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jpg

教師評鑑非萬靈丹,專業才能掙回老師尊嚴

要評論制度應先參與,實際我在101年度取得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老師資格,同時102、103連兩年輔導兩位老師,加上本身是地方教師工會理事長及全教會常務理事,相信接觸實際案例應足以評論「教師評鑑」。

教師評鑑自2006年教育部推動「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以來,近十年來由試辦到辦理,一面強調不強迫、自願性,一面透過「統合視導」與各地教育局處聯手,藉由行政手段將參與數據提升;同時師培機構、教授及校長家長團體從旁以各項研究數據與誇大評鑑功能性言論,把教師評鑑神話為解救教育萬靈丹。實際上這種「由上而旁」的運動在教育部宣布:教師評鑑與考績、不適任老師處理脫鉤時,家長及校長團體全力反對已明白顯示,這不是萬靈丹而是糖衣毒藥。 以下提出幾點毒藥性質供參考。

毒性一:造成行政量暴增,加速校長、主任及組長逃亡潮。

一位學校老師接受評鑑須提供資料、安排聯繫接待陪同訪視委員,老師接受訪視時課務需找人代理、觀課及討論時間場地處理;後續若有問題時的申訴,這是一位老師被評鑑時所需行政工作量,相信學校不會只有一位老師接受評鑑,這樣的行政量,誰還敢擔任行政?

毒性二:人力耗損,全國半數以上老師會是訪視委員,學生受教權益大損。

教育部103年資料顯示,全國高中以下教師約25萬人,教育部規畫評鑑新進教師須評鑑,其他教師每4年評鑑一次。新進教師不算,每年約有4萬名老師須接受評鑑,學校至少需付出1個學校行政人員陪同2位訪評委員,加上受評者共4人人力,每年至少16萬人忙評鑑,訪視委員也會是學校老師,因為沒這麼多教授學者可負擔這樣的業務量,每位人員需觀課、訪談、看資料、做紀錄,一次評鑑絕對不是一天能完成,這樣的人力付出不是間接學生受教權大損嗎?

毒性三:不適任教師取得教師評鑑通過,反而讓評鑑成為護身符;不但提供其合理反駁不適任事實,更讓認真優秀老師多花時間準備評鑑而折損學生受教權益。

事實上,現階段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有這些現象產生,優秀老師因不願犧牲學生受教權,在應付學校端參加教專任務取得初階認證後,不再繼續取得進階甚至輔導老師資格,反而學校教學較有狀況老師積極取得進階、輔導老師證書,還有同樣送件認真優秀老師沒通過,因為不符審核單位要求,教學有狀況老師因依照標準處理卻通過了,這樣的制度,真能評鑑教師處進成長嗎?


不論教師評鑑的內容,每年不計現場耗費人力、時間;教育部投入大量經費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一旦真正推行教師評鑑,所需經費絕對以倍數計算,但事實上,我們早有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每年對教師教學、訓輔、服務、品德生活及處理行政等情形,進行考核這不是教師評鑑想達成的功能嗎?只要學校落實依法處理就可以了,難道大家相信學校校長、主任及教師考績委員會,會不及2位訪視委員對教師進行的評鑑來得更真實與客觀嗎?因此教師評鑑是包著口號漂亮糖衣,實際上會是造成教育現場花錢忙亂又無效的毒藥。

【文章出處】
《翻轉教育》
教師評鑑非萬靈丹,專業才能掙回老師尊嚴
2015-11-08
網址:

https://flipedu.parenting.com.tw/article/1736
【作者簡介】
侯俊良,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樵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