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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唐太宗李世民

在不疑之處有疑──歐陽脩〈縱囚論〉分析

本文寫作手法

1. 【翻案文章】----一反傳統多數看法,提出辯駁質疑。此種文章通常先陳述對方觀點,再挑出其中問題來加以析論,並提出自己的不同論點。

2. 【雙軌進行】----以君子、小人為雙軌,互相對比強化,凸顯可疑之處

3. 【自設問答】----以提問句提出解決之道,以激問句取代直述句,留給讀者思考質疑空間


縱囚論

(一)【世上有君子、小人。君子的最高標準是捨身取義,小人的最低標準是觸犯死罪。】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說明:
論君子小人對待方式之比較,一正一反對比(雙軌並列法)=>並進一步推衍到二者最極端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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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政「必本於人情」。凡不近人情者,必然事有蹊蹺。】

(當)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ㄆ一ˋ;大辟,死刑)囚三百餘人, 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最後)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說明:
論唐太宗縱囚史事,說明令死囚及期自歸,是用最難得之君子層級,期許最惡劣之小人層級,在理論上幾乎不可能實現,但事實結果卻發生了,這必然是不合人情、正常人性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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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俗傳統上的看法,認為死囚來歸是太宗感化之功。】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感化)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說明:
持理論上可能者的人認為,就算罪大惡極的人,也能夠因為施加恩德加以感化(愛的教育),這是傳統的看法,也是世人對唐太宗的肯定。翻案文章寫法,常是先陳述別人觀點,再試圖找出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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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太宗動機是上賊下情,以求美名。死囚動機是下賊上情,以求倖免。】

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怎麼)知夫縱之去也,不意(料想)其必來以冀(希望)免,所以縱之乎?又安(怎麼)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料想)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料想)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不正當揣摩)下之情也;意(料想)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不正當揣摩)上之心也。
說明:
陳述完別人觀點後,歐陽脩再提出己見,逐一加以反駁,反對上述傳統看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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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駁世俗傳統觀點之非。】

吾見上下交相賊(不正當揣摩),以成此名也,烏(哪)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
說明:
根據上述理由,歐陽脩下了結論:這其中只有上下互相揣摩對方在想什麼,與恩德信義根本無關。唐太宗只為了求美名,死囚只爲了脫死而已。雙方揣摩彼此,互相找到符合自己的利益,最後共同合演了一齣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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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太宗施政六年與一日之恩對比,指出事件中矛盾之處。】 

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說明:
爲自己的結論再補充相關理由證據,透過時間長短的對比,一針見血指出長期教化不如迅速悔悟,讀之令人拍案,佩服其論點之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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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針對世俗傳統感化之說提出檢驗方法。】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
說明:
藉提問方式自問自答,說明怎樣才能確定何者是真正受到恩德感化來赴死,而不是靠揣摩對方動機來赴死。然而,這個方法是不可能實際操作的一場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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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縱囚(特赦、無條件的「愛的教育」)不足為常法。】

若夫(至於)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難道)聖人之法乎?
說明:

治天下須靠常法,不能端賴特殊、即興的方式來處理,否則讓人民鑽取漏洞,失去一致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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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施政應合於人情,具有普世價值;不應沽名釣譽,導致上下各懷鬼胎。】

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違背)情以干(求)譽。」
說明:
聖人聖君治理天下之法規,應以恆常、人情二項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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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
〈縱囚論〉
作者/歐陽脩
【資料整理】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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