經製成,成年人五、六個人、未成年六、七個人,一起到沂水邊沐浴,洗好之後到舞雩台乘涼吹風,再唱著歌回家。

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者也。(論語.先進)
→六十、七十平方里;五十、六十平方里
譯文:
哪裡見過一個六、七十平方里,或者五、六十平方里的小國,就不是國家了呢?

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子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
(孟子.滕文公上)
→什為十,百為百,指十倍到百倍
譯文:
物品的好壞不齊,是自然的實情,萬物之間彼此的價值,有的相差一倍或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甚至百倍。你卻硬把它們強比齊劃一,這簡直是擾亂天下啊!

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柳宗元.捕蛇者說)
→四、五戶
譯文:
我住在這裡十二年了,如今這裡的住家都多半搬走,十戶已不到四、五戶了。

葉底黃鸝一兩聲。(晏殊.破陣子)
→一、二聲
譯文:
樹葉底下的黃鸝鳥叫了一、二聲。

五五成行。
→五個、五個
譯文:每五個、五個成一行。

二、相加的數字關係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論語.為政)
→十五歲
譯文:
我十五歲開始立志向學。

八秩晉一
→八十一歲
說明:
十年為一秩,晉為加。

三、相乘的數字關係

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禮記.禮運)
→十五天
譯文:
每十五天一次滿月,再過十五天一次朔月。

關山三五月,客子憶秦川。(徐陵.關山月之一)
→每月的十五日
譯文:
關山每到農曆十五的夜晚,客居在外的遊子就想起秦川的家鄉。

年時二八新紅臉,宜笑宜歌羞更斂。(江總.東飛伯勞歌)
→十六歲
譯文:
芳齡十六的佳人,剛畫上新妝,她笑著、開懷唱歌都好看,含羞斂首更顯嬌媚動人。


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歸有光.項脊軒志)
→農曆十五日
譯文:
每到農曆十五月圓的夜晚,明月照映在半面牆壁上。

草頭秋露如珠滑,三五盈盈還二八(蘇軾.木蘭花令次歐公西湖韻)
→指農曆十五日、十六日
譯文:
草頭露水光滑如珠,農曆十五、十六的晚上還有明潔的月亮。


二八年華。
→十六歲

五五為伍,一人司之。(靈丘丈人)
→縱橫各五個(共二十五個)作為一組。
譯文:
蜂房縱橫各五個(共二十五個)作為一組,由一個養蜂人專門管理。

四、相除(分數)的數字關係

延伸閱讀:

古文中「分數」的表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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